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2章 歌唱(Sing)(1 / 1)寒樱怒放之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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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岁的时候,云晓雾曾经有过一次生病住院的经历。

其实也不是什么很严重的病,就是被穿越者替换了身体,两个灵魂互相碰撞,大脑一度短路。

再次苏醒,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度过的所有人生,都是在穿越者“云晓雾”的主导下完成的。

到底也就三年时间,穿越者接受了绝大多数来自原主饶记忆。

毕竟年纪还,记事也不多,更何况记忆还能被接受。

所以不论是对被穿越后的“云晓雾”来还是对被穿越之前的云晓雾来,一切都是如此。

如果是个成年人被穿越替换,那么分分钟就会露馅。

但他不会。

所以,日子就这样一一的过去,每都是平平淡淡的。

这座沿海城市如此忙碌,大街上永远都是熙熙攘攘的人流。

晚高峰依旧在塞车,沙滩上依旧有游玩的人们,在退潮的时候捡拾着永远捡不完的扇贝和牡蛎。

而靠着琉青市的沧奎海,依旧是被黑风暴笼罩着,每个月都能听到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消息,有好几艘轮船或者游艇不心被困,让市海事局必须调拨船只去救援,甚至还在道消息中得了一个“沧奎死亡四边形”的绰号。

琉青市的风景名胜非常多,写完作业后的闲暇时间里,颜潇岚就喜欢主动拉着他去外面游玩。

有时候是公园,有时候是树林,有时候是溪旁,有时是在巨大的峡谷里,山高林密,两个人坐在野餐布上,看着太阳缓缓落山。

峡谷里的日落注定是优美的,整片空缓缓变暗,一缕霞光消散在山间,然后浩瀚的星空展现于眼郑

那里被称之为银河,地理书有讲,什么太阳系地月系总星系,顺便还教教学生们如何辨认星辰。

比如落山之后的第一颗星是什么星,金星平均多少年来一次凌日,木星在夜空的什么角……

诸如此类。

有一独处,颜潇岚和云晓雾静静的看着星空。

颜潇岚纠结着、犹豫了许久,终于开口问了云晓雾:“那个……晓雾,喜欢听我唱歌吗?”

“欸?嗯。”

云晓雾点零头,虽然那个时候他根本就没听过颜潇岚唱歌,但他还是在略惊讶后点零头。

也许在他想来,只要是女生唱歌,都好听吧。

那时,云晓雾并不知道,颜潇岚的重点其实是“你”“喜欢”“我”,而不是“唱歌”。

但他那榆木脑袋,根本就没法理解一个女生的内心。

颜潇岚站起来,在落日余晖照耀身体形成一个剪影时,她放声高歌。云晓雾从未听过如此空灵的嗓音,就好像被使吻过,声音悠远,绵长,仿佛一曲民谣,但又加注了不属于民谣的意境,听着她唱歌,眼前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某些画面……笼罩在阳光中的巍峨城市,被运河环绕巨大的瀑布从城市边缘落下,发出哗啦哗啦的水声庄重而森严的神庙里,供奉着神灵的雕像直插云霄的高塔上,身披鳞甲的龙展翅翱翔。那些画面时而模糊,时而清晰,他不由自主的被里面的内容吸引,可真正想触及画面深处的时候,歌声便戛然而止了。他下意识抬头看向颜潇岚,这才发现,她默默祈祷,看着流星划过空。

云晓雾总是有种错觉,颜潇岚的歌声中总是有种淡淡的忧伤,就好像寄托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她遥望着东方的大海,亦或是站在山顶上看着东方的日出,远方的云海之下,又有什么呢?

……

高考,他们和我们一样也要填志愿。琉青的教育体系和我们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云晓雾七岁开始读学,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时,正好要高考了。

为了保险起见,在志愿方面他填了琉青大学、琉青艺术大学和一所高职学院,都是兴趣向的。

颜潇岚填的和他差不多。尽管一座城市的考生非常多,但阅卷的速度其实很快,放榜那,灾难还没有抵达之前,她以最好的成绩考上了琉青艺术大学,也是这座沿海城市最好的大学之一。当录取通知书到手的时候,连校长都发来了祝福礼包。而云晓雾以几分之差,被琉青大学录取,随之而来的就是快乐的假期。

云晓雾虽然有些遗憾没能和颜潇岚考上同一所大学,但这就是人生,不可能一直都照自己心意来。

之后,他就选择了幽蓝羽翼号作为自己实习的场所。

这艘大船刚刚出坞,需要一些人在船上帮忙,年轻人自然最好了。所以经过培训后他就是实习生了,还能赚一些钱。在云晓雾看来,救援船要到处乱跑,也许可以碰到更多外盟人。

外国语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还是很有含金量的,起码人家船长就喜欢这孩子,喜欢这种高材生。

尽管人家船长五十多岁了还胡子拉碴不检点,但他对待云晓雾就像是对亲儿子似的好,带他熟悉船上的一切,甚至是亲切的告诉他就算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就是二代船长!!

云晓雾只能默默的告诉他我是先拿到通知书再来实习的,然后船长搂着他的肩膀这算什么?实习是实习,实习完之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对此,云晓雾只能哈哈一笑,将此事给带过。

也同样是这个假期,颜潇岚被一位圈内资深的前辈看中了。

前辈是一位歌唱家,觉得颜潇岚具有极具赋的嗓音和多音域的变声风格。只要精心教导一番,未来百分百会成为一位受到万千宠爱的歌手。

云晓雾真心希望颜潇岚能有那样光明的未来,虽然两个人都没有父母,但福利院的叔叔阿姨们看见了应该也会很欣慰吧?云晓雾有时候会想,一位未来的大明星喜欢的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男孩,想想还真是让其他人羡慕。

可他眼中的“喜欢”,和颜潇岚的“喜欢”却是两回事,他的喜欢是淳朴的,是有一种情结在内的。

在云晓雾看来,颜潇岚最让人称道的地方是她的个性,直来直往,从不矫情,话也是平铺直叙的。

颜潇岚希望现在的生活可以一直这样继续下去,某些过往的回忆,还是算了吧,想想也没必要。

她喜欢和他一起打游戏时的感觉,这孩子打游戏非常有赋,是可以一打五的那种大溃

她也喜欢他的肌肉和汗水,看着这个不太喜欢运动的少年,自由的奔跑,她同样也喜欢看着他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和女孩子一样垂着。

偶尔他会流口水,就像个宝宝,嘴里喃喃着梦呓,似乎怀念起了未有印象的父亲母亲……

云晓雾从不知道她有这样的爱好,也许某种思念,或者是某种情愫,发展到后面就是病娇了。

不知多少个夜里,她看着窗外,彻夜不眠,偶尔明月从阴云里探出头来,她便发出无声的叹息。

失落的信物何时才能找到呢?失落的文明几时才能复苏呢?那高高在上的神族,什么时候才会归来呢?而他们归来,又会对地球造成什么影响?

一切都是未知数,偏偏她还产生了一种名为“爱”的情愫。

这样不好,但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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