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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留条后路

景玉想的长远,她写着不取常家分文,条件是今后常笙跟着她,从此她们母子和常家再无瓜葛。

参氏不认字,她只关心景玉要不要房子和地,听村长说了“分文不取”这四个字,参氏喜笑颜开,但得知需要自己按指印,她又犹豫着不肯咬自己的手指头,直到景玉催促,她才狠下心,在布上按了手印。

由于众人的注意力都被景玉下决心写血书的魄力吸引,一时间竟没想到要怀疑景玉为什么会写字,村里不比县城,还比较落后,因着临村出了个秀才相公,老村长本来也想在本村办个私塾,鼓励各家各户的男孩读书,奈何今年收成不好,私塾的事暂时搁置下来,老村长只能自己每天抽空教那些前来玩耍的孩子在地上写写画画。

“好了。”参氏按了手印,正打算拿过布收起来当证据,景玉却眼疾手快,把布夺走了:“嫂子,这血书是我写的,你要想要,自己写一份,我画押,如何?”

景玉忘了,这里不是修真界,她这份血书,写了也是白写,可是她在修真界待了两百年,不由自主地就按修真界的处事方法来办。

而老村长虽然知道这血书根本不做数,却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觉得常二郎家的孤儿寡母在外肯定待不下去,迟早还要回去。所以这血书不做数最好,能给景玉留条后路。

参氏说:“有这么多人看着,我还怕你将来赖账不成?反正你和你儿子与家里没了关系,从现在开始就不要进常家的门了。”

参氏趾高气昂地离开,几个妇人都看着景玉摇头叹息,暗叹这小寡妇懦弱了几年,好不容易勇敢了一回,却要离开常家,莫非准备带着孩子回娘家?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尽管改朝换代以后民风逐渐开放,寡妇改嫁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可若是回了娘家,娘家也会给女儿另寻亲事,以免被邻里笑话。

至于浸猪笼,除非是有女子未婚先孕、私奔被抓,亦或是……像景玉曾经一样,被人当作克夫克子克兄的不详之女,才会被扔进猪笼里沉河。

见大家陆续离开,老村长叫住了景玉:“常景氏……不,景玉,我在村子西边有个茅草屋,好歹让你们母子俩有个安身之所,但那茅草屋是在坟地附近……你和笙儿若是没去处,可以暂时在茅草屋住些日子。”

说着,老村长还想给景玉拿着粮食,却被景玉婉言谢绝:“多谢村长,我和笙儿就在那里借住几日,趁着现在可以去挖些野菜,总不能靠您来接济。”

“唉,常二郎活着的时候还给我这个老骨头送过酒送过肉,做人呐,不能忘本……”老村长唠唠叨叨地让景玉小心些,又说那地方太久没人住,也不知她和笙儿怕不怕。

“不怕,二郎在天之灵,会保佑我们母子的。”

景玉笑了笑,没想到自己能脱离常家,竟然还有那死去相公的一份功劳,若不是常二郎当年与人为善,恐怕今天没有这么多人肯帮她说话,更没有老村长现在的善意相助。

而且,她脖子里的玉坠,都是常二郎给她的,常二郎说这玉坠自他记事起就一直戴着,能保平安。

尽管常二郎和景玉只做了不到一年的夫妻,日子过得简单,但那时也曾幸福快乐过。

“娘,我们真的要住到坟地附近吗?”从村长家出来后,笙儿抬头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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