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只会磨牙,磨牙的声音极小。
“那就叫小雪,这名字既好听,又好记,小兔子应该不会嫌弃吧。”路恒生看了一样旁边的顾直,接着又对小兔子说道:“这位是顾直哥哥,虽然他不苟言笑,性格沉默,但为人极好,又特别仗义,还有我们身后的,是阿寿叔叔,他是看着恒生长大的,这两人,都与恒生如亲人一样,小雪若今后还记得,定当回来看我们。”
顾直伸手摸了摸小兔子,点了点头,嘴角上扬起了一摸微笑。
阿寿呵呵一笑,道:“小少爷,您跟一只小白兔讲这些,它能听得懂吗,岂非对牛弹琴,面山喊话么?”
路恒生扬起头来,道:“阿寿叔叔不知吗?一秒老师傅曾言道,道法自然,万物皆有灵性,是天地间固有,万物既然有灵性,皆能通灵,小兔子聪敏伶俐,自然能懂得。”
阿寿内心低估,暗想道:“一只兔子,还是野生的,能有什么灵性,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只毛皮动物罢了,难道还能羽化成人么,恒生自幼聪明伶俐,一秒道长这糊弄小孩子的话,他却听来倒是成了真理。”
阿寿不由憋嘴偷笑,但却没有表现出来,任由路恒生作为。
路恒生又对小兔子道:“小雪,记住了吗,回去时一定要当心,切莫落入坏人之手,有空回来看看大家,嗯,吃饱了你便去吧。”
说罢,把小白兔放入草丛从。
小兔子获得自由,在草丛树叉里愉悦地转了几圈,又抬头看着路恒生,竖起两只大耳朵,轻轻磨了磨牙,注视良久,但很快,又钻了回去,一溜烟,消失在山林里。
路恒生望着小兔子远去的方向,呆呆出神,眼神里充满了不舍,纵如老婆婆之言,若能相见,总归是缘分,且不说深浅,既能相处,想来缘分匪浅。
纵然相处不到一日,但心里确实快乐极了,比在家里烧大黄的狗窝,逗它玩要愉快多了。
阿寿扶着他的肩膀,轻声道:“小少爷,天色已经不早,小兔子回家了,我们也该回去,若不然,让夫人担心了。”
一旁顾直走了过来,拉着路恒生的手道:“是该回去了,少爷。”
路恒生回头,看了看两人,不禁黯然伤神,问道:“我们以后还能见到小兔子吗?”
阿寿笑道:“自然能的,小兔子既有灵性,自然记得小少爷的救命之恩。”
顾直也点了点头。
回到花山城中,已是傍晚时分,街道两旁的许多摊位已然收市,人也越渐稀少,只有少许人在街上走到,行色匆匆,是饭点到了。
确实,此刻城中余烟袅袅,若如那滚滚红尘。
广袤无垠的上空,云层稀薄,零碎的遥遥挂在天际,晚霞静默地斜斜照在十丈高的城墙,射出一道道光晕,楼顶的旗帜随风飘荡,紧密翻滚时如大浪海涛。
路恒生慵懒地趴在阿寿背上,无精打采,就如寒冬中被霜打过的茄子般,神色黯然,脸带伤愁,早已没有了刚才的劲道,顾直依然默默跟在后面,手里提着装小兔子的笼子。
阿寿抬头望了望城楼,气喘吁吁地道:“小少爷,我们回到城里了。”
路恒生“哦”了一声,他慵懒地微微抬头,一道斜阳射他脸颊上,他迷着又眼望了一下天空,然后道:“阿寿叔叔,你放我下来吧,你也累了,我自己走便可以了。”
阿寿横着衣袖擦了擦汗水,道:“没事,我不累,时候已经不早了,我们要赶紧回去。”
路恒生笑道:“不忙,今日做了善事,即使回去晚了些,娘亲也不会责怪我们的,放心,有我在呢,走了那么久的路程,你们也是累了,反正已到城内,不然先休息片刻,再走也不迟。”
阿寿暗暗叫苦,心道:“有你在,死相更惨烈些吧,夫人自然不会责怪于你,但于自己而言,虽不是抽筋拔骨的可怖,却少不了被一阵训斥,欣许还会被罚去清扫牛棚。”
阿寿想起那牛棚,比大黄茅棚可邋遢的多,那股直冲云霄般臭熏味道,想想便令人作呕,先前因没能看好路恒生而被罚去清扫牛棚,可不止一两次,至少有一只手掌指头的数次了罢。
不由笑了笑道:“小少爷,还是先回府罢。”
路恒生在阿寿背上扭动着身子,道:“阿寿叔叔,呆在你背上太久了,此刻我一身疏麻,好不舒服,还是让我下来,活动活动筋骨。”说罢双手不再搭在阿寿肩上。
阿寿只好蹲在,靠在街上的一张摆摊人落下的木凳上,放把路恒生下来,问道:“小少爷,可有哪里不舒服?”
路恒生摇头道:“阿寿叔叔,我饿了。”
阿寿“呀”的一声,才想到他们出来后,都忙着小兔子的事情,到现在连一粒米饭都未曾进过,哪有不饿的道理,还听到站在一旁的顾直,肚子咕噜噜的响声,忙拍了一下脑袋,道:“是阿寿叔叔一时疏忽,我们赶紧回去,吃一顿香喷喷的晚饭,阿水说今晚有香芋地瓜丸,夫人又准备了林记的烤鸭,都是你最喜欢吃的。”
路恒生摇了摇头,道:“林小胖家的烤鸭又脆又香,口齿留香,是很不错,但是太油腻了,阿寿叔叔,我想吃清淡些,有玉米棒子吗,前些日子,阿水姐姐给我买的玉米棒子可好吃了,圆润清甜,回味无穷,连娘亲都赞不绝口,不知现在能不能吃到。”
阿寿知道路恒生说的那家的玉米棒子,他跟阿水去了不少次,每次都要买上几条,张记的玉米棒子蒸煮之法特殊,又加秘制调料均在上面,火候掌控得当,半里开外,便能闻到玉米的清香。
张记的玉米棒子味道清而甘甜,香气迷人,咬之如珍珠一般圆润,在嘴里还会跳动,尤为奇怪,每日购买之人颇多,有时要吃上,还得排好长的队,故而张记,在花山镇做玉米极具名气。
玉米棒子需趁热吃,才能吃出那种味道,香气萦绕嘴边久之不散,到冷了,便不好吃了,那种清香便散了。
每次他跟阿水出来时,都要偷偷那里坐下啃上几条,再叫老板泡上一壶蜂蜜柚子茶。
那次为了讨路恒生开心,阿水特地跑了老远,到前面张记的“香里来”买了几条,那时路恒生吃的可想,夫人娇娘尝了几口,便赞不绝口。
娇娘的厨艺绝佳,在花山镇是出了名的,就连镇里莲香楼的高大厨都甘拜下风,她的祖上曾是宫里的御厨,会做满汉全席,可惜娇娘的父亲偏爱文笔,喜欢游山玩水,对厨艺之事淡而不闻。幸好娇娘生性好学,对从小厨室香品配料特别明锐,在烹饪方面天赋极高,能烧出好菜,能评得好理。
未嫁给路天明之前,娇娘曾有一段时间,在莲香楼主厨,加之她生的琼姿花貌,秋水伊人,如那玉盘里的嫦娥仙子,群芳难逐,天香国色,又似那百花园里的牡丹,雍容华贵,风姿绰约,故而人送外号:“西施厨娘。”
那时,多有人慕名而来,除了品尝她的厨艺外,便是一睹她的芳容。
天垂倾城之美,窈窕淑女,自有君子好逑,路天明便是哪里与她相识相爱的,才子佳人,天造地设般的姻缘,只不过一盏茶的时光,便到如今相濡以沫,恩爱有加。
一见钟情也许若是如此。
能得到许娇娘的好评,张记想不出名都难罢。
路恒生想吃,阿寿自然是要满足的,他想来张记离这也就百米左右的距离,离开一会儿,也生不出什么事端来,便对路恒生说道:“那好吧,小少爷,你与顾直在此等候片刻,千万不要离开,我去去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