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六章 如此行径,和那叠罗支(1 / 1)长乐长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对于长乐和长孙聘婷,明世隐的态度很明确。

既然对方有意,他自然不会辜负。

甚至为了尽快让两女放心,他还打算亲自去说服李世民。

让长孙聘婷回去之后,明世隐带着长乐公主返回皇宫。

而这时,在太极殿内的李世民才接到长乐公主去驿馆,以及明世隐闯入驿馆,教训叠罗支一事。

“哎,长乐啊,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李世民站在殿首,一脸无奈:“这性子,简直和皇后一模一样。”

表面虽然这样说,但他心中却也为长乐心疼。

不管怎么样,长乐都是他的女儿,让自己的女儿去找叠罗支答应和亲,这是何其耻辱的一事。

若不是此刻的大唐外敌环视,加今年国内灾祸频发,不管是人力和财力都受到了影响,他李世民岂会妥协!

此时的大唐只是一时间抽不出兵力而已,等他缓过劲来,自然不惧区区外族。

“算了,此事也不能怪长乐,她也是为了朕,为了大唐啊。”

“至于明世隐……朕还要感谢他去把长乐带出来,不然长乐肯定会被那叠罗支骗了。”

李世民摆摆手,示意百骑司指挥使萧唯下去。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宦官的尖细的声音:“陛下,长乐公主和明世隐前来求见。”

听到长乐公主回来,李世民脸色一喜:“快叫他们进来!”

今天长乐公主发生的那一幕,差点没把李世民吓出心脏病来。

好在他听到明世隐去了,这才放下心来。

对于明世隐,李世民有种莫名的信任感,得知对方去找长乐,他才没有大动干戈派人过去。

沉思间,明世隐和长乐公主同时迈入殿中。

“见过父皇(陛下)”

“哈哈哈哈,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李世民一脸笑意:“世隐啊,这次朕可要好好谢谢你,若不是你出手,我这女儿怕是要被那叠罗支给骗了。”

“朕,要重赏你啊!”

明世隐闻言淡然一笑:“正好,我也有事要和陛下说。”

“既然陛下打赏重赏,那就将长乐公主赐婚给我吧。”

这话一出,李世民双眼顿时睁大,满脸错愕。

他还以为明世隐想通了,准备入朝为官呢。

没想到居然是要他将女儿赐婚给对方!

如此行径,和那叠罗支有何差别?

“这……明世隐啊,你已经和武媚娘有了婚姻,此刻再娶长乐不妥啊。”

“再说,自古也没有公主给人做小妾的,此事,朕不能答应啊。”

李世民想了想,终于找出了这个理由拒绝。

“陛下”明世隐摇摇头时候:“此事我和媚娘已经说过,她已经同意。”

“而且,我也没打算让公主做小妾,而是平妻!”

“平妻?”李世民又楞了,他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个词。

“不错,就是平妻!”明世隐解释:“双方没有大小之分,家中事物都可管,地位等同正妻。”

平妻这个词,最早是由薛仁贵说出来的。

但现在薛仁贵还没发迹,所以明世隐说出来,李世民当然不解其意。

可是,李世民听完却还是绝对不妥:“大唐公主,就算下嫁也必须是正妻!”

“这样吧,武媚娘为平妻,长乐为正妻如何?”

本来吧,李世民是打算拒绝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明世隐这么厉害,却又不在朝为官,万一对方哪天走了,自己也找不到对方。

但要是长乐公主嫁给明世隐,那就不一样了!

到时候,就算明世隐不入朝为官,但也是名副其实的驸马。

有了这层身份,待大唐有难,明世隐岂会袖手旁观?

而且他自己以后还要找明世隐续命,有求于明世隐,若是那时他已经是明世隐的岳丈,这事不就好办了许多嘛!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给长乐争取正妻的权利。

不管怎么样,一个公主下嫁,哪怕是平妻也会被人议论。

明世隐沉思了一会,他看了看一旁的长乐,随后眼睛一眯:

“陛下可是先下旨赐婚给我和武媚娘的,若是忽然让长乐公主为正妻,他人岂不是会说陛下言而无信?”

“而且这次,我想让陛下将长孙聘婷也赐婚给我。”

“什么,你连长孙聘婷也要娶!”李世民有些不可置信:“那可是赵国公的女儿,她和赵国公能答应给你做平妻?”

“此事,我已经和长孙大小姐谈好了,就等陛下下旨。”

明世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他终于还是让李世民入套了。

要是只有一个长乐公主,李世民可能还会有顾忌。

但加一个长孙聘婷,李世民心中的顾忌就小了很多。

毕竟连长孙聘婷也是平妻,其他人就算议论,也不会只议论他李世民和长乐公主。

在来之前,明世隐就已经将三个女人的定位给想好了。

而李世民听到这里,看了看一脸害羞的女儿,这才反应过来,人家明世隐早就和他女儿以及长孙聘婷说好了呢。

感情,他才是最后知道这事的。

“算了算了,既然你们都已经商量好了,那朕便答应你们!”

下午和晚有点事,今天的五章尽可能早和中午发出来~~~

另外说一句,加更的债,应该还的差不多了吧?

..........................................................................

PS:新人新书,求鲜花,求推荐票,求打赏,求一切支持!!!跪求!!!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