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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乘着月色,出了营地。老五鬼鬼祟祟,老茂完全不了解他想干什么。走了一圈,老茂发现附近有个土包,老五抽身绕过去,然后探头让老茂跟上。

老茂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心里紧张又好奇。刚转过去就发现地上黑乎乎的什么东西,瞧清楚了才发现,原来是一堆破铜烂铁,老五数着地上的物件,指给老茂看,脸上还堆着笑。“总算没白来,今天让爷捡了些宝贝。”老五从地上拾起一块残破的铜器把玩,“呃,就不知道这些玩意值几个钱。”

借着月色老茂看的很清楚,他手里这块残片叫‘三足盆’,吊耳没了还缺了一只脚,盆底有个大缺口,因为月光不够亮的缘故,看的也不是很清楚。老茂上前抢过他手里的三足盆,摸着纹路又拿手电照了照,觉得是真家伙,便问,“从哪儿弄来的这些东西?你今天不是一直跟我在一块吗?”

老五很得意,“你忘了,阿丽不是掉坑里了吗?”

“你...你在荡子里找的?”老茂眼睛瞪圆了,他一模,果然泥块还没干。

篝火晚会那阵子,老五提前回的帐篷,老茂以为他是犯困,想提前休息,那知道,这小子竟敢倒文物,胆子够大的。仔细寻思,怪不得他不让武班长下坑,搭营地的时候便发觉他的背包鼓鼓囊囊似乎大了不少,原来里面放了一堆破烂,他还不嫌,不离不弃背了十多里。

“这可都是文物,你小子是不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你忘了咱们来干什么的吗?”老茂摸着一只青铜酒器,说着话,手没停。他手里现在拿的正是一具三足青铜爵。此爵器外形混元饱满,檐口前部尖嘴形如鹤喙,后方咬口匀称,长度平衡适中,三高足脚略微外翻。看包浆,经过侵蚀后,玫红和铜绿色自然的交相呼应、浑然天成,点缀在整个青铜器的周身。看纹饰,雕刻精美、凹凸有致。唯一美中不中就是缺了一个立柱,只有孤零零的一个还在上头,再有就是兽形的铜把不见了,又是一件残器。

老茂欣赏良久,老五一直在旁边盯着,等老茂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东西,才说,“我就知道你要这般说,你还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就是...就是手,经常有点手痒,挠也挠不到,疼的钻心,忍不了,总想着什么时候解解馋。”

“你忍不了?把手套脱了自己挠。”老茂反盯着老五手套。

老五的手套是祖辈传下来的,也是个老物件,听他说,自己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手套的皮到底是用什么动物的皮织的,反正这双手套水泼不进、火烧不侵,手套上的纹路比起三足青铜爵还漂亮。宿舍哥几个早就惦记上了,想打他手套的主意,可这小子这方面精的很,连碰都不让碰,爱如珍宝。

老茂清楚这手套更多是为了保护他们这类普通人,万一不小心被老五的手指头划出道口子,见了血就得中毒,救的迟了说不定变僵尸也不一定。

老五没搭腔,低着头突然问,“你猜这些东西是谁放进去的?不会平白无故掉进洞的吧?”老茂听完心里打了个激淋,他确实没想过,现在思考老五的话,除了盗墓倒卖文物的,还有谁会干这档子事,也就是说,很早以前就有批盗墓的,嗯,可能还不止一批,或者缺德的文物贩子光顾过这里了。

他们在遗迹附近大肆收罗,品相好的就留下,品相差的不值几个钱,带着嫌费劲,干脆随手就扔进荡子里。也是碰巧,假如阿丽没掉进坑里,这批残缺的三足青铜爵恐怕一辈子也难见天日了。

又一想,真的来对地方了,从年代判断说不定这里真的就是冕国的王都,没错了。

老五表面上还是个实在人,经过老茂一番劝说,说这东西残了值不了几个大钱,当即就决定上缴,只是他多了个心眼,留了最好的几件整的在身边,他在老茂面前演足了戏。后来,他手里的这些东西,还出了个岔子,引来了一段故事。

撇开这茬,两人寻思该如何跟白教授交代,老茂提议,就当实话实说,说自己下坑救阿丽的同时顺手拿的,当时乌漆麻黑的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明早起来就说,想检查、检查,顺水推舟搪塞过去。老茂一听,不成,这样解释似乎有点牵强,不如让老五也学着阿丽掉一次坑,在沿途选个深点的坑,对,就在营地附近选个大坑,让老五扯谎说,自己早上小解,不小心掉进去的,然后发现了坑里的东西。

老茂又在出馊主意。老五一根筋拍着大腿,觉得行,就这么办。

二人起身往回赶。

月影西斜,俩人耽误了不少时间,路上二人有说有笑,又谈起晚间篝火聊真心话大冒险的事,笑的合不拢嘴。二人没想到的是,阿丽过去竟然谈过男朋友,还是比小三岁的男生,那个不长眼的会喜欢上她呀?听她自己讲,三年前自己没现在这般圆润,皮肤也是又白又嫩,追求者一抓一大把。

嘿,脸皮真够厚的,她的闺蜜王某是个大嘴巴,也是三朵金花之一,这个金嘛,应该念做斤,没毛病。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朵金花相互间都是好朋友,平常待在一块,话题也都差不多。某次,阿丽和王某闹了点小矛盾、小别扭,王某就把阿丽的过往都给抖了出来,只是阿丽并不知情。王某和阿丽从小在一块长大,一个学校出身。听王某讲,阿丽从小就胖,吃的也多,那她说三年前自己漂亮又苗条铁定是骗人了。男朋友倒是有几个,都是她死乞白赖缠上人家的,根本不是男生追的她。

大家伙都知道,就阿丽蒙在鼓里,为了不伤她自尊,也就算了,莫口不提、选择沉默是金。

“嘘!”老五打了手势,老茂把刚想说的半句话又咽了回去。

“啧,怎么了?”老茂问道。

老五拿鼻子在空气中嗅着,像一头寻到猎物的老猎犬,他说,“有一股怪味,挺重的血腥气味!”

老茂和老五俩人出营地不过百米的距离,营地驻扎在山脚。本地昼夜温差大温度变化的快,风一吹还是挺凉的,驻扎在山脚可以避风。他们刚才是往山上走,现在正往山下赶,离着营地也就百米的距离。一听到老五说有血腥气,老茂警觉起来,老五的鼻子他知道,对腥臭、血腥味道的感知比起猎犬还灵验,莫非营地出了状况?

“哪儿啊?不会是咱们营地出事了吧?”老茂说出了自己的猜想。

“你等等。”他又拿起鼻子闻,闻了一阵,“不...不在营地那边。”,他沉声说着又开始闻,老茂只好干等,不多会,老五说,“嗯,这次对了、对了,在右边。”

右手边是一大段的坡地,比较陡峭,老五身手了得,他上去不成问题,老茂差点,地方高了他也上不去,他对老五说,“要不,你上去瞧瞧,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老五点了点头,助力跑了一段路,双腿用力飞跃而起,登上陡峭的山壁,用穿仙指,双指如钩,三两下就爬上了坡顶。这一手绝活,当真是货真价实,每次见了,老茂都几乎要拍手喝彩。

“怎么样?看到啥了?”老茂不敢大声喊。

老五两只手还扣着坡地的岩石,他没理会老茂的问话,二人离着也不远,他应该听见了,老茂又喊了一嗓子,这次声音比之前大了些。

老五打了嘘声的手势,“别喊,上来、上来,有好戏看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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