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周天大循环
看着自子的样子,刘默郁闷的有种吐血的冲动,虽说果睡很舒服并且他也有这样的习惯,但那他自已主动的行为啊,可是前前后后的这两次全都是在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发生的,这让他怎么着都觉得别扭,有一种被强的感觉
刘默迅速的从空间里拿出一套以前备在里面的衣服穿好,坐在床边点燃了一支烟抽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就在刚刚他换衣服时,已经将自己的身体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
呃
其实还是有一些变化的
那就是
刘默意外的发现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
因为刚刚醒转,刘默还有些惊魂未定,所以刚才只是用肉眼直观的去察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所以除了那个突出的部位外,并没有发现什么其它的变化,可是如果他能认真的用感知仔细的检查一下身体的话,那他一定会被惊得再次从床上跳起来的。
此刻刘默的体内丹田位置,正有一个圆球在转动,而那个圆球呈红白两色,红色如火,白色如雪
两种颜色交相辉映却又泾渭分明合成一个整体圆球,按着顺时针的方向无休止的转动着,每转动一次,就会从圆球上散发出红白二色交融的一丝气体,自刘默的丹田处出发,延着刘默的经脉上升而后下降,最后再回到圆球上,而圆球在收回气体后也正好完成了一次转动
如此的周而复始
这种情况通俗点说其实就是大周天循环,但刘默的这种大周天循环跟普通的大周天循环却有着天壤之别
普通的周天循环都是经过几十年的修炼,体内的气机充盈到一定程度后,再通过有意识的按照经脉引导运行,一点一点的打通经脉关结,最后才能完成周天循环,这个过程是极其漫长而艰辛的,所以世上并没有几人能够真的作到这种周天的循环
更为主要的是,修炼而出的内气其实是很微弱的,就算刘默最初在空间里修炼百年时得到的那种内气一样,不止是量和质上都是微不足道的
但刘默现在体内那个圆球则完全不同,那红白二色正是代表着阴阳二气,而且完全达到了一种平衡,阴阳互生之下圆球转动,动而充盈外溢,自始而终之循环,归则更盛
可以说刘默此时的身体已经完全达到了阴阳平衡之大道,单以此内气修为来讲,整个世上怕是难有人能达到他这种高度了
不过对于这些,刘默现在却是一无所知的,即使他用感知探视了,除了震惊之外,对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也一样是一无所知的
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可以说完全是天意所为
那些被刘默称为火鱼的东西,其实是木鼎千百年灵气催生而成
金木水火土五行原本就是相生相克的,而木生火,水又生木,木鼎原本就在百米深的潭水之下,千百年不断散发着灵气最终催生出火鱼实乃天下至阳之物
刘默在误打误撞之下,无意间将火鱼引入体内,如此刚猛的阳气根本就不是他的身体所能接受的了的,也别说是他了,哪怕是一头大象一下子被灌输了这么多的阳气也得当时爆体而亡
所以在火鱼刚刚入体后,刘默的全身就开始发热直到最后将全身的衣服都给烧成了灰烬,最后更是昏迷了过去
如果当时没有意外发生的话,那么刘默此时已经灰飞烟灭了,可是偏偏莫子荷意外的跑了过来
尽管当时的刘默完全的没有意识,但阴阳之理乃是天下大道,阴阳之气也是相吸相引的,而女人原本阴气就更盛一些,莫子荷又是未经人事的处子之身,在莫子荷近身之后,刘默受体内阳气的牵引,直接就把莫子荷给压在了身下,接下来
没有意识的刘默只觉得自己是在作梦,梦里自己强烈的渴望着泉水,而现实中的木屋床上却是好一阵的翻云覆雨
莫子荷经过最初的慌张反抗之后,渐渐的和刘默完全融合到了一起
其实从第一眼见到刘默时,莫子荷的心里就已经有了刘默,只是两个人无论从年龄上还是身份上都有很大的不同,莫子荷一直在刻意的控制着自己,但当今天看到李雪梅后,以莫子荷的阅历自然很轻松的就从李雪梅的嘴中套出了很多话
在得知了李雪梅和刘默两个人原本就是同学的消息后,莫子荷又很有技巧的进行了一些旁敲侧击,李雪梅对刘默的那些心理便被莫子荷给猜出了一二。
莫子荷当时心里就升起了一股无明的烦燥
吃醋了是的,就是吃醋了
所以莫子荷才在晚上不管不顾的直接开车来找刘默
不得不说这一切都太过于巧合了,哪怕只是任何环节有那么一丁点的变动,或许事情的发展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而刘默怕是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刘默当时身上的阳气已经充盈到了极点,按说就算和莫子荷交融,吸收了莫子荷身上的原阴之气也是无法达到阴阳平平衡的,毕竟莫子荷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但是刘默之前曾经在三娃化形之时与三娃的相融合过,而三娃本体是人参
人参虽主阳气,但性平和,同时亦能藏阴,不然也不会千百年来一直被当作保命的圣药了
融合了三娃化形本体后的刘默整个身体都已经被改造了,可以说刘默相当于一个活着的人形人参,所以自然也就拥有了人参那主阳藏阴的能力,再加上与莫子荷的交融,两相作用之下竟然让他最后达到了阴阳平衡周天循环之境界
这一切说来仿佛天方夜谭一样,但却又是真真实实的发生了,要不怎么说天意难测呢
“嗯”
“这是”
一支烟抽完后刘默的情绪已经有些平定了,就在他起身想将烟头扔掉之时却无意闪看到了床上那一抹腥红之色
淡色的床单之上星星点点的腥红之色格外显眼,上一世的刘默怎么说也是活过三十几年的男人,对于床单上的腥红只看了一眼就已经出于惯性的有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