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一阵凉风吹过薛仁贵张开发苦的嘴,慢慢清醒刚一回神就听见。
“薛仁贵,你醒啦?”身后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
薛仁贵转过身,看到蓬头垢面的耿秀,衣服破了,靴子也掉了一只,抱着几根枯树枝,一只手提着浸透泥水的靴子,雪白粉嫩的小脚沾满沙尘,满脸汗水,可怜兮兮,就像一头惊慌的小鹿。
薛仁贵接过耿秀手里的树枝:“你应该叫醒我。这些事情不能让小姐去做。”
耿秀低下头,嗫嚅道:“我想去河里抓条鱼给你熬汤……可是我真的很笨……”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挺翘的琼鼻皱起来,似乎有些懊恼,又有些生气:“我说过,你不要叫我小姐。”
薛仁贵一怔道:“不叫你小姐,那叫你什么?”
“傻瓜诶,我叫秀儿……”耿秀白他一眼,双颊酡红。
“这个……好像不太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说行就行,你这人真啰嗦!”耿秀坐到沙地上,捡起一片金黄的胡杨树叶,看了半晌又笑起来:“薛仁贵,这里好美哦!蓝天、白云、碧水、黄沙,还有一望无际的胡杨林,简直就像仙境一般。我们在这里住下来,再也不走了,你说好不好?”
薛仁贵吓一跳:“这怎么行?你是士家小姐,金枝玉叶,不赀之躯,怎么可以住在这里?”
耿秀眼也不眨地看着薛仁贵,幽幽道:“若是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做士家小姐,也不希望是金枝玉叶,你相信吗?”
薛仁贵望着那双碧落海一样的眸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抓起地上的枯枝,转身朝河边走去:“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抓两条鱼。”
“嗯!”耿秀乖巧地点点头,望着薛仁贵高大的背影,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噙上一抹笑意。
太阳越升越高,河水带着冰川雪山的气息扑面而来,站在岸边,薛仁贵感到阵阵凉意。
正如耿秀所言,这里人迹罕至,的确很美,但他身在行伍,有军令在身,不能滞留在外。耿秀又是士族之人,匈奴人和马贼必欲得之而后快,他们后有追兵,前途未卜,在这里多停一时就多一分危险。
薛仁贵抓了两条鱼,刮去鱼鳞,剖去内脏,寻些野葱、甘草、野生黑枸杞之类的新鲜食材填入鱼腹,洒上盐末,用荷叶把鱼包好,外面用苇叶扎起来,糊上河泥,埋入挖好的沙坑里,在坑下掏洞生火,一个时辰后,一道颇具江南风味的泥烤鱼出现在耿秀面前。
耿秀早饿坏了,薛仁贵做这做那的时候,她眼巴巴地在旁边看着,一个细节都不肯放过,口水差点儿流下来。
薛仁贵拿起泥烤鱼,敲去外面的泥块,解开苇绳,撕掉荷叶,露出白嫩的鱼肉,霎时,鱼的鲜味、泥的腥味、荷叶的清香以及各种食材特有的芬芳一起涌来,沁入肺腑,耿秀的口水哗啦啦流下来。
耿秀完全忘记矜持,一把从薛仁贵手中抢过鱼,不顾烫得嗷嗷叫,毫无形象地狼吞虎咽,恨不能把舌头和手指头都吞到肚子里。
薛仁贵有些好笑,这是吃厌山珍海味的大家小姐么?饿死鬼投胎吧。
“薛仁贵,我还要吃!”耿秀风卷残云一般吞下整条鱼,又看向薛仁贵手中那一条,眼中恨不得生出小手来。
薛仁贵大笑,又把鱼分给耿秀半条。
见耿秀把鱼骨上最后一星肉舔得干干净净,薛仁贵掩去沙坑,把鱼骨和灰烬收起来,抛入河中。又把周围的痕迹全部消除,才用荷叶盛水让耿秀慢慢饮下。
“耿秀,我们该走了。”
“我们不走好不好?”
“不好!”
“我是小姐,你得听我的。”
“……”薛仁贵揉揉鼻子,无奈苦笑。
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鸟在苇海里起起落落,杂花生树,胡杨林黄叶如染,临长风,让人有长啸如歌的冲动。
薛仁贵心有所感,从身上解下一个狭长的布囊,打开,里面是一支拇指粗细的竹箫。他拿着洞箫走到胡杨树下,面对大河呜呜吹奏。
耿秀见薛仁贵吹箫,初不以为意。箫声一起,蓦然瞪大眼睛,一动都不敢动,唯恐惊扰到天籁般的箫音。
箫声古朴、清丽、宛转,像江南的雨,朦朦胧胧地下。又像江南的荷,摇摇曳曳地开。渔舟唱晚,江枫愁眠,烟波飘渺,水墨清香。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萧萧,人语驿边桥。
许久,箫声逝去,嬛罗梦呓似的说道:“薛仁贵,我想回家……”
薛仁贵收起洞箫,笑道:“那可不行,还是跟我走吧。”
耿秀瞪大眼睛:“去哪里?”
“办完事,送你回家啊!”
“你……”耿秀贝齿轻咬红唇,嗔道:“我说说而已,你不用这么着急赶我走吧?”
“……”
“薛仁贵,你刚才吹的什么曲子?”
“家乡小调,没什么名字,胡乱吹的。”
“我好喜欢,你能不能教我?”
“教你吹这个?”
“是啊,这个不行么?”
“你去长安没学过琴么?”
“那又怎样?琴箫俱为音律之道,学了琴再习箫没问题吧?”
“只要小姐喜欢,我没问题!但你得听我的话,跟我回蔬勒。”
耿秀大喜,跳起来叫道:“男人常说一诺千金,你不可以反悔哦。”
薛仁贵哑然失笑,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丈夫一言许人,千金不易,这等汉人风骨岂是空穴来风?
这时远方响起轰隆隆的声音,如天鼓雷鸣,震得地面都颤动起来。
二人回头望去,一群野马从湖沼对岸的山谷中奔出来,有数百匹之多,鬃鬣飞扬,嘶声如龙,马蹄扬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
“天马!”身为长年生活在西域的人,耿秀对马极为钟爱。看到数百匹野马奔腾而来,忍不住尖叫起来。
薛仁贵惊叹道:“早听说西域大漠有天马出没,奔走如飞,寻常难得一见,原来传闻是真的。”
二人藏身芦苇丛中,偷偷观看。
他们判断这群野马是到湖沼饮水的,天马生性机警,一旦有个风吹草动,立刻远遁。
马群越来越近,一匹赤色天马跑在最前方,额高九尺,锋棱天成,耳似竹批,鬣鬃飞扬如燃烧的紫色火焰,足不践沙,若乘云而奔。
薛仁贵死死盯住那匹天马,拳头攥紧,眸中似有烈焰腾腾而生。
耿秀发现薛仁贵神情有异,问道:“你想抓它?”
薛仁贵没有说话,拳头攥得更紧。
耿秀摇摇头,说道:“论及天下名马,第一当推大宛的汗血马,日行千里,飞鸟难及。你若喜欢,等到了大宛随便你挑。不过这匹马就算了,它是天上的神马下凡,不是你可以觊觎的。”
薛仁贵微微一笑:“不试试怎么知道?”
耿秀瞪大眼睛,小嘴半天都合不拢:“你不是开玩笑吧?”
薛仁贵认真道:“我想试试!”
耿秀干脆闭上嘴巴,几日相处,她发现这个男人很特别,虽很少说话,一旦有了决定,却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马群跑到湖边停下,赤色天马昂首长嘶,马群俯首耸耳,有次序地分散开来,冲入湖沼中饮水。
赤色野马并不急着喝水,高昂马首,冲上沙丘,眼如铜铃,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等马群喝足水后,它不慌不忙走下沙丘,迈入湖沼,一直往里走,直到湖水过膝才停下来,长嘶一声,将头慢慢伸入湖水中。
薛仁贵赞叹道:“天马之王,果然不同凡响啊。”
耿秀直翻白眼,她小时生活在大宛,什么样的好马没有见过?若是看不出这匹马的不同凡响,简直是侮辱她的智商。
薛仁贵再也没有提离开的话,一连几天,他和耿秀藏在苇丛里偷窃马群,渐渐摸清它们活动的规律。
在赤天马的带领下,这群野马每天巳时从山谷中奔出,沿着固定的路线到湖沼边饮水,然后散布于湖沼草甸上吃草。午后酉时离开,而赤天马每日饮水的位置几乎都分毫不差。
见薛仁贵每天都躲在苇丛里这么偷看,什么也不说,嬛耿秀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准备一直看下去吗?若是神马这么容易抓到,我们大宛为何还费尽心机将五色母马放到山下呢?”
薛仁贵没出声,他知道耿秀说的什么事。
据说大宛国境内高山上有神马出没,其行如飞,根本捉不到。大宛人于是将五色母马放到山脚下,让神马与母马交配,再将受孕的母马带回,生下的后代称为“天马子”,也就是汉武大帝不惜两次派兵远征大宛国才得到的汗血宝马。
薛仁贵没有五色母马,也不能长时间在这里停留,大宛人的做法不适合他。
耿秀忽然神秘笑道:“你知道当初那个向汉武大帝献马的暴利长是怎么捉到天马吗?”
薛仁贵点点头,这事就发生在敦煌郡,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据说暴利长是个流放到敦煌屯田的囚犯,他发现一群野马经常到一处水洼里饮水,其中一匹神骏如龙。这个人很聪明,就用泥土做了一个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时间一长,马群对假人失去了警惕。暴利长则代替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等那匹天马过来饮水时,趁其不备捉住了它。
薛仁贵笑笑,依旧没说话,他不会塑假人,这个方法也不适用。
新的一天来临,薛仁贵将一条用蒲苇编织的绳子系在身上。这里的蒲苇细长柔韧,拧成绳子结实无比,几天来,他并非什么都没做,光是拧绳就占用了大半时间。
像往常一样,马群准时冲出谷口,向湖沼奔来。
湖面上的薄雾还没完全消散,芦苇和野荷若隐若现,恍如仙境。
薛仁贵用刀削了一截芦苇管,衔在嘴里,像鱼一样游进水里。
耿秀醒来,见薛仁贵下水,大惊失色道:“喂,你要干什么?”
薛仁贵做个噤声的手势,身子往下一潜,整个人都没入水中,湖面上只留寸许长的半截儿苇管缓缓向对岸移去。
耿秀瞪大眼睛,小手死死捂住嘴巴,唯恐自己忍不住叫出声来。
苇管渐行渐远,消失在薄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