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进入祠堂的时候便看到裴姝晴背挺的直直的跪在软垫上。身穿淡蓝色衣裙,一头乌黑长发顺着背拖到了地上。
云歌轻轻的走到裴姝晴身侧,裴姝晴听到声音往旁边看了一眼,见是云歌,心中冷笑一声,转回头去,眼神冷漠。
“表姐,我听说你一天没吃东西了,我给你带了糕点,你尝尝?”云歌蹲了下来,掏出怀里的盒子打开递到裴姝晴的面前,脸讨好的笑着。
裴姝晴看了一眼那糕点,眉头一躇,冷冷的开口:“我最讨厌吃糕点。”
她还记得那次,城主见她字写的好,就奖励了一盒梅花糕给她,还夸她,说她聪明,在这个家中,除了云城主对她稍微好些,其她人都讨厌她,明明自己没有做过什么。只记得她那日心中十分高兴,回了住处便将糕点分了几块给雨桐,她记得雨桐拿着糕点笑得特别开心,还说这梅花糕真是好吃。
后来不知怎么的让云歌看到了,许是她又在那些女孩子当中受了气回来,瞧见了雨桐手里拿着梅花糕,以为雨桐偷吃她的糕点,毕竟这种糕点精致昂贵,除了云歌常吃,没有谁会吃。
于是云歌一口咬定是雨桐偷吃她的糕点,愣是将人打了十几板子。
往事总是让她不想去回忆,云歌这个黑心肠的人欠雨桐一条命!
云歌眼见着裴姝晴从淡淡冷漠的眼神变得狠辣,不由心里一紧,完了,又黑化了一个程度。
她看到裴姝晴看着糕点冷笑的时候就突然想到了因为糕点原主把雨桐打了十几板子,一个瘦弱的小姑娘被打得遍体鳞伤,这原主真是黑心,太残忍了。
云歌“呵呵”一笑为了缓解尴尬,又默默的将盒子盖上重新放进怀里。
然后扭过头去朝芷萝使了个眼色,芷萝会意,忙将毯子递到云歌手中。
云歌接过毯子,笑眯眯的看着裴姝晴道:“表姐,这祠堂夜晚有些冷,你穿的单薄,可不要生病了,我给你带了条毯子,你披上,不要着凉了。”
说着,云歌展开毯子,屁颠屁颠的就要将毯子披在裴姝晴的身上。
“不用,你走吧!”仍是冷冷的语调。
云歌嘿嘿一笑,将毯子猛地往裴姝晴身上一披,然后赶紧跳开,生怕裴姝晴生气。
突如其来的毯子披在有些凉意的身子上,慢慢的有了些暖意,裴姝晴一双眼睛若有所思的盯着云歌。
她又想搞什么鬼?
云歌被那探究的眼神盯得有些怕,明明是个女孩子,怎么眼神那么犀利。
其实裴姝晴本身长相就偏攻击性,剑眉星目,脸型削长且有些棱角分明,眼睛很独特,眼尾上调,既有帅气又有丝魅惑。十足的御姐型的,和女主顾抒皖那种仙女型的截然不同。
但当初看小说时她却比较喜欢裴姝晴这个人设,觉得她个性十足,又魅又帅。而且智商高,大长腿,简直爱了。
但她是书中反派,估计结局不会太好,可恨自己当初只看了一半,不然知道她的结局好歹能帮一帮她。
云歌那晚躺在床上时就不停的在想原主对裴姝晴造成的伤害,以避免像今晚发生梅花糕的事。
然后在想,怎么样才能让裴姝晴对她改观,不再恨她?想着想着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早上日上三竿才缓缓醒来,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伸了个懒腰,十分惬意的嘴角微勾。
好久没睡到自然醒,在现代每天晚睡早起,有时候工作还要熬夜加班,都说学设计的人基本要秃头,确实,自从学了设计,参加了工作后,头发大把大把的掉,为了一张稿子可以改好几十遍一直通宵,就为了达到最好效果。
哪像现在,睡多久都没人管,因为原主有很严重的起床气,身边的丫鬟从来不敢叫她起床,虽然现在的云歌较之以前脾气好多了,但有先前的印象在,还是让丫鬟害怕。即使是贴身丫鬟芷萝佩萝她们,也不敢在小姐没有睡醒的时候叫她起床。
云歌下床穿了鞋,拿起昨晚佩萝已经准备好的衣服穿上,边穿便朝门外喊道:“芷萝,佩萝。”
门外应了一声,便听到“嘎吱”一声,门开了,芷萝已经端着水进来了,后边还跟着佩萝。
洗了脸之后,佩萝给云歌梳妆,然后画了个淡淡的妆容。
一般梳妆打扮和衣服的搭配都是佩萝在打点,而且佩萝审美着实不错,作为美术学院的学生,平时也是最欣赏人才的。
“佩萝,你的手艺真不错啊!”云歌由衷的赞赏道。
佩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是因为小姐本就生的美,随便打扮一下就美若天仙。”边说边在云歌的发髻上插了几支粉色的绢花,和身上穿的粉色裙子甚是相配。
云歌笑了笑,没有说话,而佩萝也弄好了,芷萝已经拿了早点放在了桌上。
早上喝的是肉粥,喝完后云歌便问芷萝裴姝晴的情况。
“小姐,奴婢今早去厨房给小姐拿早点的时候经过了祠堂,就悄悄去看了看,发现表小姐已经不在了。”芷萝如实道来。
云歌想了想,估计是回微雨楼了,看来母亲也只是罚了她一天一夜,还好还好,比原书中的惩罚好多了。
凌云城里比较开放,对女子没有很大的束缚,女子可以随便出门,并没有中国古代那种闺阁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现象。那种现象估计也就京城比较寻常。
所以今天云歌就带着佩萝出了门去逛街,留下芷萝守家。
凌云城相较其它临近的城,要富足繁荣稍许。大街小巷人满为患,摊贩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不时传入耳里,周遭一片热闹,百姓们安居乐业。
云歌从现代来的,对于古代的街道景象特别感兴趣,不时的东看看西看看,看到好看或者有趣的小玩意就叫人包起来,然后挥了挥手,佩萝付钱。
只是这原主平时霸道惯了,逛街碰上好东西往往赊账,欠上个十来天直到人亲自去府里讨要时才还。因着她是城主女儿,做小买卖的摊主也不敢得罪她,只得吃了亏。
久而久之,这大街小巷的,只要看到这原主来了,大家都担起了东西,赶紧离原主远远的。
今日有些摊贩本想跑,被云歌呵斥了几句,被吓住了,不敢跑,只得让云歌挑几个玩意儿,只是没想到,今天她竟然付钱了!
这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升起了?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云歌就是要让这些人对她改观,原主做的混账事她可不想背锅。
溜达了一圈,时间也不早了,有些累便懒得回家,找了个酒楼准备吃午饭。
这个酒楼叫鸿客来,是凌云城最大的酒楼,也是消费最贵的酒楼,也只有有钱人才来得起的地方。
云歌和佩萝刚踏入鸿客来,就招到了小二和掌柜的热情招待。
“云小姐,您来啦,二楼雅间可一直等着您来呢!”小二热情的招呼着,一张脸都是谄媚的笑容。
云歌点了点头,抬脚正要跨上楼梯,便听到身后一片嬉笑声传入耳里,莫名的熟悉。
云歌不由得回头看了看,只见三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女,不知是说了什么笑话,三个人皆笑了起来,特别是左边那个一身红衣的少女,已经笑得弯下了腰。
三个少女当中,数中间那个少女最为惹眼,精致漂亮的脸蛋,一身白衣更添了出尘之气,举手投足间充满仙气,仿若不时人间烟火,真是漂亮啊!
云歌心中感叹,不由看得出了神。
“云歌,你怎么在这里!”一声略带不满的骄横声响起,佩萝悄悄拉了拉云歌的衣袖,云歌回过神来,才想起那个穿红衣的少女是谁,就是推她下水的唐巧儿。
那中间那位应该就是女主顾抒皖,毕竟如此出尘如仙子的气质不是谁都有的。而另外一个穿着嫩黄色裙子的娃娃脸少女云歌就不认识了。
云歌听到唐巧儿的话,挑了挑眉,反问道:“这里又不是你开的,我为什么不能来?”
“你来好好吃你的饭我才不管你,但是你要是再来找皖姐姐的麻烦,我就要管。”唐巧儿双手叉腰,一脸娇憨的将下巴抬得高高的,拿鼻孔对着云歌,一副得意的样子。
“……”云歌这才想起原主干的那些蠢事。
可能原主是城主之女,在大家的宠爱中长大,性格唯我独尊惯了,喜欢别人都附和她,围着她转,事实上也确实很多人因为原主的身份而巴结讨好原主,但还有些人并不会,就是女主顾抒皖和她身边众多的迷妹,其中最大的迷妹就是唐巧儿。
原主每次碰到顾抒皖她们,心里就不爽,顾抒皖比她漂亮,比她聪明,比她人缘好,她特别不高兴,每次都要去惹顾抒皖,也就顾抒皖脾气好,懒得跟原主计较,但唐巧儿不一样,每次都和原主吵起来,有一次甚至还打了起来。
那唐巧儿爱续长指甲,刮了原主一脸的抓痕,原主见脸伤了,哭哭啼啼的跑回府里告状,唐巧儿被老爹关进了小黑屋饿了一天。
这场闹剧两人也彻底成了冤家,已经无关顾抒皖的因素了,每次两人看到互相都要冷嘲热讽几句,然后朝对方翻几个大大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