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没睡的李庭岳在吃了五个包子,又喝了一大碗粥后,就和护卫一起离开了厨房。
回到客栈,天光已经大亮,冯家镇正式进入了忙碌的时间。
刚回来,探子就跟着他的脚步一起走了进来。
如今的冯家镇和洛平府之间每天至少有两班探子在来回传递消息。
“这是武队长给你的回信。”
探子从脖子上摘下一个圆筒,从里面倒出一张卷在一起的纸。
李庭岳展开,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纸上没有字,只有一幅歪歪扭扭的图画,画的是相当的丑陋。
这么多小猪仔挤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仔细一看,不是猪仔,是马。
可是你把马画这么胖是几个意思?
还有那几个奇形怪状的人,你确定真的是人?
什么人的胳膊会比身子都长,像一根在风中飘荡的面条,弯弯曲曲的。
老武的画作已经超出了李庭岳的想象力之外。
如果刻在洞穴的岩壁上,估计会被后世的考古学家认为比原始人类还要早。
好在画上表达的意思很明显,李庭岳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家伙想出骑兵硬刚,和三万大晋兵马死磕。
如果是在以前,李庭岳肯定会骂街,让老武滚回来,重新派人接管洛平府的防御。
但现在不同了,他也想知道剑戈军的真正实力,有没有达到特种兵的要求。
就算比不上铁鹰锐士,但也应该不会比魏武卒差才对。
否则这么久的军事训练就浪费了。
打仗不能只靠阴谋诡计,该硬刚的时候就要硬刚。
心里是这么想的,李庭岳的回复却没有这么说。
不管是剑戈的兵士,还是马王山山寨的兄弟,都是陪伴他最久的人,死一个都让他心疼的很,更不要说打仗会死很多人了。
李庭岳知道自己这样的性子注定成不了大事。
想要统一天下恐怕很难,成为一方霸主应该问题不大。
回信写好了,李庭岳又仔细的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什么重要的事后,把信交给了探子。
“公子,洛平府通往冯家镇的路不知被谁破坏了,要不要查查?”
探子想了一下,还是把路上看到的情景说了出来。
“严重吗?”
李庭岳皱起了眉。
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破坏官道,除非是因为战略目的。
可长安人马今天午后才会抵达洛平府城下,没必要现在就破坏通往北地的官道。
“马车无法通行。”
看样子官道被破坏的不算严重,可能只是想稍微阻止一下支援洛平府的兵马。
“去查一下,如果查不出来,也不用在意。”
李庭岳一句话把探子打发了出去。
不管是谁破坏的官道,这种方法都显得太过幼稚。
大军开拔,只要不是天堑,任何人为的障碍都能够克服。
姜洛儿永远都是最勤快的小姑娘。
阿拉伯数字很难,可她硬是在一晚上把九个数字都记住了,还写了整整十篇,都是蝇头小楷。
李庭岳看到都不得不佩服。
念书的时候自己可没有这种毅力,尤其是数学,差的要死,每次都被老师点名。
“洛儿,你喜欢读书吗?”
李庭岳摸了摸姜洛儿的头,原本有些淡黄色的头发经过这段时间的滋补,重新变得乌黑。
柔顺光泽,扎着双鬓角的发纂,模样可爱又漂亮。
“嗯,喜欢。”
姜洛儿兴奋的点了点头,然后仿佛是想起了什么,神色又变得暗淡起来,大大的眼睛也失去了光泽。
“冯家镇有很多人都失去了亲人,如果觉得难过,就给父母立个牌位,想他们的时候,就给他们上柱香。”
李庭岳不善于安慰人,对小丫头的心思却了解的很清楚。
“去找崔叔叔,他会给你做的。”
今天是忙碌的一天,要说冯家镇现在最忙的人是谁,崔师傅绝对是其中一个。
让姜洛儿去找崔师傅,也是让他有一个休息的机会。
太阳升起,地上的蒸汽渐渐消散,冯家镇已经变得热闹,各种各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李庭岳听着窗外的嘈杂声,心里却还在想些洛平府的事情。
桌上有厚厚的一叠纸,扉页上只有两个字:杨松。
洛平府已经遥遥在望了,杨松让兵卒竖起锦旗,打出了自己的字号。
本以为盗匪会老老实实龟缩在城中等待大军攻城。
可杨松听到的汇报却并不是如此。
斥候已经派出去了三波,每次得到的消息都相同:盗匪们已经在洛平府城外已经摆下阵势,正在等待大军抵达。
杨松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吃惊,当听到消息情况后,他眼里只剩下了怒火。
盗匪们不是看不起他,而是完全没有把这三万兵马放在眼里。
一群盗匪头领摆上桌子,正在喝酒吃肉,还有助兴的歌舞,已经有好几个人喝醉了。
初听此言,杨松只是惊愕,再听下去,他的肺都要气炸了,这是赤裸裸的蔑视。
主事在旁边劝慰,杨松却根本不听,下令大军全速前进。
本来他就在郭孝程那里受尽了屈辱,粮草被调走,后面还有监视的军队。
古来打仗能有几人受此羞辱。
杨松乃是武夫,血气之勇尚存,对郭孝程狠的咬牙切齿,却没有任何办法。
如果在盗匪面前他还要受辱,还不如现在就杀了他。
主事的劝慰丝毫没有被他听进去,只当做了耳旁风,心里完全被愤怒填满了。
三十里路,急行军,在距离太阳落山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杨松的大军终于抵达了洛平府。
还没等他收拢兵卒,摆出阵型,欢迎他到来的骑兵已经如一道巨浪拍击了过来。
雪亮的唐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寒光,收割着一个个大晋兵卒的生命。
老武身材矮小,骑在马上犹如无人骑乘。
只能听到马脖子后面传来的呼喊声,和大声咒骂的声音。
杨松不亏是将才,危机时刻舍弃了前军,用中军组成防御阵型,左右两翼向两边包抄。
壮士断腕的气概的确为他赢得短暂的喘息。
可也仅仅是短暂的,盗匪们的突击速度远远超过了杨松的反应速度。
他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却还没有失去理智。
三万人马,还是长安军,不说装备如何,至少是正规军,而且上过战场。
以这样的兵力去和盗匪作战,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失败。
不光是杨松这样想,朝廷诸公也是这么想的。
一群只知道抢劫的盗匪而已,难道比羌人还要厉害。
消息的不对称和对自己盲目的自信让杨松失去了战机,也彻底葬送了这三万大晋的兵马。
盾牌已经立了起来,却没有挡住战马的冲撞。
盗匪军中“哗啦啦”的声音不绝于耳,漆黑的战马,漆黑的盔甲,除了手中雪亮的唐刀外,全身都是黑色的。
在脱去了外衫之后,盗匪们突然变得军容整齐。
喊杀声从完全封闭的头盔中发出来,每一个盗匪骑兵的眸光都是坚定而果决。
鲜血从第一个大晋兵卒身上溅起时就已经注定了这场战局的走势。
依靠手中的唐刀、胯下战马的马镫和身上黑色盔甲的防御,三千骑兵冲进了三万大军中。
黑色的战马、黑色的盔甲,这注定是剑戈扬名天下的战役。
四只剑戈的队伍,分成了四个方向,同时挡住了左右两翼侵入的兵卒。
这是一场真实的战役,完全碾压,没有悬念。
此时,洛平府城头鸦雀无声,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
在打仗之前,老武几个队长就发下了请柬,邀请洛平府所有商贾大户去城头观战。
在这些人看来,盗匪们出城对抗朝廷大军简直就是嫌命长了。
没有一个人看好盗匪,尽管嘴上不说,心里已经把这群盗匪判了死刑。
一群泥腿子而已,有什么资格和他们交朋友,还表现的如此熟悉。
他们心里都充满了矛盾,既希望盗匪们获胜,又喜欢朝廷兵马能赢。
每个人心里都非常忐忑。
可战局的变化速度却远比他们的心态转变速度要快。
他们没有想到,盗匪们是如此厉害,军容整齐的大晋兵马在刚刚到来就被打散了。
一点也没有留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蹄声隆隆,战马踩着尸体向前狂奔,订着马掌的蹄子高高抬起,然后用力踩下。
一个兵卒的盾牌从中间裂成两半,还没等兵卒反应过来,一道光华已经划过了他的咽喉。
杨松的大军中也有骑兵,可大晋一向不注重骑兵。
骑兵的劣势太明显,而且组装一支骑兵太耗费钱粮,这不是朝廷可以承受的。
杨松手里的骑兵也只适合追击,或者打顺风仗,骑士在马上的灵活程度远不能比拟游牧民族。
而且,一边要掌握在马上的平衡,还要一边作战,显然是不可能的。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骑兵竟然可以这样用。
“难道他们不怕在冲锋中无法掌握平衡吗?”
杨松的脑海中不停闪过一些问题,却没时间仔细思考,只能大声呼喊传令兵。
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已经派人通知后面的何云普,让他派兵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