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媚......”郝霁菲看着妹妹掰手指,又是一阵惊恐。
那半截手臂呈青灰色,其上筋络突起,虽有些许溃烂,但一根根手指指节分明,无名指上还戴着只金色的戒指。
不管怎么样,先前打丧尸都是用斧子拍死的,碰都没碰到,此刻看着妹妹抓着那只手,竟感觉一阵恶寒。
郝霁媚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硬邦邦又冷冰冰的触感,她的牙齿都已经在打颤了好不好。
“小挂,下面还有吗?”好不容易将手甩到一边,郝霁媚的视线落到脚下的这两具丧尸身上,却难得的没有移开视线。
此时小挂已经飘回来了。悬在她面前摇着头,眼睛弯弯十分高兴的样子:“没有了,主人。”
还好,郝霁媚松了口气。
这栋楼只有五层楼,顶楼是房东家,通往五楼的楼梯更是有楼道门,所以不担心会有丧尸跑下来。其它楼层能出现四只丧尸已经是意料之外了,毕竟是早上八点,楼里的人不是出门上班就是待在家里,怎么可能都在楼道里晃悠。
回头看了眼郝霁菲拿着菜刀不知所措的样子,郝霁媚将手支在膝盖上看着尸体笑了:“姐,你知道这不到三小时的末世给人类带来的第一个好处是什么吗?”
郝霁菲看着眼前的妹妹,突然觉得她不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妹妹了。
她原以为妹妹能做到的她也能做到,是因为她没有斧子吗?
还有,小媚为什么会突然备了斧子,她早知道会出现丧尸了吗?
郝霁媚看不见郝霁菲越来越深邃的眸光,但也知道她似乎并不想回应自己。于是她站起身子回身走到了楼梯拐角处,靠在护栏上,看着低着头不说话的郝霁菲,自顾自说道:“那就是认清了自己,也认清了身边的人。”
“说到这,我和林琦庸倒是有一点一样,我们都是想要努力的活着,但是努力的方式有些不一样。姐姐不同,姐姐想要的是与爱人厮守,甚至爱情还大过了生命。嗯,还有这个......”
郝霁媚指向被她拍碎头的大个丧尸,“姐没认出来吧,我也才想起来。这对父子就是住301那家。小孩子身上倒是没有什么被咬的痕迹,但是他爸爸不仅脸上少了一块,肩膀还被啃得骨头都出来了。这么大块头的男人,我可不觉得他会甩不开儿子。但是如果他真跑了,他现在应该在屋里才是。.”
郝霁菲看向那两具尸体,又有些反胃,然而这次她强迫自己看着,看着那被拍碎,五官像半张纸一样折叠着铺在碎肉上方的尸体。
“所以我尊重你的选择。爱情高于生命嘛。”郝霁媚耸了下肩,有些无所谓的语气,“这末世是多好的自鉴镜,照出了每个人心底最重要的东西。但是姐,林琦庸不是个好男人,就算你活着到了他身边,以后他也会为了活命把你卖了。”
郝霁媚认真得对眼前的女孩说道,她其实可以不管郝霁菲,随她出去送死,但是她有了原主的记忆。
她记得郝霁菲每天的早餐、晚餐,记得郝霁菲每个月偷偷放在她床上的新衣服,记得郝霁菲因为她的几声咳嗽而半夜去摸她额头怕她发烧的时候......
她想晾着郝霁菲,可她没想到郝霁菲真能为了一个男人连命都不要了!
“或许这就是爱情吧,真爱至上。”郝霁媚在心底悄悄感慨道,随后又撇了撇嘴:“我呸,林琦庸这个怂逼可不算真爱。”
关于林琦庸不是好男人这句话似乎将已经濒临崩溃的郝霁菲刺激到了,她突然沉下了脸,声音冷漠不似往日里软糯温柔的模样:“我和他在一起六年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你要么和我一起去找他,他有了武器就能保护我们。要么,你把斧子借给我,在家里等我回来。”
郝霁媚摇了摇头,嘟囔道:“你刚刚都被吓得不敢动了,等到出去,真能活着回来吗?”
“那不是因为我没有斧子吗?”郝霁菲吼道,在这楼道里声音分外明亮,吓了郝霁媚一跳,三楼另一间屋子也传来了撞门声,吓得郝霁菲脸‘唰’的一下子白了。
她放轻了声音,继续说道:“就因为你有斧子,所以你能伸长了手臂在丧尸没碰到你的时候拍碎他们,但是我和琦庸没有。你口口声声说琦庸胆小,可是你让他怎么办?他连菜刀都没有,他手上的雷球也只能麻痹还杀不死丧尸,他能怎么办?你要是把斧子给我了,你能杀的了丧尸吗?”
郝霁媚的脸色变得古怪,她斜睨了眼正抱着胸点头的小挂,将斧头又靠近了自己些,也顾不上斧头上的脏污了,直到碰到了自己的鞋子才满足。
开玩笑,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可能把斧子给你的。
把斧子给你,再证明「没有斧子我也能行」这种蠢事即使有主角光环,我郝霁媚也绝对不会干的!
想到这,郝霁媚不由得又看向自己脚边的斧子,她觉得自己先前太不知足了,瞧瞧这把朴实无华的斧子,砍了四只丧尸都没出现什么问题,这不是神斧是什么?
“那要是没有我,你也没有办法在这跟我吼呀。人各有命,我有斧子,你有我,你不也很幸运。他因为没有武器而必须要人救,那那些普通人呢,没有能力的,不得活都活不下去?”
郝霁媚扭过头鼓着腮帮子,看着瓷砖上的倒影。她就是讨厌这个林琦庸,就是要骂他,郝霁菲不让她骂,那她就在心里偷偷骂。
此时不远处公寓里的普通人楚宥韧坐在飘窗上,他的手里正攥着把菜刀紧盯着窗外。
屋里的死尸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楚宥韧看着楼下的神色晦暗不明。
黑暗席卷而来的时候他也晕厥过去了。
楚宥韧今天是要和堂叔一起开车回老家的,家里一位年纪很大的长辈昨天半夜突然就去了,他得回去参加葬礼。二人早上是在等昨天和朋友一起去市区玩的一夜未归的弟弟回来。
结果醒来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喝早茶的堂叔皮肤就跟变色龙一样变了色,仅剩的外围一圈头发也掉了下来,从地中海变成了真光头......
楚宥韧入过伍当过三年兵,退伍后又坚持锻炼,所以体能较一般人好些。
因此在他堂叔朝他扑来的一瞬间就反应极快的将其踹了出去,顺手拿了桌边的书,拍碎了堂叔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