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小孩子都一样,身体一有劲儿了就待不住,总想着找点东西玩。
落脚重灯镇的第二日,晨曦微露,退了烧的女童踢开被子,坐在软榻上巴巴望着窗外。
他们的客房在二楼,院子里有棵好大的银杏树。初夏时节满目绿荫,透着些疏懒的阳光,微风拂过,小扇子般的树叶略摇晃,远远看着,这棵树如一位清爽少年,轻笑低语,连带着空气也格外清新。
这是为数不多的时光,在她清醒的日子里,不必为生存绞尽脑汁。可以安心了么?她心里想着,又抬头望望那棵大树,眼中流露出浓浓的忧伤。那些不能说的事,永永远远要埋在心里啊,她提醒自己。
“如果噩梦能放过我……”小声地自言自语了一句,又叹口气,女童望向窗外一动不动,神情忧伤。
窗棱上飞来一只蜻蜓,不多时又飞走,歪七扭八地越飞越远,不知道去哪儿了,也不知道它吃不吃这棵树上的叶子。
正胡思乱想着,身后有人轻声唤她:“这么早醒了啊?可是肚子饿?”
简单的一句问话令她倍感温暖,那些独自活着的艰辛迅速退散。一朵笑容绽放在嘴角,太久没有人关心过她,像这样日常地问她是不是饿了。
她回首给发声的男人一个大大笑脸,嘴上依然不发一言,只用力点头。林大夫,他是个大夫呢,大夫都是值得尊敬的人,他说话的声音真好听。他好关心我……
孟执堂正巧看到了这个笑容,一怔,突然也觉得这孩子长得不错,笑起来像是春天的太阳一般,暖心又不燥热,很是宜人。
三人洗漱完毕,在房中用餐。女童身上的伤还没好,草草喝了几口粥,就不肯再食。
收拾停当,孟执堂主动提出带着女童出门逛逛,以表接纳之意。女童一听,扑到林大夫身旁紧紧拽住袖子,仰脸不言,那意思是求他一道出门。
“也好,咱们找个成衣店,给她买两身衣服罢。”
林大夫还在琢磨给女童取名的事情,一路走得漫不经心。
此刻小镇已经苏醒,镇上仅有的一条大街两旁,见缝插针地蹲了不少贩夫走卒,吆喝声此起彼伏。
卖菜的居多,南方小镇吃食讲究个新鲜,都是天不亮就去地里收的菜,水灵灵的,个顶个的诱人。
卖小孩玩意儿的也不少,零食和玩具都有。
早点摊子一般占着街边巷口转角位置,一辆车子推来,再置上几个桌椅板凳,供客人使用。此时正是早点生意最好的时候,老板忙得脚不沾地,一脸眉开眼笑。
有店面的店家,也早已卸好门板,伙计正忙着洒扫,收拾停当准备迎接今日的第一笔买卖。
孟执堂对这些小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没有兴趣,说了买衣服,便直接往成衣店走去。他手里拽着女童,大步流星,完全没考虑小孩子腿短跟不上,需要照顾一二。在他心里,小孩子有饭吃,没丢,就算是养活了。
他俩在一间招牌写“锦珠绣”的店门口停住,回身等林大夫。
通常都是林栖迟站在他身后,鲜少有这般场景,他候着林栖迟,看他缓缓踱步走近。
他从未注意过,原来上午的阳光是金色的啊,洒在林栖迟的白袍上,给这个男子镀了一层佛光似的。孟执堂看着这个救过他命的男人,再一次坚信他不仅是来救他命的,更是来救他余生的。是佛祖派来的吧,不然怎会如此心怀慈悲,正身清气。
只是这“佛祖派来的”现在要养个孩子。虽然不大明白为什么要养,他说养便养了吧,左右不是很难的事情。
等人到了跟前,孟执堂蹙着剑眉望他一眼,低哼一身嫌他走得慢,累他等了。
“蓁蓁。大哥,取名蓁蓁如何?”林栖迟见惯了大哥冷脸,不以为意,还在想着取名的事情。
“何意?”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吾家有女,尚未及腰。”林栖迟努努嘴,示意大哥看这红衣女童,身高还未到大哥腰部。
他知古言指的是长发未及腰,不过正是女童的身高给他灵感。这一大一小站在一起,都是冷冷的样子,倒意外地更像是一家人。
“蓁蓁……未及腰么?”
“嗯,蓁蓁未及腰!”
女童并不在意名字,不过是个称呼罢了。从今天起,她就有个新名字叫蓁蓁,还有了两位长辈负担她的生活。
进了“锦珠绣”,林大夫跟掌柜借来纸笔,把蓁蓁二字写到纸上,给女童看。
这位蓁蓁小姑娘撇着嘴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她还是不想开口说话。这字真复杂,难写得很,她不喜欢。
林大夫吩咐伙计带蓁蓁去试衣服,他和孟执堂走进里间,坐下喝茶。从此处前往家乡小清州,不过三四日路程,很快就到。在这之前,他还有些打算需要跟大哥讲讲。
林栖迟出生于南方富户,照理说自小应衣食无忧,如果天资聪颖读得进书,无疑会走文人入仕这条路。可实际上,林家三子一女,长子次子皆为嫡子,由夫人所出,其母泼辣小器,把持着全家事务,颇有些独断专行的意思。
三子为林栖迟,和四女同出于妾室,自幼不受待见。虽不至于冷饭冷菜,但整个院子里说要多么尊其为主子,倒也难以自圆。其母因懂医术,为林家老爷治好了病,才于乱世中得了安身之地。她的性格又过于安静,除了感激林家收留,不再作他想,行事以不引人注意为要。
林栖迟自幼读书不能算好,总跟着母亲在小院内栽植药草,对医术颇有兴趣。到得后来战事无休,每家每户都要摊丁。林家所出三个儿子,最后是林栖迟赴了前线。
算算时日,他已经有六年漂泊在外。以前在战场也就罢了,可这两年常有家信和银两送往小清州,自己却是一封回信都未收到。眼看着侯府丧期快过,这才禀了侯爷孟执堂,告假求回乡探亲,只是没想到孟执堂竟然跟了来。
这趟回去,最重要是看望父母,其次是小妹已到婚期,不知家里如何安排。他将来定是要跟着侯爷长住顺京的,千里迢迢,以后回乡恐怕也不容易。如果蓁蓁愿意认他做养父,这一趟还要得到爹娘首肯,再去禀告族长,把蓁蓁的名字写进族谱。
孟执堂扶额,揉着眉心道:“你是当真了?还要写进族谱?”
“自是当真。”林栖迟毫不迟疑,他跟这个孩子投缘,蓁蓁做什么他都瞧着高兴。
“这个小哑巴来历不明,还是小心些。”
“……”林栖迟知道大哥所言非虚。大楚灭国后,子民逃难,流动得频繁。楚,周,齐三国子民,文化和语言相近,战争期间的户籍管理又混乱,多的是来历不清不楚的人。若说有些奸细探子,甚至妄想复国之遗民混杂于市井,实属正常,而且单靠外貌举止,根本分辨不出。
“大哥所言极是,不过……我只教医术,应该没事。”
“若是贼子,你当如何?”
“……”林栖迟想着那个温暖的笑容,默默低头沉思。半晌答道:“那便任凭大哥处置。”我觉得她不是,希望她不是,千万不要是。
两人聊完,笑着看蓁蓁穿新衣走过来。店里的伙计十分机灵,还给蓁蓁扎了发辫,配着刚刚上身的晴山蓝色裙子,显得整个人神清气爽。
林大夫看得养眼,说道:“我说为什么总感觉这孩子亲切呢。大哥,你可有觉得,她很像你?”
“不像。”孟执堂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什么叫很像我,哪里像了?
“真的像呢,容貌明丽,眉含英气,身姿挺拔,而且——”
“而且什么?”
“都一样的冷面寒铁,生人不近。”闻言孟执堂心中一动,细想想这话确实有几分道理。只是,他是个武将,会有如此气质并不奇怪。倒是一个小孩子,经历了什么才会如此生人不近呢?
结完账,三人从店里出来,悠悠闲闲逛到下午才回客栈休息。
所谓近乡情怯,还有如此多事情等着办,林大夫一时半会儿又不太想赶路了。于是他出着主意给蓁蓁买衣服,买零食,硬是多待了两天才离开重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