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来电显示是唐远旭,唐父看了眼屋子里的家人,直接按了免提接起来,就听那边唐远旭的声音传过来:“大哥,我们在你家门口呢,家里怎么没人啊?”
唐父皱了皱眉,抬眼看了看唐笑笑,见她点头后对电话那边道:“你来之前怎么连个电话也不打。笑笑今天生日,我们在老宅这边,你过来吧。”
唐远旭嘀咕了一句“怎么跑那边去了,老房子还能住人吗”,挂掉电话之前唐笑笑还隐隐听见一个女孩子不满的抱怨声。
她不由得在心底轻笑。
唐倩倩一直就是娇小姐做派,二叔家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工薪家庭,却把这个唯一的女儿当公主一样宠着,夫妻俩赚的钱全都用来培养女儿了,从小就各种舞蹈班声乐班钢琴班轮着学,两口子省吃俭用却对女儿毫不吝啬,唐倩倩从小虽然不至于锦衣玉食,唐远旭两口子也确实没那个条件,但她就没穿过低于几百块的衣服,所以多年来那对夫妻俩一点积蓄也无。
金钱堆积下,唐倩倩的气质是养出来了一些,至少以前从表面看起来,唐倩倩确实比唐笑笑和唐心心两姐妹多了点属于城市大小姐的娇贵。
不过更多的却是眼高于顶的傲慢。
唐笑笑很小的时候唐远旭还愿意做一做表面功夫,每年过年会携妻子女儿回来看看母亲,那时候还是个小小人儿的唐倩倩就已经初见端倪,每次回来都要嫌东嫌西,嫌路不好走嫌灰太多,嫌小镇没有游乐场嫌唐家冬天烧的火炕太硌人。
唐笑笑带她去商店买零食,她也要惊呼“哇哦你们这里的东西好便宜哦,这能吃吗”。
那时候也是个小孩子的唐笑笑听不懂她这些夹枪带棒的言论,还热心地解释她们这里的东西就是便宜又好吃。
想想自己从前还真是天真,唐倩倩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就已经那么早就开始懂得茶言茶语了,自己却一直是个傻白甜,直到二十好几了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才领悟过来。
听起来仿佛唐倩倩生活在国际大都市,所以才会对她家这种县城小地方各种不习惯,但实际上崔华的家也不过就在市下属三个县级市之一的市,住着普通小区里崔华的母亲单位分配下来的一栋不足六十平米的小房子。因为崔家只有一个独生女,所以当年才招了唐远旭入赘。
在几十年前,没有儿子的家庭是要被人说闲话的,也许是自小听多了左邻右舍的闲言碎语,崔华个性十分要强,处处都想要拔尖。这本没什么不好,但她的要强却不是努力提高自身,而是喜欢拉踩不如自己的人。
招赘唐远旭后,唐远旭同样因为幼年丧父,自己不得以做了上门女婿而十分敏感,生怕别人会说他没骨气,夫妻俩的思维不约而同地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一致对外,倒也过得很合拍。
他们俩这种生活态度,严重影响到了唐倩倩。
自小她就被崔华灌输要努力学习多方面发展,给自己增加筹码的同时去结交更高层次的人物,至于那些还不如他们的人家就没必要去理会,浪费感情。
在小小的唐倩倩心里,她这个住在乡下小镇的大伯,就属于过得不如他们家,不需要浪费感情的那一类。
因为从小打心底就瞧不起大伯家,所以唐倩倩每次回来都不甘不愿,哪怕这次是有求于人她也觉得是对方的荣幸。
重生之带着金手指去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