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001章 坚守(1 / 1)蜡笔疯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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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子骑兵嚣张驰骋,铁蹄扬起一长串沙尘,从遥远的北方滚滚而来。

长河弯曲,落日好似烧红的烙铁,坠入薄云,飞霞掠远,红彤彤一大片,仿佛血染红了天空。

孤城中狼烟不绝,扶摇参天。

神策安西军第七团,死守酒泉城三十八日。

血淋满了城墙。

天城一色。

——

身穿胡服的敌人,扛着新制成的云梯,举着木板拼凑而成的盾牌,又开始冲锋。

敌军包围酒泉城这么久,他们的攻城物资快用光了,可他们依然不肯放弃,好像啃着骨头的狼。他们在距离酒泉城不到十里的马鬃山宿营,每次攻城失败,就撤回到山里,砍伐大树,制造这种简易云梯。

每造几架云梯,就碰运气似的冲过来再攻城。因为他们知道,梁军的兵不多了。

这次他们制造了三架云梯,先冲上来两架吸引梁军兵力,然后再选择距离西城门较远的北马面垛口冲锋。

梁军守城官兵刚毁了一架云梯,扭头向北望去,军官一声怒吼,大家集体向北边跑去。士兵们脚步沉重,气喘吁吁。

敌军已经闯到城下,把云梯竖起,向城垛口靠去。

就在云梯靠上城墙的一刹那,城头上几名梁军士兵,抱着一杆长叉抵住云梯。刚僵持住,突然飞来无数箭矢,瞬间夺走了几条人命,长叉落地。

敌军的攻城设备简陋,可他们的箭法很准。在弓箭的掩护下,他们连续冲锋,第三架云梯终于靠上城头,体格彪悍的胡人开始举盾攀爬。

梁军长矛手已经两侧就位,中间站着一名手持陌刀的铁甲武将。刀盾手为他们举盾遮挡弓箭,其他人躲在垛口后面,不时站起身,向云梯上的敌军射去。

可惜,梁军守城士兵太少,他们的箭矢,根本压制不住敌军攀爬。

敌人已经开始抢夺梁军士兵的长矛,一旦长矛脱手,敌人可就能跳上城头。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皮甲的梁军小兵,一个人扛着四百多斤重的滚木跑了过来,他看起来还很年轻,身材也并不是十分高大,可是这个叫陈牧的新兵,力气大得惊人。

见陈牧跑过来了,手持陌刀的武将喊:“让开——!给陈牧让出地方来!举盾牌,给陈牧挡箭!”

陈牧冲到云梯前面,一拧腰,把滚木搭在云梯上,顺势一推。

正在攀爬云梯的敌人见到如此大的滚木,吓得魂都没了,有的立刻跳离云梯,有的躲闪不及,被滚木碾压下去。

敌人阵中惨叫连连,其中一个敌军士兵被滚木撞下去,头磕在了石头上,顿时脑浆迸裂。

“火油来啦!”

一名稍微有些瘸腿的老兵冲了过来,他手里拎着火油勺子,把火油浇到云梯上。

火,流淌下去。

一勺接着一勺,火越烧越旺。

这云梯已经不能用了。

梁军再次抱起长叉,把燃烧的云梯推翻。

敌军见大势已去,长官喊了一句,众人举盾逃跑。

敌军又一轮进攻被击退。

陈牧背靠着城墙,大口喘着气。这一战打得太惨。现在陈牧视线中横七竖八都是战友的尸体。

活下来的士兵疲惫不堪,有的躺在战友尸体旁边就睡着了,有的脸上还挂着泪痕。

伤病号颓废地靠在垛口后面,忍着剧痛,不时发出呻吟声。

有的人经过一场血战之后精神崩溃,疯了,一边走,一边笑,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无论别人怎么喊他,他也不回应。

疯子突然倒地。

他可能再也起不来了。

第七团三营临时都尉典效忠把陌刀放在一边,双手把在女墙垛口上,继续盯着敌人败退的方向。

这时一名百夫长走了过来,百夫长的一只手只剩下两根手指,绑着绷带,依然鲜血淋漓。他哭腔道:“典都尉,咱们撤吧,援军不会来了!”

典效忠回过头来看了看自己的兵,包括这名百夫长,还剩下十七个,他们的目光有些怪异。

在抵抗这次冲锋之前,这名百夫长就曾私下找典效忠念叨,说自己家里有父母,媳妇刚怀了孕,他不想死。又说就算我们守住,其它门也守不住,不如现在趁乱逃掉算了。

当时典效忠训斥了他一顿,他也没说什么,他在这次战斗中的表现其实还算不错,并且最终活了下来。

可是现在,他竟让当着大伙的面说这些。

“要走,你就走吧。”典效忠声音嘶哑:“在其它城门失守之前,我典效忠绝不会主动离开阵地。”

百夫长跪到地上,给典效忠磕头,随后站起身,扭头便走。

一支箭从百夫长脑后刺入,从眼眶扎出,百夫长的身体一挺,随后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就发生在陈牧的眼前,眼瞅着百夫长的尸体倒下。

再看典效忠的脸,硬汉的脸在抽搐。

“你有父母,别人就没有父母了吗?你有孩子,死去的那些弟兄,有多少连女人还没碰过。”典效忠举弩高呼:“再有言退者,如是惩之!”

还剩下十六个人,默默地低下头。

这时陈牧的心里很乱。

他本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是因为什么就魂穿到这个受伤昏迷的大头兵身上。巧的是,他叫陈牧,这个大头兵也叫陈牧。

穿越之前,他辛苦半生创建的商业帝国轰然倒塌,在无数股民的诅咒声中,他只感觉心脏一缩,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印象了。直到现在,他还因为不能反击敌人,亮出自己的杀手锏而感到隐隐不甘。只要他亮出杀手锏,一套组合拳下去,就可以把竞争对手置于死地,从而挽救股市,在商业战场的废墟上重建他的商业帝国。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

穿越之后,毫无战斗经验的他,经过多次激烈搏杀,还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一个奇迹。

他一个多月之前苏醒,刚从病床上坐起来,就被拽到城头上。

当时正在打仗,箭矢在眼前横飞过去,受伤的士兵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不知所措间,他发现一个老兵很圆活。

老兵名叫张有田,一条腿稍微有点瘸,大家都叫他张瘸子。他这种身体状况,肯定算不上精兵,随时都有可能被军队淘汰。但他真的很机灵,应对各种状况都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补缺查漏见机行事的好手。

最关键的,他总能让自己忙活着,却不落入险境。

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

陈牧决定,就跟着他干了。

他扛木头,陈牧就跟着扛木头,他抬石头陈牧就跟着抬石头。敌军撤了,如果留下尸体的话,他坐着吊框下去翻尸体,陈牧也战战兢兢地跟着去翻。

偶尔弄到些银子、铜板、胡饼、肉干,还令陈牧感觉到一丝小确幸。如果没捞到这些,抱着一捆箭矢回去,也算没白下来一趟。当然,白下去一趟,回来之后非挨骂不可,鹰视狼顾的典都尉逮住就会就会咆哮一声:咱们三营不养废物!

有一次陈牧正“全情投入”地翻一个敌军军官的尸体,“死人”却突然活过来了。

仿佛是出自一种本能,陈牧一刀刺过去,那军官喉咙喷血,挣扎几下才停下来。

这次肯定是死透了。

翻出军官的腰牌,上面全是弯弯曲曲的楔形文字,陈牧看不懂,拿回去给大伙看,这才知道,这个军官的级别相当于梁军的都尉。

刚杀人的时候,陈牧心里惶恐极了,久久不能平复下来。可是后来,得到了众人的夸奖,说他终于从小子变成了男人,而且还在功劳簿上给他划了一道横线。从那一刻起,他渐渐摆脱了负罪感,反而觉得那是一种荣耀。

——

那个百夫长中箭以后,他的尸体需要处理。

这次没等张瘸子动手,陈牧就站了起来,一手抓住百夫长的胳膊,一手抓住脚腕,背过去斜肩一扯,就给尸体扛在了背上,一抖,又把尸体颠到了肩头。

尸体扛多了,这套动作已经熟练。

这时身后传来典效忠的声音:“把他扒了,他的铠甲给你穿。他的尸体也不要放在兄弟们的旁边,给我丢到城下去。”

顿了一下,典效忠又扯开嗓子喊:“逃兵!就应该是这个下场!”

既然不用扛下去,干脆就地处理。

箭,已经拔不出来,只把他的头盔扯下来。

对于从来没穿过制式铁甲的新兵来说,拆卸铠甲还真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各种扣子都藏在甲片的下面,绑得像粽子似的,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先解哪个扣子好。

陈牧摸索着拆卸,一样一样来,逐渐找到了窍门。

护项、护肩、胸甲、背甲、束甲绦、护腹甲、双代扣皮带、缺胯袍、大口裤、胫甲,皮靴,最后连里衣里裤一件不剩全扒干净。

扭头看了看典效忠,典都尉面无表情。

把白条鸡似的百夫长丢下城墙,听到“噗”的一声闷响。

陈牧蹲下来,整理那些遗物。

银钱上交典都尉,盔甲什么的就留给自己。

毕竟人家也是个百夫长,盔甲比普通小兵的皮甲强了不知多少倍。守城战中,盔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给自己增加了几条命。

当陈牧整理盔甲的时候,不经意间瞟了几眼身边的人,在他们的目光中,看到了些许羡慕,又或者说是妒忌。

陈牧心中窃喜:“一个营只有三个百夫长,另外两个还没死呢,他们眼馋也捞不着。或许你们还可以等典效忠彻底‘尽忠报国’时,捡他的光明甲穿穿,那光明甲更好,整个头盔都是铁的。”

虽然这百夫长头盔大部分是皮革,好歹额头上有一块巴掌大的铁。

陈牧戴在头上,立刻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汗腥味。

而这个头盔原来的主人,刚刚被人射穿了脑袋,皮革上还留了一些血渍。

味道更浓了些。

戴好头盔,又开始翻这些铠甲零碎,竟然不知道先穿哪个好。

“来,我帮你穿。”

张瘸子笑嘻嘻地走过来,一边帮陈牧穿搭铠甲,一边说:“小子,这一个多月来,你表现越来越好。更可贵的是,你竟然还认识字。典都尉看上你了,让你穿百夫长的甲。这次战斗结束,如果你还有命的话,你小子就是二队百夫长了。恭喜你呀。”

陈牧苦笑自嘲:“恐怕熬不过今夜了。我也就是穿这一次,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卸甲的机会。”

张瘸子安慰口气:“我打了大半辈子仗,多少次都是眼瞅着不行了,援军杀到了。”

陈牧扭头看了看张瘸子,在张瘸子低垂的眼角里,看到一抹想掩饰却掩饰不住的悲伤。

他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两鬓已泛起白霜。

看着他,不禁让人联想起贺知章的诗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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