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作为人族帝城,其繁荣程度自然不低。
街道两旁摆摊的小玩意数之不尽,其中不乏有个别新奇的东西,令三霄好奇不已。
“师尊,师尊,你看这个蝴蝶发簪漂亮吗?和我是不是很配!”
碧霄拿着一根蝴蝶型木制发簪,插在头发,在通天面前来回显摆,羡煞旁人。
通天看了眼发簪,其虽然没有一点灵气,材质也很普通,但在制作人精心努力下,到是将蝴蝶的模样演义的活灵活现。
这大概就是人族壮大的原因吧!利用本身智慧,化腐朽为神奇。
通天赞赏道:“很漂亮。”
得到通天赞赏,碧霄心里美滋滋的,脸更是乐开了花。
云霄和琼霄见此,也都各自拿着画扇、衣袍,让通天一一评价。
“师尊,你看这画着日月山川的画扇漂亮吗?有没有那种仙境韵味。”
通天点头:“嗯,还行,为师也会作画,过几日为你画一副更美的。”
“谢谢师尊!”琼霄开心道。
“师尊,你看这件衣服颜色好艳丽,造型精巧,适合我吗?”
“不错,秀丽大方,很适合你。”通天说完,内心却是叹了口气。
果然还是该自己一个人来,耳根子能清净好多。
可是这一幕,却将一旁的朝歌人民羡慕的直咬牙。
“真羡慕,也不知是哪家的公子,长得帅气不说,竟然有着三位绝世红颜相伴。”
“可不是,老夫在朝歌也活了三四十年了,如此美丽的女子,还是第一次见到。”
“等等,我是不是眼花了,怎么这公子的表情,好像有些不太情愿的样子!”
一群凡人的窃窃私语,自然瞒不过通天。
不过对于这等闲话,通天却是不为所动,最近每日在直播间吹水聊天,早就练就了一颗波澜不惊的大心脏。
至于三霄,巴不得朝歌百姓多说些话呢!
和自己的师尊闹绯闻,这种异样的情绪,令她们既激动,又好奇。
……
朝歌城,一处连排豪宅内。
一个小厮满脸兴奋的跑到费府前,禀报管家后,被热情相迎。
很快,一名身穿锦绣华袍,腰佩羊脂白玉,眼眶漆黑的公子哥从内屋走了出来。
此人走路虚浮,一看就知道纵欲过度。
见到此人后,小厮的一双三角眼直接笑眯了起来,屁颠屁颠跑了过去,急切道。
“费公子,有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费龙眼睛一沉,半响吐出一个字:“说?”
得到命令,小厮急忙点头哈腰,声色并茂起来。
“费公子,你可不知道,现在朝歌城中出了三名仙女,哦不,是三名比仙女还要漂亮的绝世美女。”
“绝色美女?”费龙眼睛一亮,急忙道:“没骗本少爷?”
小厮立即点头:“真没骗费公子,她们三人美貌各不相同,年龄大的,身材婀娜娉婷,韵味十足,排第二的,一张容颜冠绝群芳,美奂绝伦。”
“至于那最小的,看去年芳十八,俏皮可爱,姿态妖娆,最是合费公子口味。”
“那还愣着干嘛?赶快带本公子过去。”
费龙脸满是喜色,这小厮竟然能将三名女子的外貌描绘的如此细致,定不会欺骗自己。
再说,他也没这个胆子欺骗自己。
眼下,小厮面露难色:“不过费公子,这三名仙女的身旁,还有一名男子,看其气质和相貌,来头必不简单。”
听完,费龙不由哈哈一笑,“这朝歌还有比本公子来头更大的?赶紧前面带路,公子我可等不急了。”
“三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啧啧啧,够玩好几天了,这滋味。”
在小厮的带领下,费龙骑马带着一队侍卫,冲入朝歌街道,这群认真宛如虎入狼群,横冲直撞。
“糟糕,是费府的人,不知哪家的闺女又要倒霉了,赶快避让。”
平民见了敢怒不敢言,只得老实靠边,避让不及的人也只能自认倒霉,打碎牙往肚里咽。
谁叫费龙出生贵族,自幼含着金钥匙长大,先天就比他们高贵,怎么比。
如此大的动静,自然也惊动了通天与三霄。
“这人类好生狂妄,竟然敢在闹市骑马。”
“师尊,请下令让我等教训一下对方。”
“没错,是要抽出其三魂七魄,好好敲打一番。”
三霄生性善良,见着一部分无辜的凡人受伤,不由义愤填膺。
通天眼中神色一闪,他还真没想到,刚到朝歌便遇了这般狗血的事。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红颜祸水。
此番来朝歌,通天有着两个目的,其一乃是见一见九儿的宿命之人,苏护之女苏妲己。
其二,便是想知道当代人皇纣王的品性如何。
如今,虽然截教与商朝纣王结下了因果,但若是纣王昏庸不堪,不理世事,那么通天不建议冒着被天道惩罚的危险出手,斩杀人皇。
就算人皇死了,也有下一代人皇接任,封神依旧会进行。
眼下,便是有着一个考验人皇的绝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