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急和竹子赶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沉暗了下来。
慕急回到小屋,没看申濂一眼,便开始做起饭来。
他先煮好蕨菜,放了点腌好的辣酱,然后杀了鱼,去腥剖肚。
他先将草鱼切成小片儿,然后放了点盐进行腌。腌制好之后,将鱼片儿下入清水中,水开后就盛出。
申濂家里面没有油水,没办法,慕急只好在锅中加了一点酱,放了点辣椒、姜丝、花椒,用大火翻炒,然后倒入煮好的鱼片中,水煮草鱼片就做好了。
他把饭和碗筷摆在床上的小木桌子上面,然后去叫申濂和竹子。
他推开屋门,便看见申濂拿着一本泛黄的书坐在院里的台阶上,竹子在旁边坐着,申濂念一句,竹子便跟着念一句,不过从他站着的位置刚好看到竹子,竹子在打瞌睡,申濂好像没有发现,竹子的眼皮一会儿缩起来一会儿又努力的睁开。
慕急不禁叹了口气,要是他也有个这样的爷爷该多好啊,他该会怎样去珍惜这个机会和宝贵的时间,他自己想都不敢想。
他咳嗽了一声,喊道:“吃饭了,饭做好了。”
竹子一激灵,差点儿从台阶上滚下来。
竹子:“知道了,爷爷,我们进去吃饭吧。”
申濂:“一听见吃饭你就按捺不住了?爷爷刚还跟你讲了程门立雪的故事…”
竹子:“哎呀,爷爷,吃完饭再讲嘛!”
申濂:“好好好,进去吃饭。”
慕急等他们坐下了,便问道:“申爷爷,还有没有要做的事情,没有的话我先回去了,我怕等我爸回来,发现我来了这里。”
申濂:“嘁!敢做还不敢当?我炕上有我的两件汗衫,拿回去给我洗了,明天中午做饭的时候带过来!”
慕急过去拿了汗衫,说:“好。”
慕急出门后把汗衫塞到身后,便往回跑。
慕急回去的时候,慕家大院里空空的,慕家吃完饭比较迟,所以也不见怪。
慕急偷偷摸摸的走了进去,一进屋里,便撞见了慕阮。
慕急:“三哥!”
慕阮:“喊什么?一天到晚,偷偷摸摸的,给别人家当牛做马,你小心我告诉爸。”
慕急:“别,哥,千万别告诉我爸,求求你了。”
慕阮:“我才懒得跟你说呢,快去厨房帮妈准备晚饭。”
慕急笑着挠了挠头:“好,哥,你真好。”
慕阮听着这并无什么分外之意的话,不知为何,像是听到莫急在明嘲暗讽他一样。
他盯着慕急,然后一言不发的走了出去。
进到厨房里面,慕急赶忙撸起袖子,帮黑嫂烧起水来。
黑嫂见状,问道:“回来了?”
慕急:“嗯,妈,对不起。”
黑嫂:“怎么了?”
慕急:“我不在家,你既要照顾老七,又要忙农活,又要做饭。”
黑嫂:“妈能干着呢,可没你想的那么脆弱。”
慕急点了点头。
黑嫂:“申老爷子有没有为难你?”
慕急顿了顿,说:“没有。”
黑嫂:“妈了解你,心气儿高清,骨子里的倔劲上来谁也拦不住,可也是我的七个儿子里面最能忍的那一个,出了事,也不哭不闹,打了牙往肚里吞的个性,可是,你才这么小,活成一个小大人很累呀。妈知道,你懂事,可是你也还是爱哭爱闹的年纪啊,在外面吃了苦受了委屈,回来一定要跟妈说,你知道吗?”
慕急眼睛泛着红,狠狠的点了点头。
黑嫂:“你爸前面才刚回来,问起你了,我说你去找钟孜了。哪天有时间了,告诉你爸吧,这样一直瞒下去也不是个办法,纸是包不住火的,终有一天是会发现的。”
慕急:“嗯,妈,我知道,谢谢你替我瞒着。”
黑嫂:“你这咋还跟我客气上了?”
慕急:“不是客气,就是真心的谢谢而已。”
黑嫂看了看他,没再说话,心里面像跟把绷紧的弦拉了一下似的发疼。
慕急一进屋,她就看见了明晃晃的巴掌印,慕急的整个左脸又红又肿,眼睛也泛着红。
她明白自己的儿子,自尊心极高,她不愿意去扯开自己儿子的伤疤,也不愿意看到儿子在自己面前羞愧。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不捅破这个事,就当做没发生过一样,只能旁敲侧击的告诉自己的儿子,他还有爱他的母亲,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扛着。
她心疼慕急,可她也知道作为一个母亲,最为一个这样的大家庭里唯一的女人,她应该做的,是不偏袒任何一个儿子,而且对最懂事的孩子,更加严厉的去对他,可能,最后指望的上的,也就只有慕急这一个孩子了。
夜里两三点多,所有人都渐入梦乡,慕急悄摸地从慕阮身上跨过,走下了床。
他走到柜子旁边,从里面取出了申濂今天给他的汗衫。
夜晚的风还是挺冷的,可能是入了秋的原因,风吹到脸上也没有了以往的热气。
他把汗衫放在木盆里,里面接了点水,把汗衫放到搓衣板上,开始搓洗。
翌日的太阳一点点爬上来,爬到屋顶,爬上树梢,钟明义抬头望了望头顶的阳光,呼出一口气,内心感叹道:今儿这天气是真好呀,可千万别像昨儿个一般下那么大的雨…
钟明义把摊位支好,从旁边的一个大编织袋里掏出一件件衣服裤子,先把裤子摆在底下,再拿出衣服摆在裤子上面。
摆完衣服,钟明义站在摊位跟前。近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皮肤很痒,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拉起衣服一看,一坨坨红色的小疙瘩遍布全身,想来可能是因为太潮湿而起的。
钟明义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从头到尾,戈芦是一天都没有来守过摊位,他只是隔几天把从外地进来的衣服放在编织袋里,第二天给钟明义送过来,其余时间都不见他的踪影。
钟明义从早上天蒙蒙亮就开始守摊位,一直守到晚上十二点,这期间,没有时间吃饭,没有时间睡觉,连上厕所的时候,也是他把摊位又收起来后提着一大袋子衣服裤子去上厕所,一天到晚只在中午吃饭,吃的是自己前一天就早早买好的饼子,又干又硬。
钟明义时常想起章彩儿做的馍馍和饭,章彩儿永远会把家里做的最好吃的拿给他。
可他不想待在这里,就能不待了吗?他需要钱,他干了这么多天,他需要拿钱,他必须拿到钱。
钟明义站着站着,便想到了钟明诚,他的弟弟。
他这个弟弟,是他看着从一个小不点长到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从跟屁虫到青少年,从青少年的娶妻生子,再到工作和生孩子,每一个阶段的钟明诚都是他亲眼看着过来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从何时起,跟在他身后的小跟屁虫离他越来越远。
是什么时候呢?
当初钟家的老爷子老太太丢下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后便相继去世,钟家的大儿子钟漠离家出走,二儿子钟鸿和三儿子钟龙分家立业,分村而住,女儿染了脏病,年纪轻轻便已经去世了。
钟鸿年轻时长的气宇轩昂,清朗俊气,在二十岁那年便取了宁乐村最漂亮的姑娘,也就是钟明诚和钟明义的妈,结婚后,她生下了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后便因为体弱多病,救治无效而去世。
媳妇儿死后,钟鸿便担起了又当爹又当妈的责任,家里面的我重担一下子落到了他的身上,他虽然有个工厂里的工作,但家里六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要吃饭,他便在工作之余捡点破烂,编点竹筐。
后来,老大女儿钟元被嫁到宁乐村东边最富庶的一户人家,老二女儿钟丽被嫁到宁乐村后边的一座山上,老三女儿被嫁到一户不富也不穷的人家里。
钟明义从八岁起,便开始帮扶钟鸿,他知道,父亲一个人养活一家不容易,所以到了上学的年纪,他上了一年级的半学期后便主动跟钟鸿说,他不打算念书了,他打算帮扶钟鸿,拉扯家里的妹妹,让弟弟去念书,以后他们家有一个念书的人就可以了。
钟明义还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的一年级班主任跑来家里,拉着钟鸿的手,让钟鸿不要放弃钟明义,让钟明义继续念书,还说钟明义睿智聪明,踏实认真,写的一手好字。
但是,当钟明义看到钟鸿那双结满老茧和布满冻疮的手时,便放弃了继续念书的想法。
自此,钟鸿便开始帮起了钟鸿,钟鸿的压力减轻了不少,可只有钟鸿明义自己知道,他是有多么渴望去念书。
钟明义的长相随了钟明义,刀锋剑眉,浓眉大眼,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村子里同年龄的姑娘看上他的多了去了。
最后,还是钟鸿拿的注意,娶了宁乐村当时最漂亮的女子,也就是拿宁乐村西边的章彩儿,年轻时的章彩儿可谓是沉鱼落雁,高高瘦瘦,所有人都称他们俩是郎才女貌。
对于当时的钟明义来说,结婚是一件费钱的事,除此以外,他别无他想,甚至没有跟章彩儿见一面,便娶了她。
三分天注定的姻缘便也打开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