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章: 刘群之死(1 / 1)蚂蚁在秋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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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路刚走,门没锁,他去路西头了。

客厅那条鲨鱼的确不好受,开门总能在第一眼瞧见它。

声音从二楼发出来的,会不会周路漏掉了什么,陈玲在二楼躲起来了。

可能性很大。

他抓稳扶手朝上方攀登,这家女主人……希望她不会突然跳出来,这会吓死人。

疯子可怕,女疯子最可怕。

“弟妹……弟妹在么……周……太太。”

楼梯口很安静,只有扶手上的灰尘糙手。

“周太太?你在么?”

刘群拐过扶手,他感觉,声音就是从前面第二个房间里传出来,应该没错,就在里面,他的耳朵很灵敏。

推开门,一堆纸箱子,衣柜在靠门的这一边。

吱吱吱……吱。

在抽屉下边,声音来源已经很清楚了。

“汪!汪!呜呜呜……汪!”

又是这条狗,发什么神经,难道来人了?

走到窗边,狗在叫,仰着头看二楼,它在冲刘群发火,根本没人。

刘群回到衣柜处,声音在下边的抽屉里。

他拽了,拽不动。

好家伙,挺大个男人,连抽屉都拽不动么。

使劲!——嗯!真是,有点费力气啊,就跟开刘晓斌的衣橱一样,死活拽不动。

陈玲不可能待在这么小的抽屉里。

男人站起来,冲抽屉注视三秒,算了,回家去吧。

吱吱吱。吱吱吱。

这声音,很想皮球在膨胀。

里面是不是真有东西,比如皮球,比如玩具什么的。

再拽!

他的两条腿踢住抽屉两边的模板,抓住那把手,使足了力道。

抽屉顺着他的人往后一扯,木头砸在腿上,麻木的疼。

抽屉里是个膨胀的物体,把整个抽屉都给堵死了,像是里面压了一块豆腐,但它有褶皱,皮肉色的。

这是……一个人。

有脸,脸扭曲了,扁了,五官还能分得清。

它的身体、四肢被折叠的乱七八糟。

但,它依然是个人,而且是个女人。

他不敢去碰,整个方方的人体,眼珠不规则的动着,一个往下,一个往右,塌陷的鼻孔翻着泡,耳朵和头发已经凝在一起,成了一堆冻肉。

吱吱吱。

吱吱吱。

它开始膨胀了,从抽屉缺口的水平线向上长。

“嗯!——喏……热……人……人……”刘群朝门口爬去,他想站起来,但只有胳膊肘和脑子还能动。

吱吱吱。

吱吱吱。

“人……人……”

抓到门槛了,全是汗。

吱吱吱。

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

它膨胀的很大,很宽松,它的四肢已经延展出抽屉,手够着了地板。

哒!

粘乎乎的,它很粘,它过来了。

吱吱吱。

刘群半截身子出了门槛,他期待能早点到楼梯口,只有几步远。

就特么的几步远!

你,别过来。

……

周路已经把天美公寓能敲的门都敲了个遍,连赵德先都没放过,除了那些没人住的,出远门的。老天爷啊,陈玲到底去了什么地方,能给个提示么。

他走回家门,坐在门口,只想抽烟。

拉布拉多犬的眼睛注视着二楼的窗口,一动不动。

“你看什么?”

“家里没人,不用看。”

陈玲丢了,这个家彻底完了。

该怎么跟亲戚们交代,说人疯了,所以跑丢了?

作为丈夫,你一夜未归,出去找女人鬼混,这个理由就烫口。

狗,你又长大了些。

他掐灭半截烟头,往屋内去,写作没了心气,画画更是让人束手。

他想去阁楼坐会儿,然后打个电话给江宇文,这房子他不要了,尽管卖给别人好了,赔偿金他会付的,需要点时间。江宇文不是一直期待着这一天么,尽管这个家伙一直否认。

刘群躺在二楼的楼梯处,他的手距离楼梯只有二十公分,眼睛睁着,瞳孔很大,他的腿在房间的房间,鞋子掉了。

刘群死了。

“老刘。”

周路一屁股坐在地上。

尽管不出于周路所愿,事实就是这样残酷,他既能当做邻居又能成为兄弟的刘群没了。

他死在二楼,距离他半米的腿边,有一张人皮色的衣服。

就是他在衣柜里的那一套,连体的,房间里有抽屉,大概是刘群拽出来的,因为衣服是可能自己把自己给拽出来。

可,刘群为什么会死,他会被一件衣服给吓死么?

这下,警察又该来了,陈玲失踪,以警方的逻辑,周路就成了头号嫌疑犯。

刘群没心脏病,他的样子像被吓死的,衣服不能吓死人,只有人才会吓死人。警方会说,你持刀、持枪,总之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来威胁他,碰巧他已经好多天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了,人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差错’。

事情糟糕到不可救药。

……

“周路,刘群出事的时候,你在哪儿?”

“我,在外面。”

“你是这家的主人,客人在你家,你不陪着?”

“我太太走丢了,我想找她。”

“刘群出事之前,你跟他见过面么?”

“见过。”

“你们说了什么?”

“他带了个阴阳先生来,说我家风水不好,他是为他儿子的事过来的。”

“这跟他儿子有什么关系。”

“我……我不知道,我脑子很乱。”

“周路,这是人命案,之前陈太太也是在家里丢的,现在刘群死在你家里,还有,你太太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失踪,你有没有虐待过你太太?”

“我没有,我特么没有!”

警官冷静的记录:“你太太什么时候失踪的?”

“昨天晚上,不,不对,应该是今天……啧,我脑子很乱,我也说不清楚。”

“你太太昨天晚上在不在家,你会不清楚?你昨天晚上在哪儿?”

周路更乱了:“你问的这些问题,跟刘群的死有什么关系?我希望你问点有用的。”

“你只需要回答,你现在是嫌疑人。”

“昨天晚上我跟朋友出去了。”

“地址。”

“在花塘,星期末时光。”

“夜店?你一夜未归么?”

“是的,警官,我出去寻开心、喝喝酒,不犯法吧?”

“你去嫖了?”

“警察女士!我们现在说的是刘群的死,不是我的私生活,你要是有脑子,就该先找个法医来瞧瞧!然后再把我太太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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