返回第 10 章 酒馆风波(1 / 1)正宗凉白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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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飞鸽把消息传出,地窖里又恢复了宁静,不过看这架势,城里的贵族老爷们八成是不会搭理马索的。

自己还是要早点想好退路,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情况,有亡灵大股入侵,那么,迎上去打?

是不可能打的,自己这小身板分分钟就报销了,别自己还没招到手下,先变成人家的骷髅小兵了。

“那个,长官,我外面搭了个临时树洞哨所,警戒性更好点,要不我继续回去驻扎?有情况也好提前呼应一声”

有事了这位马长官说不定一激动以死明志,而且貌似这种可能性还很大,自己可不能白搭进去,看情况不对先溜为敬,到时打声招呼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小林,没想到你都已经把准备工作做到前头了”马索眼中真挚的目光再进一步。

emm这么想我的话,你开心就好。

“不过,这还远远不够,凭咱们两个的力量差的太多了,

这样,我给你准备一封书信,去城中的酒馆找几个人,我刚到这时有过一面之缘的朋友,他们…说不定会有办法。

不过要注意的是…他们都是些怪人,你相机行事就好”马索边说边行书,眨眼之间便落笔而成,递了过来。

“还有,这是最后的家当。采办些生活物资吧,武器盔甲什么的是管制物品,你也弄不到,弄些生活物资就好了。如果战争真的来临,这些到时肯定会更紧缺”

看着递过来的细软,突然感觉咋还有点沉重了呢,就不怕自己中间跑路?

算了,先回城看看再说,自从入营以来,一次都还没回去过。

一入兵营深似海,从此归乡是路人,不过那个家对于自己确实也没什么好眷恋的。

一路走走停停,倒也没碰到什么野花可以采,也没有两个小时的便宜恋爱可以谈,段子里都是假的啊。

酒馆还没到,路过了熟悉的丽春院,门口仍是熟悉的皮条客,摸了摸包裹,这里肯定足够一夜风流了,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要去吗?

还是算了,毕竟枫枫爱财,取之有道,自己以后发达了再说。

这个时候需要一些名人名言来鼓励自己,还好前世记了不少。

你所向往的林荫小路,其实每个清晨和夜晚,都挂满了白露。——列夫—坎窝得基

当你能轻松进入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不是你厉害,而是对方能够容忍你的渺小。——保尔柯察金

那个地方即使被许多人留下痕迹,但我坚信他们始终没有到顶。——释迦摩尼

即使那里成了黑洞,也是我毕生想探索的地方。——霍金

咳咳,下次吧,下次一定。

赶紧快步走开,这里邪恶太多,威胁太大,别待会儿把持不住。

虽然古语有之,少年人戒之在色,中年人戒之在怒,老年人戒之在得。

但年少因慕美色而激励自己更上层楼者,中年因怒发冲冠满身魄力锐气不减当年者,老年因志得意满著作等身以做留念传世者,岂少耶!

所以,好色并不是自己的错,只是钱包暂时不支持,林枫这样安慰自己,当然,快也不是自己的错,因为目前还没有哪位值得自己超过三秒,嗯,是她们不值得。

挥挥头把这些杂乱的想法甩出一边,走到嚷嚷闹闹的酒馆。

“呦,军爷您来点什么,小店这应有尽有”店小二一眼看出林枫身上的兵味,急忙迎上前来。

“先来点花生米,再来三两牛肉,一碗绿豆汤”赶路了这么久,吃点好的犒劳犒劳自己,当然,绿豆汤是用来去火的。

眼角扫去好像酒馆里只有一位马索的老朋友,但信件是有五封的,其他四位显然并不在这里。

酒馆里这位应该不是人族,细长的耳朵,随身背着柔韧弓箭,无疑是游荡的森林族的游侠了。

人类主城里其实除了死对头地狱和亡灵族外,其他种族偶尔也会出现,有些是走私货物,有的是生意往来,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此时这位游侠坐在走廊边,看着酒馆里的招募信息略微出神,看他桌前简单的吃食,没钱的可能性比较大。

等到自己吃好,拍拍肚子结完账走到他身边,

“香克斯大人?马索大人拖我向您问好”

“香克斯”

森林族三级九阶兵

攻击力:15

防御力:10

弹药量:24

杀伤力:8-10

生命值:23

速度:9

特技:

1、远程攻击时连续射击两次,但近战时只能打一次且伤害减半。

2、钢铁意志。即免疫除“欢欣鼓舞”和“孤注一掷”外所有精神系魔法。

3、自带初级百发百中。

4、对半兽人首领有50%的伤害加层。

生物评价:依然是那样的犀利,依然是那样的脆皮。

来历:平时最常见的就是这种,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长耳朵,男女长得很清秀。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现代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

“咦,马索又招了新手下啊,这次没灌醉他逃跑嘛哈哈,前两天外面还碰到两个说漏嘴的被我揍了一顿!”

香克斯说着瞄了一眼林枫身上的包裹,对小二喊到:

“四斤牛肉,五两桃花酒,要温热的”

“大人,不用这么多了吧,我刚吃过”,这什么情况,刚刚还桌子上只有单纯的茶水,咋突然要这么多。

“呵,谁说给你吃的,我自己要的,奶奶的饿坏了,说吧,马索找我什么事”

“这是给您准备的信件”林枫说着把插着绿色羽毛的信封递了过去。

“呵,竟然有这种事,奇了怪了…不应该啊…不过,有差事总比闲着强。”

香克斯一边暗暗沉吟一边不耽误小口慢嚼,吃到惬意处一口小酒喝下。

让坐在一旁的只能光瞅着的林枫看的有点郁闷,这吊人!

酒足饭饱的香克斯打了个饱嗝儿,把身上的装备收拾一番。

“你先在这等着,我去买些橘子回来,晚会儿一起出发”撂下一句话,已是不见人影。

林枫也不疑有他,毕竟信件也送到了,只是这从中午等到了晚上,依然不见人回来,想起马索临行前说的话,暗暗觉得不妙。

“小二,来一下。问你个事儿,中午坐这桌的那位平时一直待在这么,你熟不熟?”

“嗨,你说香克斯啊,那咋不熟,有名的赏金猎人,虽然贪财好色,每次都把雇主搞的牙痒痒,但说来也奇怪,还从没失手过。

不过因为臭名昭著,雇主们实在没办法了才会找他。平时不接任务他都是在这的,接了才出去,中午难道不是您给他派了活?”

窝尼玛,被坑了,派活,我派他去给我买橘子?我给他买还差不多,还要亲手拨给他让他喊爸爸!

“咳咳,小二哥,你看这是不是误会,我中午看他像我熟人,这才聊了两句,刚刚才想起来认错了”

“客——官”店小二的声音瞬间提高了几个度。

“我们这的规矩,餐桌上最后留的结账,店小也请军爷别坏了规矩”

说着啪啪拍了两掌。

左右两厢出来了两位绿油油的异族壮汉,拎着狼牙棒不怀好意的看着林枫。

大耳怪王(野人族一级二阶兵)

攻击力:5

防御力:4

杀伤力:1-2

生命值:5.25

速度:7

特技:每累计50个大耳怪,攻击力+1。

来历:哥布林,goblin是一种四处漫游的精怪,他们常常居住在岩石裂缝、洞穴或者大树的根中,但他们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很久。他们长的有些像gnome,但是更加畸形丑陋。他们淘气顽皮,很多时候十分恶毒且邪恶。据说他们的微笑能使血液凝固,而笑声则能使牛奶变酸果子从树上落下。他们也常常捉弄漫游中经过或暂居处周围的人家,比如偷走熟睡中人的衣服,在夜里到人家乱搬家具,把小物件藏起来或者改变路标等等。有的说法认为他们会帮父母训练小孩,当孩子表现好的时候奖励他,表现不好的时候惩罚捉弄他。

这。。。真人不露相,小小的酒馆竟然有哥布林护卫,而且还是二阶的,相当于053号054号那两个级别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交钱走人。

香克斯!!!

这梁子小爷跟你结下了。

出门已是斜阳,摸摸瘦下去了一小半的包裹,看着形单影只的自己,莫名的有些酸楚。

站在酒馆门口,一时竟不知该往哪里去。

看着面前来来往往归家的市民,有些虽饱经风霜,却眼中仍有遮不住的光,想必家中有~闲时可与立黄昏,笑问灶前粥可温~之人吧。

感慨间,残阳照到了自己身上,迎着光线看去,不知是视线模糊,还是出了幻像,

放佛看到香克斯拎着一包橘子走到自己跟前,还拿出剥好的一个。

“来,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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