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殿,位于东宫之旁。
此殿离皇帝寝殿极近,因此地位十分尊贵。
李世民命魏王迁入此殿,无异于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块巨石,在皇宫乃至朝野掀起千层浪。
陛下是宠爱魏王,还是想立魏王为储,人人都在猜测。
东宫。
李承乾很绝望,他给父皇洗了臭脚丫子,没想到自己地位还下降了,果然父皇只喜欢李泰的那只肉嘟嘟的小胖手。
魏王府。
李泰很高兴,得知李承乾给父皇洗脚丫,不屑哼道:“臭皇兄,想学我?可没门,我都洗了数百遍,经验比你丰富多了。”
他立刻又赏了府邸每人三贯钱,立刻收拾行李,今晚就搬到武德殿。
如今,魏王与太子已有分庭抗礼之势。
朝野下,全都在二人之间下注,谁都知道风雨欲来。
......
“国泰民安可真好啊,大唐真是太繁华了。”
叶良辰站在长安西市的入口,望着来往行人、路边小摊,不禁感慨。
他这两天都在西市寻找大商机,人也晒黑了些,不过依然那么白。
开店卖炒菜实在太累,最好能找点只动脑子的生意。
向里面走去,感受到许多来往的少女偷看着自己,甚至远处还有金发碧眼的胡姬站在酒肆外,朝自己抛媚眼。
这种事情早已经习惯。
忽然,在一个卖稀奇古怪石头的摊位,看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银白硝石。
这炎炎夏日,最好的生意,还是卖冰食。
只不过大唐冰块稀少,街根本无人贩卖冰食。
抬眼望去摊主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前询问,指了指硝石,道:
“小兄弟,这玩意你从哪弄来的?”
“西郊,那里有座山,好多这种白石头,捡都捡不完,要不让我兄弟带你去捡?”小男孩咧嘴一笑,显然不知道这块石头的价值,真的只是把它当成了石头。
摊位的石头,都是他和小伙伴到处捡来的,拿来卖钱。
叶良辰闻言,有些欣喜,不过表面仍是一脸淡然。
难不成那儿有座盛产硝石的硝山?
“这石头我五文钱买下了,你再带我去捡,我给你十文钱。”叶良辰将摊的硝石拿起,掂量了下,真的品质不错。
他之前制冰的硝石,都是在市面零零散散收购而来,如今若找到硝山,绝对发大财。
“好好好,我马带你去捡。”
小男孩高兴啊,立刻一个口哨,把兄弟唤来看着小摊。
他没想到真有个傻瓜,花五文钱买一块拳头大小破石头,关键这破石头还不怎么好看,也就白白的颜色而已。
五文钱可以买一斗半的小米了,回家了娘一定会夸奖我。
收下了叶良辰的十五文钱,立刻带着他出城。
“先去我家一趟,取一匹马来。”
叶良辰拍了拍小男孩肩膀,朝城西走去。
带着小男孩进了良辰小店,来到后院,见到黑伯,道:
“黑伯把小红马牵,跟我出城一趟装点货,带镐子、铲子。”
“是,少爷!”
黑伯什么也不问就去准备。
叶良辰的后院养了一只毛色血红的小母马,由于他也不怎么骑,因此都关在后院马厩里。
这只小红马来自新手大礼包。
他还记得当时这只小母马的说明。
汗血宝马(幼年):拥有汗血宝马稀有血统,成年后日行千里,快若奔雷,可抗百斤重甲,速度不减。发育速度较快,预计两年进入成熟期。
刚开始叶良辰对这只体型很小的小马驹还是很喜欢,把它当成猫咪小狗来养。
之后小母马吃饱喝足,体型迅速长大,屋子内容不下它,只能将它放到马厩里饲养。
啧,自己果然是渣男,不那么负责。
忽然,马厩那边传来一声嘶响声,恍若雷鸣。
叶良辰带着小男孩赶了过去,只见黑伯一脸大汗。
“少爷,这小红马死活都不肯拉着板车。”
汗血宝马乃是马中王族,桀骜不驯,心情暴躁,这才不到一岁,黑伯已经拉不住它。
望着小红马委屈的神情,叶良辰仿佛猜到,缓步前,喃喃道:
“小红啊,我也知道你要战场杀敌,享受崇拜,这次委屈你了。等你拉完这些货,主人赚了钱后,给你吃最好的嫩草,再带你出城转转。”
叶良辰在旁边哄着,黑伯立刻把缰绳套在它身,缰绳的另一端绑着板车,板车下面有两个木轮子。
二人随后坐到了板车,工具也早已丢到车。
而小男孩爬马车,仍是一脸惊疑,看着这匹毛色柔顺的小红马,心中嘀咕道:拿来拉车真是可惜喽。
“出发,干一票大的!”
叶良辰此刻有些心中澎湃,感觉很快就要成为古代的亿万富翁了。
小红马很委屈地踏出马蹄,拉着一车人出了良辰小店,向长安西郊赶去。
它不是拉不动这一车人,而是觉得心中委屈。
我堂堂汗血宝马,血脉尊贵,竟然出来拉货?
呜呼~
遇人不淑。
叶良辰自然不知道小红马的心声,他很高兴啊,这新手大礼包还真不错,当初送了小红马,现在终于有用武之地,也不算白养这小母驹。
这小母驹可是大胃王。
小母驹每天要吃二三十斤的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