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问案情(1 / 1)几回又逢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却见那来的告状之人衣衫破损、满面血污,如此凉意十足的天气里,竟然连个帽子也没戴,脚上的靴子也少了一只,不知是急的本来就没穿、还是在路上给跑丢了,走起路来跌跌撞撞,脚步踉跄着勉强来到堂上。

“大人!草民冤枉,求、求大人为草民做、做主……”

声音急促却又颤抖不止,加之他这副惨兮兮的样子,让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宗吉元自然也不例外,刚刚的笑意、早就在这一瞬间消失到九霄云外,一双明眸直直地盯着眼前的告状人。

此时,何瑞昌凝视着对方,好象是思索了片刻、才道,

“下边喊冤之人,依着大清律法,凡是击鼓登堂的、均要杖责三十这个规矩,你可知道?”

“小人知道……”

告状人依然哆嗦着道,

“可是、如果大人能为小人做主,即使再多的责罚、小人也情愿领受。”

听了这话,知道这人确实真的有冤情,宗吉元的心不由自主地缩紧了,因为她清楚地知晓、何大人所说的话并非是在吓唬人。

“登闻鼓”这项制度虽然由来已久,可到了清朝年间、早就不是那么的方便了,因为为了防止有人随意击鼓、恶意诉讼,便定下“凡击鼓者、杖责三十”这样的、想喊冤必需先挨打这样的律法。

可眼下、跪在堂上的这个约在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身材本就看上去显得很单薄,而且很明显地刚刚被什么人殴打过一番,若是再挨三十刑杖,恐怕连命都得减去大半条,哪里还有力气申冤。

正琢磨着该不该向大人进言之时,却听何瑞昌轻轻叹了口气、道,

“好吧,看你的样子也象个明事理之人,本官权且将这三十杖责记下,若你所讲的事情确实有冤,便可就此免了。”

“多谢大人、多谢青天大老爷……”

这年轻人喜极而泣地连连磕着头。

何瑞昌摆了摆手道,

“好了,别再耽误时间了,有冤情快些讲来。”

“是、小人遵命。”

这年轻人再次叩首道,

“小人名叫杨桂林,本也是读书之人,可因为家父去世、只好接手了家里的生意。就在一个月前,母亲生病,小人与小妹杨桂梅去到文庙进香许愿,回来后、母亲的病还真的慢慢地好转起来。今天一早,小人兄妹二人按照约定好的日期前去还愿,可刚刚还在半路上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群大汉,不容分说地将小妹抢了就走!小人哪里肯甘心,随后去追,却被他们打个半死……大人,小的思来想去,只好求您来给做主,想我那小妹性情刚烈,时间久了恐怕有不测,而家母病情初见好转,若得知此事、肯定也是活不下去的!小人会就此家破人亡,求大人能将小妹给救回来,小人给青天大老爷磕头了……”

说罢,这杨桂林早已是泣不成声、趴地不起。

事情的前前后后、大家都已经听清楚了,只是几乎每个人都有些无奈,因为近来这样的案子实在是太多了,没头没脑地根本就无从下手,而何大人更是连连的皱眉,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应答于他。

然而就在他陈述案情的过程中,宗吉元一直在旁边负责做记录,手上写着的同时、头脑也在飞快地不停转动着,正当其他人都觉得棘手之即,几条值得注意的信息已经隐隐地出现在了脑海中。

见场面有些冷,宗吉元略略想了想,将笔放下后、扭头看向何瑞昌,巧得很,大人的视线也有意无意地扫向了她这边。

已经是心领神会了,宗吉元微微拱了拱手、轻声向大人征询道,

“大人,可否容学生问他几句话?”

“好啊,”

正愁着不知该如何是好,见吉元果然开口来为自己解围了,何瑞昌当然连连地点着头、道,

“师爷尽管问好了。”

“多谢大人。”

宗吉元轻轻欠了一下身子,然后转向了杨桂林,

“我来问你,你的家住在什么地方?”

“小人……”

正期盼着县令大人能给自己个答复,不成想、提问的人变成了旁边的这位,可当杨桂林将满怀希望的目光转过来时、不禁有些诧异,因为发问之人怎么看都是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人,虽然从他坐的位置可以猜到其一定也是这县衙中的差官,可心中还是有些犹疑不定地答道,

“小人、家住在县城东的十河镇……”

“十河镇……”

吉元轻轻重复了一下。

几天来、因为一直在研究那些失踪案,吉元早已发现案发的地点、模式中所隐藏的一些规律,听杨桂林的回答后、得知此案正好也在其范围之内,心中一喜、忙又问道,

“你的妹妹多大年纪?”

“今年四月份就十九岁了,”

杨桂林悲伤地道,

“本来已许了人家,准备开春儿就完婚,可现在这……”

说到此处、又要哭出来。

宗吉元立刻打断了他、问道,

“好,我再问你,你和妹妹要在今天去还愿这件事,除了你们家人、还有谁知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