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想做英雄的李时越(1 / 1)飞鸟和金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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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场名为聚会实为告白的宴会最终还是告一段落。

每个人都微笑着告别,宋知夏挽着陈允南的手,就像男女主人一样站在门口送别每个同学,下一次再见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李时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有些人看不见的时候分外想念,真看见了,也只是徒增烦恼,过去的记忆就让他安静的躺在日记里就好。

回到家,打开电脑,还是熟悉的排位,还是熟悉的操作。大口吃着可能不太美味的外卖,屏蔽所有和同学有关的消息,把家当做牢笼,把自己彻底的封闭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就像是一条受伤的野狗,孤独地舔舐血淋淋的伤口。

日子一天天过去,有时候他也会默默的想,如果自己当初早点告白,如果当初自己加入了师兄他们,或许这平淡无趣的生活,也会泛起几丝涟漪。

又是循环往复的一天,他照常打开游戏,却突然收到了一个双排申请,名字叫36D双马尾。

唔,这个名字,看起来就很想双排,难不成自己要为了宋知夏守身如玉么。

李时越猥琐地搓搓手,一脸庄重的点下了同意的选项,“开麦么?”李时越非常慎重,首先要确认对方是不是一个抠脚大汉嘤嘤怪。

“嗯嗯”,对方的回复很爽快。

“有戏!”李时越立刻接入语音,清了清嗓子,用最深沉的语气说了一句,“喂喂喂,听得到么。”

“听得到,”对面是一个清脆的女声,五分软萌,四分娇羞,还有一分淡淡的温柔。

李时越不太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加了这样一个软妹,但是只要是软妹,什么时候加的,重要么?

当然不重要,是软妹就谢天谢地了,再挑三拣四出门一定会被雷劈。

“你玩什么?”李时越一楼锁了亚索,有妹子看,那必须要玩一个秀点的英雄,石头人之类的简直是带妹界耻辱。

“金克斯吧,”妹子三楼秒锁。

虽说妹子大神也是一大把,但是大多数女孩子还是比较钟情于软辅,上来就锁金克斯的女孩子还真的少见,李时越活动了一下手腕,直接关系到未来幸福的对局,必须要慎重。

对面是个中单强攻鳄鱼,带着点燃买着多兰剑气势汹汹的走到中路,眼中的凶光已经把亚索按在地上摩擦了三十次。

一心想秀的李时越很不幸的被对面打野男枪重点照顾了,兵线稍微推一点点,对面男枪就来一发“瞎眼吧。”

游戏不过10分钟,他已经0-7,带妹界的耻辱,陪玩界的败类。

打开面板一看,这个妹子的金克斯居然已经十八连杀,补刀稳压时间线,二十分钟六神装带着峡谷先锋直接撞烂了对方下路高地。

四个幸运儿和五个倒霉蛋的故事,不知道她现实中是不是也是一副暴走萝莉的模样。

回到待机界面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有什么比是妄图带妹反而被妹子带躺更丢人的呢。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似乎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妹子说,“操作其实还行,就是心态差了点。”

李时越讪讪地笑了笑,丢人,丢人。

“高中生?”妹子似乎对他有些好奇。“我叫常朝夕,朝夕相处的朝夕。”

现在网恋都上来就报真名这么直接的么,李时越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被时代抛弃了。“嗯,刚高考完,我叫李时越。”

“我知道,”常朝夕的在语音那头笑嘻嘻的。

“你知道?”李时越回想起认识的女孩子,并没有一个叫常朝夕的,很是奇怪,“那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还知道一个故事,要不要听,”屏幕对面的女声就像是哄骗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条毒蛇。

说故事?我更期待我们即将发生的爱情故事。

也不管李时越有没有答应,她自说自话起来,“w市的滨海公园一直是情侣们最爱去的地方,今天下午有一对小情侣去到那里约会,可是凑巧的是有一群没有退路的亡命徒也去了公园。”

“暴徒去公园做什么?被捕前拍个证件照?”李时越想不明白。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暴徒,他们是一群,异能者。”常朝夕说起异能者的时候,一字一顿。

“怎么又是这个名词,”李时越嘟囔道,一提到异能者,脑海中满满都是趴在自家窗户上的那张脸,着实有些败好感。

“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异人们也需要通过练习来提高自己的异能级别,这个过程痛苦而漫长,所以有些异人就动了歪心思,他们发现吸食人血可以让自己的实力得到快速的提高,”屏幕那边的女孩似乎沉沉的叹了口气,“鲜血对于他们来说有着极大的成瘾性,只要吸食了一次,这辈子都戒不掉了,而且他们体内的血统会出现失控的症状,属于人类理性的一面会被残酷的杀戮欲望所取代,他们一生都无法存活于人们的目光中,这样的人,我们称呼为鬼。”

这话好像听闷骚师兄说过,那个异人学院存在的意义之一似乎就是剿灭这些失控的异人。

“在今天的滨海公园就有着急需补充血液的鬼,按时间和路线,他们应该会碰上那对小情侣,”常朝夕仿佛说着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

“那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李时越很纳闷这个人到底想说什么。“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自然会有超级英雄从天而降拯救世界,我这种吃瓜群众就在旁边鼓掌就好了。”

“如果没有人去通知他们赶紧离开,按他们的速度应该是正好碰上那队异人,也就是必死无疑的局面,“常朝夕笑道。

“哦,那真的很可惜,”李时越挠挠头,“故事刚开始就大结局了。”

“对啊,在这么好的年纪就莫名其妙的死掉真的很可惜,”常朝夕叹了口气,“听了这么刺激的故事,你不准备去通风报信当一回救世主么?”

这是哪门子刺激的故事啊,一听就是你随便乱编的好么,李时越翻了个白眼,所以你加我不是为了网恋,是为了说一段无趣小故事?

“那好吧,徐闻舟信誓旦旦的说你一定会去当英雄的,”常朝夕没来由地提到了闷骚师兄的名字。

李时越心里咯噔一下,异人,徐闻舟,正常人不会把这两个名字组合在一起,所以这个故事莫非是真的?

但是即便是真的,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的自己为什么要去当英雄,

“哦对了,那对小情侣一个叫陈允南,一个叫宋知夏,算了算了,当我多嘴了。”常朝夕还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李时越腾地一下站起身,宋知夏!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那么宋知夏正处在一个极度危险的境地,自己就必须要在她们进公园之前阻止他们。

克拉克-肯特也需要有个电话亭才能把内裤外穿化身超人,毫无疑问,李时越的电话亭就是宋知夏。

那边常朝夕话还没说话,李时越已经把耳机往桌上一放,飞奔出门。

“喂,你在听么,对方总共有二十多个并且可能携带重武器,喂,你在听么?”

自己家距离滨海公园总共十分钟的车程,自己这个小电驴骑到最高速大概需要八分钟,李时越知道异能者的可怕,他们是一群眼睛能喷火,能趴在十几楼窗户上的蜘蛛侠!这帮人对上普通人,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妈的明明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怎么这么着急,这小破电驴这么多年也没骑这么快过,一路上横冲直撞,红灯也当绿灯过,鸡飞狗跳,烟尘滚滚。

总有些人能在不经意间让自己放下所有防备,不顾一切地冲向她,即便她已经彻底离开了自己的生活,但就像一个小小的火苗,可以瞬间将心中的枯柴点燃,给自己带来一丝微弱而又温暖的光。

一路风驰电掣地赶到了滨海公园大门,这座公园一直有着恋爱圣地的名头,碧海蓝天,树影婆娑。

而此时的李时越完全没心思欣赏这碧海滔滔,他必须要拦住宋知夏,至于陈允南,他妈的爱死不死。

李时越急吼吼的买了门票,也没管门卫大爷戴着老花镜给他找的零钱,骑着小电驴一马当先冲进了公园,四处张望想要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人呢人呢人呢,李时越把脑袋转地像个360度无死角的雷达。

在不远处的榕树下,一对小情侣正紧紧地抱在一起,干柴烈火,有伤风化,而他们身后的灌木丛里,一个如同豹子般矫健的身影,正默默关注着二人。

“知夏,你要不要,把眼睛闭上,”陈允南看着怀里的女孩,心里一阵荡漾。

似乎是有些紧张,宋知夏的脸就像是熟透了的苹果,内心仿佛有些挣扎,但还是点了点头,双手紧紧抱住陈允南。

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陈允南见她答应了,暗自窃喜,终于是得偿所愿了,老天保佑,急不可耐的闭上眼睛,准备享受这美妙的时刻。

突然耳畔传来一阵风声,他觉得不对劲,猛睁眼时,一只42码耐克鞋底正朝自己脸上飞来,伴随着一声“快跑!”的大喊,陈允南被猛踹出一米远。

在这一刻李时越觉得自己就是一脚踢碎东亚病夫招牌的精武陈真,不得不说,一脚踹在陈允南脸上,真的很畅快。

陈允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踢昏了头,脸上带着鞋印,看着威风凛凛的李时越,吼道,“你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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