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公子,我胆子小,你不要吓我。”苏未空表示:我怕怕。
“苏姑娘难道觉得,就凭你说的那些话,就能吓倒太子么?”忆九浮冷静分析,“且不论,太子有的是手段让你根本见不到陛下,就苏姑娘而言,也根本没有胆量做出那种事,这连我都能看出来,苏姑娘莫不是以为,太子会看不出?”
苏未空:说的好有道理,我无法反驳。
“那太子为何不揭穿我,还放我回来?”
“有趣的猎物,当然是要留着慢慢玩。”忆九浮回答。
苏未空有点崩溃。
“不过有个好消息。”忆九浮道,“晋王今日离开西都去永州办差了,没有半个月回不来,晋王不在,太子应该不会逼你太紧。”
“这确实算是个好消息,这个时候,若晋王再来参一脚,我绝对扛不住。”苏未空有气无力的趴在桌子上,“忆公子,你说,太子会不会做出夜探香闺这种事啊?”
忆九浮沉默不语,照太子的性子,还真有可能。
忆九浮不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给出了答案。
“怎么办?要不,我去找我哥吧?”
“苏姑娘不要乱来,山高路远,世道险恶,你如何去?”
“那怎么办?忆公子,你这么聪明,不如,你帮我想个办法吧,让我能躲他几天,等到我哥回来就好了。”
“苏姑娘,这么信任苏公子么?”
“那是当然。”提到哥哥,苏未空仿佛打了一针强心剂,爬起来,一巴掌拍在桌上,“若是我哥在,他今日敢这样对我,我哥绝对上去扒了他的皮。”说完,又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我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好想我哥啊。”
“苏姑娘,苏公子前天才走的。”忆九浮无奈笑道,“从西都到明城,快马加鞭也需十日,再加上办案的时间,他们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返回西都。”
“意思就是,我想我哥也没用呗,一个月,我怎么熬啊!一想到太子那个阴森森的笑容,我都要睡不着觉。”
看着她趴在桌上,有气无力、可怜兮兮的样子,忆九浮想了想,道:“其实,想躲着太子,办法还是有的。”
“什么办法?”苏未空爬起来,目光炯炯的看着忆九浮,后者,凑到她的耳边说了一句话,苏未空的表情,变得十分精彩。
——
夜幕降临,忙碌一天的苏未空回到罗府,果如忆九浮所料,太子又派人来了。
苏未空同意之后,小丽带着人来到小院,还是昨日那个管事,还是捧着礼物说着一样的话:“苏姑娘,这是我家殿下送给苏姑娘的礼物,并邀请苏姑娘于明日前往宏德楼一见。”
苏未空坐在烛火的阴影里,懒洋洋的回答:“礼物可以留下,约,我就不赴了。”
“小的可否问问,为何?”管事的把礼物交给小丽,小心翼翼的问。
“我病了。”苏未空病殃殃的样子。
“怎么病了,白日里不还好好的么?”管事的不敢相信。
“你要过来看看么?”
“小的不敢。”
“来看看吧,免得你回去,没法与你家殿下交差。”
“那小人,得罪了。”管事走上前。
苏未空转头,面容露于烛火灯光下,只见那张精致美丽的脸上,此刻长了许多小红疹子。
管事的倒吸一口凉气。
“你可以凑近点看看。”苏未空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
“姑娘恕罪。”管事说着,凑上前仔细看了看,小小的红疹子,在幽暗烛火里反射出微亮的光,确定无疑。
“看清楚了没?”苏未空不耐烦的模样。
“看清楚了。”管事的退后两步,问,“姑娘可曾看过大夫?”
“看过,大夫说,是染上脏东西了,不过,问题不大,吃点药,养上个把月的,也就好了。”
“会传染?”管事的再往后退两步。
“我也不知道,反正,大夫是这么说的。”苏未空不高兴,“既然看完了,就回去禀报你家主子吧,别在我面前杵着,姑奶奶这会儿,心情不好。”
“是,小的告退。”
看着太子管事离去,苏未空叹口气,回到房间,拿起镜子照照自己的脸,苍天啊,好多疹子,好难受!不能吃花生的她,今天下午可是吃了不少,为了躲开太子,她也是拼了,只盼不要留疤,不要留疤,不要留疤啊!
自苏未空过敏之后,她每天带着斗笠出门,到小院监督装修,太子果然没来找过她,倒是过了几天清净日子。
——
经过半个月的快马赶路,罗天誉与苏云空到达明城。
明城地处南方,炎热多雨,植被茂密,人口密集,再往南行十里,就是西晋,南陵,海箩城的交界处,可谓是军事要地。
进了城,二人找了个小客栈稍事修整,接连在雨中赶路,全身都没个干燥的时候,十分难受。
换了干燥衣衫,要些酒菜,二人坐在二楼的窗边,向下望去,大街上行人熙熙攘攘。
“苏兄认为,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罗天誉问。
苏云空:我不是来保护你的么,为什么这种问题要问我?
“仅凭一封匿名的举报信,不足以定明候的罪,眼下无非两条路可走,第一,私底下搜集足够的证据。第二,找到发出这封的人。”苏云空回答。
“苏兄认为,哪一种方法更好?”罗天誉又问。
苏云空:这不是明知故问么?他以保护之名把我带到这里,究竟想干什么。
苏云空心里思量,面上不显,淡淡道:“明候在明城经营二十余载,据手书所述,贪污受贿也有十多年,但是在这封手书上达天听之前,从未有任何罪证送出明城,可见明候手段非常,我们要想暗地里搜集证据,只怕难于上青天,费时费力还不讨好。”苏云空顿了顿,端茶浅啜,余光瞥向罗天誉,后者坦然自若,仿佛真心听取他的意见,苏云空接着道,“不若,我们直接去找发出这封密信的人,第一,他既然发出这封密信,手里必定还有足以搬到明候的罪证;第二,他能躲过明候的防备盘查,必定有非常手段或非常身份,我们找到他,既能事半功倍,又能一击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