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陶瓷大盆放到桌,还没解开盖子,特殊的香味,已然飘散满屋。
“野鹿的鹿肉。”
陈松揭开盖子。
香味弥散。
大佬们使劲嗅鼻子。
香啊!
香死了人。
李世民感觉吃饱了,馋欲却更甚于之前。
红辣椒、青蒜撒在肉,一片片鹿肉,色泽诱人。
长乐公主夹了一块吃,眼眸闪亮。
鹿肉香辣韧脆,熟烂,可口。
却不同于炖肉的糜烂,和蒸肉的软也不同。
黄焖鹿肉,有一股韧劲,很有嚼劲,鲜美嫩滑。
闻着香,李世民咽了下口水,夹一大块。
“好,好吃,有嚼劲,却软嫩!”
鲜美的肉味,勾得胃口大开。
几个大佬,纷纷下筷。
“嘿,爽口。”
“鹿肉烂而有嚼劲。”
边吃边喝酒,陈松兴致渐渐的高了,举杯而笑。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爽快的诗句,洒脱奔放。
气势更是豪迈!
引得众人侧目。
“好,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李世民大声称赞,激动之余,端起杯子,嘴里反复念叨。
坐在陈松旁边的长乐公主,一脸笑意的看着陈松,眼眸闪闪,仿佛冒出了许多小星星。
松哥哥不但奇才惊艳,制出一件件对大唐对民生对军兵,有着莫大作用的奇物,更是才华横溢的作诗好手。
仅凭这首诗,就足以稳压任何一个自称才子的文人墨客!
房玄龄和魏征,毕竟不是武将出身,已经眼眸微眯,不胜酒力的样子。
不过,他们还是停不住嘴,一边吃肉,一边喝酒。
“小兄弟,你作的诗,以老房之见,足可名传千古。”
房玄龄喜好诗文,对陈松的敬慕之情,已然流露在脸。
“老魏还想听听陈兄弟的诗句。”魏征大着舌头,酒兴正浓。
长乐公主兴致勃勃:“大才子,好诗难得,你想想看。”
把玩着酒杯,陈松吃着花生米,从容闲定。
对于陈松刚刚吟出的诗句,长孙无忌也是极为欣赏。
是个人才啊。
唉,长孙冲和这陈松比起来,那点文气墨水,拿出来寒酸。
长孙无忌可是个老油条,从李世民的态度中,已经看出,陈松是个大威胁。
有拐走长乐公主的迹象。
“作诗讲究情景,要有感触,否则作不出好诗。”
长孙无忌皮笑肉不笑:“不要为难人家,扫人颜面。”
这话,却让陈松嗤的一笑。
“作诗,随心所欲的事,信口张来。”
诗词卡,早就在系统中被抽到了,陈松真是随心所欲,出口成诗。
“我居西京君东都,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声音落下,满屋皆惊。
这,又是惊世骇俗的诗句!
李世民颤抖了,满脸的震撼,嘴里神叨叨的念着。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握着酒杯的魏征失魂落魄,仿佛被雷电击中,颤抖着,大口喝酒,
“这诗正可谓,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房玄龄哆嗦着嘴唇。
他最敬诗文才气,已然站了起来,端酒杯,恭敬地给陈松敬酒。
“小兄弟,你这诗,让老房百感丛生。”
活了半辈子,房玄龄结交过许多朋友。
然而,孩童时代,少年时光,青壮年,那些要好的朋友,多有流落各地,漂泊于江湖。
朋友,在只看重利益的成年人世界,尤为可贵。
房玄龄酒杯饮酒,既为陈松的诗句惊骇,也因为想起了过往,心中感慨如潮。
“老孙,最重朋友,陈掌柜的诗句,让老孙忍不住落泪啊……”长孙无忌沉浸在诗句的意境中,眼中闪出泪花,拿酒杯,竟一口气喝掉满杯酒。
他向来重利害得失,仿佛没几个朋友。
然而,长孙无忌对真正的朋友,却是极为重视的。
越是重利的人,对友情的渴望,是超乎寻常的,可长孙无忌平日里不敢表露出来。
担心被人利用这一点,于是他表现得阴沉冷厉。
生平第一次,他被诗句,感动得落泪。
李世民没好到哪去,颤抖着声音对陈松道:“十年……十年后,我还能和你把酒畅谈。”
这是当成朋友一般看待!
几个大佬,无不震撼到了极点。
这可是天子将一介山野村夫视为朋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