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八章 寸步不离(1 / 1)我争天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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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

开门。

伊莎贝蕾还站在卫生间门口。

利来眨眨眨眼,表示无奈。

没事,要舍保镖啊!

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

搞得一点自由空间都没有,这不是图增烦脑吗?

但没有办法。

自己现在再怎么说,也是成功人士了,出门没有保镖不是让人笑话吗?

所以保镖还是要的。

三个不多,也不少了。

况且还有别的用处,就留着好了!

再多可就有些作了。

利来脱了黑色西装,红色西装昨天已经洗了,打算就穿蓝色中山装出门去,更有派头。

再穿上黄色的解放鞋子,走在街上,一定是另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吸引不少人的回率,那是不容质疑的。

中山装,七,八十年代最流行。

喇叭裤,八时代红火了一阵,不过火的快,去的也快,九十年代,牛仔裤一出来,就取代了它的位置。

他换好衣服出来,马上被立在门口保驾护航的伊莎贝蕾看的目瞪口呆。

毕竟她是一个刚来香江不久的洋妞,在她的意识中,只从电影里看到过七八十年代,穿着中山装,解放鞋的大陆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模特,穿着中山装,喇叭裤,解放鞋的。

免不了好奇起来。

“看什么?没见过?”利来被她看的,就没好气的问道。

“不是啊老板!”伊莎贝蕾忙摇头解释道:“我来香江也有一年半了,也才第一次看到穿成你这样的,怎么说了,也只从电影上看到过,听李蜜他们说过,你这上衣穿的是中山装,下身的是喇叭裤,脚上的是解放鞋对吧?”

这到是实话。

他点点头:“知道了你还问,逗我玩了?”

“不是啊来哥!你误会了!我只是想表达一下内心的真实感受,你这一身服装太漂亮,太时尚潮流,太有气质了。”

好家伙!

“我……我太喜了!”

“哦,”

利来到是没有想到,这放在香江,大陆,几乎已经过时的时装,可在洋的眼中,怎么就时尚潮流了。

也怪。

她之所以这么说,无非就是小见多怪。

因为没有见过,所以才觉得稀奇,时尚,这就很正常了。

其实现在,国内一些农村的老一辈,还是有穿中山装和解放球鞋的习惯。

到了后世,一些农村,小县的超市,鞋店,卖鞋小摊,还是有出售解放球鞋的。

这是因为解放球鞋,最适合爬山,上山干活用,便宜实惠,又抗脏,耐用,所以在农村,干活时,解放鞋还是农家必备的穿着之一。

到了城市里面,大家都穿得花花绿绿的,穿解放球鞋就显得非常老土了。

现在到好,在伊莎贝蕾的眼中,利来这一身的装扮,却让她看出了时尚潮流范。

利来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开门向外走,刚才在电话里已经说清楚了,还得先去公司看看郑如玉,不然,这小丫头还不知道要弄出个什么幺蛾子来了!

想想,也是挺麻烦的。

早知道就不招惹她了,现在后悔似乎已经来不及了。

“算了!”

男人嘛,不能没有责任,否则就真的只是渣渣了。

利来也不想这样,只是有的时候,也是身不由己。

虽然这是借口,但重生一世,总不能还像前世一样,平平淡淡的过一生吧。

所以也是无奈啊!

只有挺直了腰杆,继续往前走,向前看,往前走,能走多远,走多远吧。

就算是赌,也要好好赌一回。

就算最后赌输了,也不要紧。

凭着前世的记忆,又不只一张,两张王炸在手,只要动动手,随随便便翻一张,也够自己下半辈子随随便便吃喝不愁了。

不说别的投行,就说后世的比特币,养猪等等一些先机,空子,也能赚个翻天覆地,大把赚钱的机会等着他先捞一把,躺赢不是问题。

什么?

利来会缺钱花?

怎么可能呢?

不存在的!

确实,重生人士怎么能缺钱花了。

那还重生干嘛。

利来前脚出门,后脚伊莎贝蕾就跟了出来。

什么情况?

他不乐的回头看了一眼:“伊莎贝蕾,你跟着我干嘛?”

“老板,这是我的职责,也是保镖该有的义务,为主保驾护航,就得寸步不离,坚守岗位,才算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保镖。”伊莎贝蕾讲出了她的职业义务道。

说的利来差点就信了。

为了不打击伊莎贝蕾的职业激情,他还是妥协了。

“那行!”利来没有再多说,跟着就跟着吧。

穿中山装,喇叭裤,解放球鞋的男子,背后跟着一个特有范的大洋马,在街上溜达,会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了?

利来不敢想,也不想去想。

一切顺其自然。

何必去在乎别人的眼光了?

活得开心点不好吗?

好吧!

每个人的眼光不同,心态不同,不能让所有人认同,保贬皆有,也不奇怪。

但也不能因为某些人的反对,而把行动扼杀在摇篮里面。

如果真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扼杀就扼杀了。

如果不是,只是因为某些人的喜好,而故意刁难的扼杀,那就没必要给他们果子吃了。

他也不是别人想怎样就拿他怎样的人,不然还重生个屁,别丢重生者的脸,早点找根绳子了结算了。

利来觉得,做为一个三好重生者,胆大心细,脸皮厚,是最基本的“骚”操作之一。

剩下的,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

除了布阵,挖坑,忽悠,就是先机了。

对于一个正常的重生者来说,先机,就是记忆,记忆就是先机,拥有先机,就拥有赚第一桶金的无限套路。

没有这个记忆先机,那重生就毫无意义。

失去记忆先机的重生者,就像喝过“孟婆汤”的重新投胎的婴儿,毫无重生的快感可言。

果然不出利来自己所料,当他穿着中山装,喇叭裤,解放球鞋走在中环的大街上时,确实是成了一大独特的风景线,马上惹来了一众路人的侧目与议论声,保贬皆有。

更何况,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大洋马了,更是惹来了不少路人的非议。

话说人红事非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人怕出名,猪怕壮。

那是因为人出名,关注的人多了,那么私生活就少了,一旦暴露了某些恶习,就会公布于众,然后慢慢放大,就会成为不可磨灭的污点,遭到众人的打压。

至于猪怕壮,不用多说大家都知道,猪越肥,自然肉越多,肉多了,就要……

人红了,也是同样一个道理,挡了别人的路,或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免不了的背后“一刀”,或踩上一脚的。

那也是很正常的。

人无完人,不是没有道理。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物极必反,自然界的大环境下,什么东西都有生盛衰亡的规律,不管一朵花开的再好,也注定了它哀弱之时的枯萎凋零的惨局。

人也一样,不管多风光,也难逃世态变化,祸从天降,天灾**的意外发生。

就算是神仙,也有天劫约束着他们。

利来现在虽然还不是个什么大红人,也算不上,但是真红起来,应该没有几个人能红过他的。

所以将来,是非曲直,应该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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