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1 / 1)临临江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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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霭想起那天晚上,依然气的牙根痒痒。

多好的气氛,简直天时地利人和,偏偏他没长脑子,憋红了脸,磕磕绊绊的憋出一句:“不行。”把宿芥给逗笑了,宿芥捶了他一拳,嚷嚷着又不是没下过,就把他赶去拿红花油了。

他回来的时候,宿芥已然睡熟了。

林霭愤愤的洗了把脸,面对着浴室的镜子,鼓着嘴大叫:“憨批!你是憨批!”

义山照常与林霭换了班,守在宿芥的病床前,宿芥顾自搅着碗里的骨汤:

“今天是什么汤?”

“海带排骨。”

义山单手捧着自己的碗,目光追随着电脑上下滚动的屏幕,公司出了点不大不小的意外,使他不得不跨时差加班。走廊那头照常响起了混乱的喊叫声,宿芥眉头微微一动,露出厌恶的表情。

杨熹微和毕宣的家属闹得厉害,公司摆明了倾向林霭一方,毕竟是当红的摇钱树,又是受害者,这点面子还是有的。这群乌合之众在公司闹不动,不知怎么寻摸到医院来了,跑到宿芥病房一哭二闹三上吊,幸好林霭早有准备,别管是七大姑还是八大姨都进不去门,只能在门口跳跳脚,骂骂人,然后让保安拖出去,宿芥都习惯了。

只不过今天的骚乱平息的比往常快些,宿芥耳尖的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房门很快被人扣响,义山打开门,高云提着一只大袋子,站在门口:“我今天轮休,过来看看你,你好点了吗?”

宿芥点头让他进来,高云在床边坐下,掏出一只小袋子,放在床头柜上:“手机卡在里面,技术部帮忙把内存输出来了,手机坏的太厉害,我问过了,没法修。”宿芥接过袋子,从抽屉里掏出未开封的手机。

早在车祸隔天林霭就给她送来了,不知道是不是个人习惯,和他自己的手机是同一款。

谢绝了高云的帮助,宿芥把手机卡塞进去,开机确定了一下没什么问题,就掖到枕头下面:“多谢你,不然我不死也要脱层皮了。”“应该的。”高云从提来的袋子里掏出个牛皮纸袋:“我给你带了点水果,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吃栗子,顺便买了点。”“谢谢。”宿芥接过他递来的栗子,慢条斯理的剥起来。

义山开门的时候识趣的把自己关在外面,号称全公司公认的绅士Alfred先生凝眉沉思半晌

往门缝迈了一步。

又迈了一步。

病房里静悄悄的,并不能听清。于是他掏出手机,给林霭发了微信:

Alfred:速!!

Alfred:他来看望宿了!!!

可惜在家补觉的林霭五个小时之后才看到消息,等他赶到医院毛都没了,只剩宿芥抱着新手机刷微博,义山在沙发上安静的办公。

“今天感觉怎么样?”林霭走近了,才看见桌上的牛皮纸袋,修长的眉毛慢慢拧起来:“怎么又吃栗子?是不是义山去买的?我削掉他头。”“哪有。”宿芥摆摆手,叫义山忙他自己的,不必理会:“高云带来的,就吃了两个。”“谁知道两个是虚数还是实数。”林霭碎碎念着把那袋栗子拨拉开。

这还要说一个月前,林霭刚搬来没多久,宿芥嘴馋托他捎栗子回来,林霭买了满满一大包,宿芥像个仓鼠一样抱着磕了一下午,晚上吐了六七回,恨不得把胃都倒出来洗洗。

从那以后,林霭就严格监管了宿芥的零食供应。

“高警官来过?聊了些什么?”林霭漫不经心的摆弄着手机问道。“也没什么,给我送手机卡,说了几句案子的处理情况,一会就走了。”宿芥塞着一边耳机,紧盯着手机屏幕不放,“看什么呢?”林霭好奇的凑上来:“这么认真。”

手机正播放着一段他的cp向剪辑视频,博主功夫了得,硬生生把他只存在于想象中的感情线剪成荡气回肠的凄美爱情故事,还带前世今生,两辈子都不放过他。

宿芥挑着眉斜了他一眼:“好看吗?”说着按下重播键,细长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跳过了女主的片段。“你……”林霭木木的看着宿芥兴致盎然的表情,突然福至心灵:

“你不会吃醋了吧?”

“是啊,吃醋了。”宿芥点点头,滑动着推荐列表,点开另一个剪辑,尾音拖的长长的,让人分不清真假。

如此直白的回答打的林霭措手不及,他的脑子还犹豫着要不要解释一句,手却已经点开了和视频上那个女星的聊天框——上一条消息还是拜年。他握着手机,想要拿给宿芥看:

“其实我和她只合作过一次,那个是……”

他的话还没铺垫好,却见宿芥诧异的抬起头,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我开玩笑的。”

“你不会当真了吧?”

“我……”林霭最终没能接上这个话,两个人之间是一段冗长的沉默,宿芥主动打破了尴尬的气氛,她按灭了手机,低低的唤了一声:“林哥。”

“哎。”

宿姑娘那双水光潋滟的眸子巴巴的盯着他,嘴唇一撇,撒娇似的:“我想吃西瓜。”“好,我去给你买。”林霭说着站了起来,让心上人这么软软的一叫,他满心苦涩至少消了一半,临走又帮宿芥垫了垫枕头:“我很快就回来,等等我。”

林霭一面走一面整理大衣的扣子,迎面走过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女人,带着两个保安打扮的高大男人,与他擦肩而过,林霭下意识看了一眼,电梯发出欢快的叮咚声,他并没有多想,转身下楼。去附近超市的路上,林霭接到了郑长空的电话,经过他一天一夜的不懈努力,郑长空终于抢到了一张提前回来的机票,在电话里喋喋不休的抱怨着旅游有多疯狂。

不过还是面前的西瓜比较重要。林霭用尽毕生手段,终于挑着一个自觉包甜的瓜,带上几样宿芥爱吃的零食,急忙往医院赶。

天公不作美,半路下起了小雨,路上不出所料的堵成一团,林霭烦躁的把车窗打开一点,纤细如丝的雨被冷风送进来,很快散去了闷热,林霭的眉头一点点展开,他隔着雨幕看向窗外,有一对年轻的情侣依偎在伞下,女孩子扭着脸生气,男孩子搂着她的肩摇摇晃晃,最后吧唧亲了一口女孩子鼓起的腮帮,两人都笑起来。林霭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了,他看看副驾驶座上油绿的西瓜,心里最后的一点憋闷也烟消云散。

就先这样吧,反正她在我身边,急什么。

当他抱着西瓜返回病房时,却意外的被人拦住了,两个黑衣人和两尊门神似的守在门口,浑身上下都写着“张扬”二字,林霭觉得这人眼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就是他在走廊上碰到的那一行人。

病房里静悄悄的,据林霭推测,应该是比他刚才还尴尬的沉默。

果然不一会,休闲西装的女人推门出来,林霭几乎一瞬间便认出是宿芥的母亲,相比来时的模样,她现在显得有些疲惫。女人的锐利的目光带着探究,深深的打量了林霭两眼,才转身离去,步伐匆匆。

推开门,宿芥垂着头坐在病床上,隔着整个房间林霭都能感觉到她身上浓浓的难过,他安静的走过去,把西瓜劈开,将最中间那一块一点点挖进小碗里。

“很久没见妈妈了吧?”林霭手上动作不停,也没有抬头:“吃一口,瓜甜,不甜你揍我。”宿芥沉默着接过小碗,咽下一块瓜瓤,碗底的汁水散发着清甜的气息:

“失策了,没想到她待了这么久,我不是故意瞒你的。”

“没事,我们就是室友嘛,留点秘密怎么了。”林霭垂眸一笑,病房里白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便是一尊精雕细琢的玉人儿:“我林大老实,从来不打听人家八卦。”宿芥歪着头,白净的手紧箍着碗,指尖有些发白:“那要是我想和你说呢?”

“乐意奉陪。”林霭轻轻拍了拍她的手,眉眼带笑。

宿芥低头看着小碗冒尖的瓜肉,往被子里陷了陷,避开林霭的目光,声音轻轻的:“我们家其实有两个孩子,是我和哥哥。”

“人家说我是个福星。”

“从我出生以后,爸爸的公司有了起色,妈妈的研究项目也被上面重视,他们说我是命里带福的。”小姑娘垂着眼,纤长的睫毛轻轻颤动,嘴角挑起一个自嘲的弧度:“都他妈是屁话。我从记事开始,一年到头都见不到爸妈,他们就知道打来零花钱,我甚至都记不太清他们的样子。那时候我跟着姥姥,住在老房子里,她给我扎小辫,做好吃的,晚上给我打蒲扇,可是后来姥姥没了。”

“我还有哥哥,哥哥比我大三岁,从小我们就没有分开过,姥姥叫他干家务,我就跟在后面跑,一跑就跑了十五年。他给我做饭,辅导功课,还给我开家长会,也像个老妈子。”宿芥吸了吸鼻子:“后来哥哥也没了,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待够了,就回去了。”

“我知道他们如果想知道为什么,一定有办法,可是没人敢,他们害怕看到与自己有关的字眼。”

“那时候我在国外念书,他们好像突然想起来自己还生过两个孩子,就把心里所有的亏欠疯狂补偿给我,飞去学校看我,买来任何他们觉得好的礼物,带我去各种场合炫耀自己的女儿,所有人都默契的忽略哥哥,就好像他从没存在过一样。”

“我感觉自己像个工具人,突然出现的父母狂轰滥炸的一通折腾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回去了,而我受的越多,就越难受,这好像是哥哥拿命给我换来的,为什么人们要忘记他?为什么我有,他就没有?”

“所以我跑了。毕业之后我买了最近的航班,自己找了住处,用最激烈的方式反抗来自家里的一切,他们大概是害怕唯一的孩子真的和他们决裂,也就不再管我。我知道我很幼稚,像个闹着离家出走的小学生。”宿芥对上林霭温柔的桃花眼,皱了皱鼻子:“可我不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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