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一章 万庭鹏的过去(1 / 1)一条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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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别啊,来都来了。你别看我这里简陋,我可以拍胸脯保证,我可以说是整个望湖县最高的律师。你找我,觉得划得来。”

万庭鹏看见林玉作势要走,连忙出言挽留。

“就你?看看你这环境,还望湖县最好的律师?骗鬼吧你!”

林玉撇了撇嘴,一脸的不相信。

“真的,不骗你,我这有证书的,我可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这些年,可没少打官司,业务熟练啊。不信我拿给你看。”

万庭鹏说完,就火急火燎的走到旁边的档案室前。

蹲下来,打开柜门,头插进柜子里翻找了一阵后,搂着一个铁盒子钻了出来。

“你看,证件都在这里。”

万庭鹏小心翼翼的把铁盒子放到桌子上,然后轻轻地打开。

沈建和林玉顺势就往盒子里看去。

“哎呀我去,你个臭流氓!”

林玉一声尖叫,双手捂着眼睛转过身去。

沈建不舍的把脸挪开避嫌。

眼角的余光还在偷偷看着铁盒里的东西。

万庭鹏疑惑的看向铁盒,只见盒子里装着几本书和光盘,光盘放在书上。

无论是光盘还是书,上面都画着衣着暴露的女人。

万庭鹏意识到自己拿错盒子了。

慌忙的将铁盒盖上,不好意思的向林玉道歉。

“妹子,不好意思啊。很长时间没有找了,都忘记了证件被我放在另外一个盒子里了。真的对不起。”

说完,也不管林玉的反应,搂着铁盒子跑回档案柜前,将铁盒子丢了进去。

也没之前那么小心翼翼了。

万庭鹏回到桌子后,打开了右手边的柜子,埋下头找了一会。

这下他抬起头的时候,手机搂着一个跟刚才一模一样的铁盒子。

怪不得他会弄混淆。

这是两个装饼干的铁盒子,是以前吃过饼干后留下来的。

可以装装小样东西,防潮。

万庭鹏将铁盒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几本证书。

看到出现的是证书。这下子是没错了,他长舒了一口气。

万庭鹏拿起几本证书,一一的向林玉展示。

“你看,这是我的本科毕业证书,这是我的硕士毕业证书,这个就厉害了,是我的博士证书。在望湖县,不是我吹牛,我可是唯一的法律学博士。其他人最多就是个硕士。更何况我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

说起这个,万庭鹏再也没有之前那猥琐的样子。

满脸的骄傲。

林玉才不会相信。

“你怎么没买个博士后证书啊?要买就买齐啊。”

万庭鹏皱起了眉头。

“你什么意思?你意思是我这证书是买的?我告诉你,你这是诽谤,我可以告你的!”

万庭鹏怒气冲冲的向林玉发飙。

林玉才不怕他。

“你看看你自己的样子,还博士!你当博士那么不值钱的吗?

你买证之前也不打听打听,哪个学法律的博士当了律师,会是你这个样子。

别人随随便便一个官司就是上百万。有的打赢了官司还可以直接要别人公司的股份,混的好的上亿都是轻轻松松的。

你看看你自己,还说不是办的假证!”

林玉的质疑让万庭鹏愤怒的火焰熄灭了。

他一声长叹。

“哎~”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啊。如果不是当初做错了那件事,现在的我,将会是何其的潇洒啊!悔不当初啊!哎~”

林玉来了兴趣。

这是有故事啊!

又或者是这个办了假证的假律师编的故事呢?

是真是假,听了就知道了。

“哎,你说说,什么个情况。”

万庭鹏没搭理她,陷入了回忆中,站在那里不吱声。

“哎,你说说啊!不说我们可走了。”

林玉说完,又作势要走。

万庭鹏抬头看了她一眼,一点要阻拦她的意思都没有。

什么个意思?难道说这是真的?

林玉的兴趣更大了。

既然很大可能是真的话,那么,无论如何也要听到。

为了听到这个故事。

加油!

“大哥,你就说说吧。如果真的情有可原的话,我们就找你了。”

万庭鹏甩了甩头。

“既然你想知道的话,那我就说给你听吧。反正这事也不是个秘密,街坊领居的都知道,也不在乎多你们两个了。”

林玉这下更肯定这是真的了。

因为万庭鹏说了,这事街坊领居都知道。

如果是假的,自己一问他的邻居,一切不就清清楚楚了吗?

应该没有那么傻的吧。

林玉听到万庭鹏愿意说,就做好了倾听的准备。

她的态度可谓是诚意满满。

林玉把身旁的椅子推回给了万庭鹏,让他坐下慢慢说。

连自己头上正在流着汗也不管了。

万庭鹏看着推回来的椅子,没多想,顺势就坐下了。

然后就开始叙说属于他的故事。

“这事要从我刚博士毕业那时候说起。

我自小在山村里长大,家里艰难的供我读完了高中。

高考的时候,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

由于我成绩优秀,学校里免除了我的学费,并且还给我发奖学金。

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我听别人说当律师赚钱。我就选择了法律。

由于成绩好,我读完本科继续读了下去,一直读到了博士。

因为想要学好本事,我把心思全部放在了学习上。

一直到博士毕业了,也没有谈过恋爱。

我那时候都三十多了,山里人结婚都早,家里人催的紧。

博士毕业后我就回家了,爸妈给我找了个城里的女孩跟我相亲。

女孩天真烂漫,我很满意。她对我也很满意,就那样确定了恋爱关系。

因为我是博士,刚毕业就被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高薪聘请了。

几个月后,趁着一次放假,我回来找她玩,联系感情。

由于我们都没去过歌厅,那天晚上就想去尝鲜看一看。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一位喝醉酒的客人看她漂亮,想要调戏。她激烈的反抗,一失手,用破碎的酒瓶扎进了那人的心窝。

那人当场就没了。

她害怕极了。

我为了她,就和警官说人是我失手杀死的。

就那样,我被判了十三年。

出来后,也找不到她了。

而我。

没人会聘请一个杀人犯。

我就自己回这里开了家律师事务所。

附近的人都知道我杀过人,尽管知道我是法律学博士,也没人来找我打官司。

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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