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乱世一净羽(1 / 1)披萨大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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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馥虽然小气,知道陆锡要去老师那里回炉重造,念在潘凤之前也为他立功数次,重造后,也依旧会为他效力,好歹也给他配了两个大头兵当随从。

更重要的是,还配了三匹马。

毕竟这里离潘凤的老家,也有上千里地的距离。

陆锡是真正想去繁阳县的。

原因是因为潘凤,潘凤,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繁阳县的人都很好,准确的说,是繁阳县下的一个小村庄里的人,很好。

这是陆锡这几天从潘凤记忆中,发现的最为温馨的回忆。

自有记忆以来,在那个小庄子,就养着他这个孤儿,这个年代,家家都不富足,尽管如此,今天吃张家饭,明天吃李家饭,整整一个村子的三十五户人家,也未曾让他挨上一天饿。

吃百家饭的孩子,集百家长。

再长大一些,十岁的潘凤终于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尽管如此,他依旧没有改掉吃百家饭的习惯,只是与之前不同的是,他不再是空着手去,小一些的山鸡,大一些的野鹿,他总能去山中找些什么,于是,有潘凤在的那一天,家里人人都能吃得满嘴流油。

他们看着潘凤笑,潘凤也看着他们笑。

后来,要打仗了,各个地方都在征兵,即便是他所在的小村庄,也不例外,名额,是二十个。

这几乎是这个村子大半的青壮,本就拮据的他们,如果再少了这二十个青壮,该怎么活。

“我,无双,能以一当十。”

随后,他以蛮力,硬生生的打翻了十个征兵的大头兵,终于得到了那个兵头子的点头。

从此,他有了自己的字,对,就是无双。

他笑的很开心,尽管前途未知,他仍旧很满足。

他跟着他们走了,前提是,这个村庄,只征他一人,那一年,他十四岁。

他开始续须,他要让自己显得更加成熟稳重,他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他要保住这个属于他的乐土。

凭借着出色的蛮力,以及自己的吹嘘,参军不到三个月,他就顺利的得到了韩馥的赏识,成为他的亲军。

而后,又立功数次,从一个大头兵,晋升为了裨将。

命运,总是会多有坎坷。

然后是华雄,潘凤很清楚,他并没有系统的学过武术,他相较于常人,唯一的优势就是一身的蛮力,蛮力,对付一些小毛贼无往不利,对付真正的大将,那就相形见绌。

他不怕死,他只是怕他死了,那个小村庄再也没有人可以保护它,他祈祷上天,上天也似乎听到了他的祷告,于是,陆锡来了。

无论如何,陆锡总算是保住了潘凤的命。

“如果可以,我会尽力帮你保全这个村子。”陆锡心中暗暗说了一句。

说完这句话,陆锡整个灵魂似乎彻底融入了这这具身体,而这具身体中,最后一丝属于潘凤的执念,也终于消失不见了。

“自今日起,我就是潘凤,潘无双。”

陆锡真正接受潘凤这个身份,用时两天,此刻的三人,行走在一座不知名的山间小道。

“大鼠,你当初是怎么当上兵的啊?”潘凤坐在马背上晃晃悠悠的问道。

韩馥给潘凤配了两个随从,一个是老兵油子,很健谈,能够追随在潘凤身后他很是乐意。

当然,追随谁不重要,主要是能远离战场,即便是头猪,他也乐呵呵的跟着去了。

“还不是饿的没法了,想着死就死吧,当兵死还能混个饱死鬼,就进来了,您还别说,老头子运气还算可以,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到现在也没缺胳膊少腿的。”

他虽然以老头子自居,其实年龄也不过三十,只是这个年代,人的平均寿命也才这么丁点,到了三十岁自称老头的,也不少见。

“那是你怂,打了这么多仗,一个人头都没有,每次躲在最后面,将军死了都不见得你会死。我若是被叫做大鼠,还不被羞死。”

这是另一个大头兵的声音,与那个兵油子不同,他的年纪与潘凤相当,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老兵油子对此倒是坦然处之,大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潘凤倒是不知道大鼠还有这个典故,也就是听别人这么叫叫,他也跟着叫,只当它是个诨号,倒是没别的意思。

“元伯,你又是怎么当上兵的啊?”潘凤对着另一个大头兵问道。

“建功立业。”

“你不怕死?”

“大丈夫,死则死矣。”

倒不是他对潘凤有什么意见,他说话这么冲,无非也就是因为当了潘凤的随从,至少段时间内,没有了建功立业的机会。

一个开心,是因为当了随从。

一个气愤,也是因为当了随从。

都与潘凤有关,又跟潘凤扯不上多少关系。

“大...大叔,我们今晚在哪里落脚?”既然知道了大鼠这个绰号有嘲讽的意思,潘凤倒也是不好再用,毕竟此时的他,依旧秉承着人人平等的后世观念。

“折煞某了,折煞某了,主家称某为老陆就行了。”兴许也是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些丢人,担心辱没了祖宗。直到此刻,老陆才舍得将自己的姓氏抛出来。

“嘿,还是个本家人,千年前的本家人。”潘凤心中一乐。

随后,老陆又正色道:“我记得没错的话,再往前走上二十里路,应该就能看到一个小镇。”

潘凤对这些古人识途的能力感到震惊,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仅仅依靠自己的记忆以及判断,就能大差不差的领着你横跨千里。

“是清水镇。”元伯插话道。

“你怎么知道?”潘凤并没有从记忆中发现他们曾经路过过这里。

“我曾经有幸经过一次州牧的帅帐,帐中挂着地图。”

“嘶,这货一定是个人才。”潘凤此前作为韩馥的亲卫,也没少进他的帅帐,那幅地图,不比后世,偌大一张羊皮纸被画的密密麻麻。

至少潘凤看了这么多次,除了有些头疼外,也没记下多少。

更何况,清水镇,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地方,如果不是凑巧记下,几乎意味了整张地图都被他记在了心中。

“地图,元伯都记全了。”潘凤惊异道。

元伯倒是不以为意地答道:“七七八八。”

“嘶......”

照着老陆的指引,临近中午时分,一行三人终于走出了大山,远处一座只在小型的城池映入眼帘。

这座城池的城墙显得有些低矮破旧,上面布满了青苔,看上去也有些年代了,整个城市的规模似乎也不大,面对潘凤的这面城墙大概也只有不到两百米的样子。

城门上,挂着一面久经风霜的牌匾,隐隐还能看出清水二字。

“果然是清水镇。”

进入清水镇,入眼的都是低矮简陋的木制平房,路上行人不多,衣衫褴褛,大多都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难怪东汉末年会爆那么大的黄巾之乱,看这平民老百姓的模样确实是穷困已极,在这种情况之下,别有用心者确实能够将百姓煽动起来!”潘凤心中暗想。

这仿佛是秋后的草原,只要一丝星火,就足以燎原。

现在的潘凤,并没有成全整个世界的想法,能留存下一片净羽,是他最大的心愿。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河内郡在东汉末年应该算情况稍好的,这里尚且如此,其它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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