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尼格玛是什么人?
那可是哥谭市的超级反派——谜语人。
虽然他有着作死强迫症,而且整天戴着绿帽子在哥谭市晃来晃去,甚至每时每刻被人喊着叫着滚出哥谭市。
但是!
这不影响他是哥谭市智商最高中人的其中一个。
尤其是电视剧版本里的爱德,只需要调整人生中几个很普通的点,就能成为自己最强的助力。
为了能在哥谭市里活下去,谜语人一定得攻略!
这么想着,霍乱再度甩出一张灿烂的笑容。
“爱德,你要知道,要当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好处,天才总是孤独和被人误解的,别在乎他们无聊的话了。”
爱德抿了抿嘴,摘掉了眼镜。
“可,看得我不想孤独。”爱德似乎极力在隐忍,可眼圈还是红了一点,像是要流眼泪的样子。
霍乱的超级台词功力有着非常强大的感染力。
短短的一句话,让谜语人想起了很多。
比如小时候被老师说成是怪胎。
被所有人排斥。
被哈维说不正常。
这让爱德的情绪都开始有些失衡了。
霍乱赶紧伸手一把搂住了谜语人。
“没关系,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所以上帝赋予了我们友情,爱情,亲情,爱德,愿意让我当你的朋友吗?”
“嗯!”爱德用力点了点头。
警监在办公室里好不容易处理完了一套文件,打算出来透透气,结果却看到霍乱搂着爱德,爱德居然还在哭,顿时愣住了。
“两位,你们……”
霍乱看到警监那充满了意味的眼神,马上就明白了对方的想法,一把推开了爱德。
“相信我!警监女士!事情绝对,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霍乱一脸诚恳的说道。
“这样啊。”警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弄的霍乱头皮发麻。
“没事,这里是哥谭,没有这么多规定,但是上班的时候,麻烦注意一点。”
说完,警监又回到了办公室里,只留下爱德和霍乱大眼瞪小眼。
“霍乱,你该打卡了,哦,对了,顺便出警,在哥谭河发现了一具尸体,你的搭档也来了。”楼下传来了提醒的声音。
“搭档,我还真的有搭档?”霍乱挠挠头,看向了打卡机那边。
只见打卡机那边站着一个~金发,大胸,长腿,穿着紧身裤,一颦一笑都足以震慑心弦的超级美女~
这个美女发现霍乱在看他,对他浅浅一笑,红唇微张,似乎在说些什么。
“哦~,她是在说非常高兴认识你把~,实在是太棒了。”霍乱陶醉的撑着下巴。
好吧。
其实以上的画面都是霍乱意淫出来的。
站在打卡机旁边的只是个拿着三明治的胖子,男性,略微秃头,满脸横肉。
他倒是也有大胸,起码C罩杯。
不过霍乱对此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就是了。
……
十五分钟之后。
二人站在了哥谭大桥上,面前是已经被泡发的尸体。
“我的天哪,太恶心了,兄弟,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的想法就是,为什么你面对这样一具尸体,还能这么有胃口的吃着牛肉三明治。”霍乱瞪着一双死鱼眼回应道。
短短十五分钟。
霍乱已经把这个警探所有的信息全都给忘的差不多了。
除了刚开始见面第一句就是我的名字叫……
好吧,他连名字也忘了。
“死了快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的尸检,另外,尸体的肚子里似乎有一些东西,具体情况还需要回去解刨才能搞清楚。”法医人员走过来说道。
“那快点运回去吧。”不知名的胖子警探说道。
“等等,让我看一下。”霍乱突然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法医对此有些不太理解。
“我都看不出什么东西,新人你就。”
“我就什么?”霍乱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
他感觉有点不爽了。
虽然这样说很奇怪,但向来脾气很好的霍乱,现在很反感面前这个穿着身制服,戴着眼镜的四眼田鸡大叔居然敢对他指手画脚。
明明就只是一个小人物。
一个连屁都不是小小法医而已。
他居然敢这么对自己说话。
“你就什么,呵呵,抱歉,这个新来的家伙是在威胁我吗?”法医伸出手指指着霍乱,但却是在对一边吃着三明治的胖子说话。
下一刻。
法医一声惨叫,整个的都疼到抽搐的捂住了自己的手指,因为刚才霍乱没忍住,把他的手指给掰断了。
胖子吓了一跳想要阻止,但却被霍乱摁着胸口一把推开。
“胖子!在我发火的时候,我警告你,别和我废话,不然我就把你的三明治从你的PY里塞进去!”霍乱冷眼对胖子说道。
搭档警探立刻闭嘴。
转而,霍乱又抓住了在惨叫的法医领子,将其抓到了自己的面前。
法医的手指刚被拧断,早就一点硬气都没了,看着霍乱的脸,颤抖着一句话都不敢说。
“我告诉你,我不是戈登那个标准的热血漫男主,别在我面前废话,你的任务就是帮助我破案,让我不爽了,我就把你身上的根状物体全都弄断,了解吗?”
说完,霍乱放开了已经因为被威胁,而有点心律不齐的法医,然后露出了一脸和善的微笑。
“麻烦您了,法医先生,哎呀~,你的手指好像断了,别撑着,去医院看看吧,怎么样,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法医呆愣愣的看了一眼霍乱边儿上的胖子。
胖子招招手,示意他赶紧走人吧,自己的这个新拍档,好像有点不太正常的样子。
那边法医的事情霍乱不在乎。
他拿了双手套就自顾自的走到了被泡发的尸体前,毫不在意的将手按了上去。
虽然这个泡发的尸体中可以摸出来有点气体,但是却也可以感觉到胃里确实是有点东西的。
他看过的很多电影里。
这种身上没有一点外伤的尸体肚子有东西,一般都是为了藏起一些重要的物品。
比如,走私的药物。
又或者是……
D品。
熟知哥谭这个城市套路的他,很容易就能思考出大概的情况了。
很有可能就是这个人偷了,或者是没付钱,要不就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拿走了某个头目的货。
然后藏在自己的胃里,想着找机会脱手拿到一大笔的钱。
却没想到,不小心掉进哥谭河,或者是被人推进去了,又或者是故意跳河躲避?
总之因为一些原因死了。
而这批被藏起来的货也就失去了最后的踪迹,或者被人遗忘,或者因为货丢了被折磨。
但具体来说,这具尸体里的东西,是没有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