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朗,微风拂面,李庭岳觉得连刺眼的阳光都变得柔和了。
他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不让自己笑出来。
高大鹏果然没有让人失望。
车队离开的时候行走缓慢,回来的时候却很快,车上的货物已经丢了七七八八。
能完整回来的马车几乎没有。
命都快没了,要货物做什么,丢了就丢了。
周正衣衫不整,头上的发冠歪到了一边,袖子都被扯下来一条。
“侄婿救我!”
马车跑到李庭岳近前,被护卫们拦了下来,受惊的马被小七一刀斩下了头颅。
唐刀锋利无披,伤口整整齐齐。
献血飞溅,洒了一地。
马车在惯性下继续前冲,周正大声惊叫,却被小七一把从车上拽了下来。
“侄婿,有大军过来了,足有几万人马,赶紧准备打仗吧,不不侄婿,先想个办法送姑父回蜀中”
周正死死抓着李庭岳的衣襟,脸色苍白,语无伦次,两条腿在不停的颤抖。
“先生稍安勿躁,请稍等片刻,这是自己人。”
李庭岳掰开周正发白的手指,又把他的发冠扶正,从护卫手里接过水囊,让他喝水压惊。
“自自己人?”
周正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庭岳。
他知道冯家镇的兵马很厉害,可却从没有见过。
对打仗极为陌生的周正根本分辨不出哪里的兵马更厉害,可刚才迎面看到的军队却真的把他吓坏了。
扑面而来的血腥味是那么清晰,让人闻之欲呕。
“这支兵马几月之前就被派出去剿灭羌人的一支部落,没想到现在才回来,正好先生还没有走,检阅一番。”
李庭岳抓着周正的手,让他站在自己身侧,迎接正在缓缓靠近的大军。
远处尘土飞扬,蹄声隆隆,一面被献血浸透的大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浓重的血腥味随着这支军队缓缓靠近,而越来越浓。
这是一支完全是骑兵组成的军队,每匹马的鞍山两侧都挂着一些圆乎乎的球,随着马的起伏而左右摇晃。
因为逆光的原因,没有人能看清楚挂的是什么,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已经隐隐猜到那是什么了。
盔甲撞击声带着特有的节奏形成了简单的音律。
城墙上也渐渐人多起来。
要说冯家镇人有什么爱好,那就是看热闹了。
貌似,在这个娱乐项目匮乏的时代,看热闹是不多的几个消遣之一。
李庭岳也是从不看热闹,到如今对看热闹也抱有极大兴趣的人。
老老少少,呼朋唤友,很快,城墙上已经站满了人。
冯家镇的城防军都是雷氏部族的族人组成的,平时就和乡民关系不错,现在更是把最佳看热闹的位置让了出来。
李庭岳有种捂脸的冲动。
冯家镇确实太小了,只要稍微有点动静,就能引起连锁反应。
大旗上的字随着临近,已经可以看清楚了,是个“高”字。
冯家镇没有自己的名号,剑戈军只有军旗和主将的将旗。
血红色的大旗迎风招展,扛着大旗的兵士腰杆挺的笔直,缓缓前行中自有一股威势。
咕咚!
周正看着缓缓逼近的军队,双腿发颤,想要逃回城中,却被李庭岳死死拉住。
“这这真是冯家镇的兵马?”
李庭岳耳边响起了周正颤抖的话。
“不错。”
他淡淡一笑,还是没有放开周正的手。
兵马缓缓靠近,终于停在了众人不远处。
除了战马鼻子里的吐气声,安安静静,没有任何人说话,现场一片安静。
那些挂在马鞍上圆滚滚的东西果然都是人头,一个个怒目圆睁,即使死了也能看出生前的彪悍。
“下马!”
一个浑厚的声音打破了沉静,传出很远。
呼啦啦!
一阵盔甲撞击的声音瞬间响起,整齐划一,没有任何其他的杂音。
一人上前对李庭岳拱手施礼:“属下高大鹏,见过主公,羌人部族三万族人,青壮皆被斩杀,有头颅为证,余者已被送去盘蛇岭,此次出战,折损将士五十二人,伤一百三十人,余者皆在此处,请主公检阅。”
高大鹏黑色的盔甲上满是献血,脸颊上多了一道狰狞的伤口,增加了他的彪悍之气。
李庭岳伸手扶起高大鹏,目光缓缓扫过面前的剑戈兵士。
这些人中,大部分都不是最初的老人,是后来招募的,其中不仅有大晋的官兵,还有雷氏部族的族人,更有胡人。
现在,他们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剑戈兵士了。
“兄弟们,辛苦了,三万羌人部族,足以让整个北地的羌人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以后再也不会随意踏入我们的领地。”
李庭岳话音刚落,高大鹏率先拔出了唐刀,举向天空,嘴里嘶哑着吼道:“剑戈!”
随着他的声音,剑戈兵士们全都抽出了自己的唐刀,直指天空,“剑戈”两个字响彻云霄。
雪亮的刀光映照,晃人眼球。
连城头的那群老弱妇孺都在大声呐喊。
他们的家人和朋友是在为了他们的生活去杀敌,或许目标不是很高尚,但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了。
“为战死的将士立碑,刻墓志铭,让整个冯家镇的人都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李庭岳神情肃穆,大声宣布。
不知不觉,城头上站满了人,只要不是特别忙,所有人都来了。
欢呼声不知是从哪里开始的,很快就蔓延到了所有人,然后有人开始了哭泣。
一路走来,只有冯家镇最初的人才知道当初有多么不容易,到处都是吃不饱饭的人,到处都是流民,很多人都是被饿死的。
再加上胡人肆虐,他们的日子过得朝不保夕。
现在,他们终于不在忍饥挨饿,可以拿着馒头到处向人炫耀。
因为有眼前的这些人,他们从此以后可以不惧胡人的侵犯。
一颗胡人的头颅被扔在空地上,接着,很多颗头颅被扔了过来。
到了最后,像是下饺子一样,越来越多的头颅扔在了空地上,很快,人头就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周正双眼翻白,如愿以偿的晕倒了。
他带来的那些护卫也是心惊胆战,仆役们被吓得屎尿齐流,面无人色。
郭玉站在屋檐下,听着外面的欢呼声,有些纳闷的招手问打扫庭院的仆役。
“外面发生了何事?”
仆役一脸不高兴的神色,翻着白眼看郭玉,嘴角都撇到耳根子了。
要不是冯大人说不让这些人乱跑,看住他们,自己也早就去城头看热闹了。
“还能有什么事,出征的将士回来了,听说是去杀胡人,带了好多人头回来了,城头上的人都满了。”
仆役一脸的羡慕,说话都带着酸气。
“杀杀胡人?”
郭玉愣住了,不明白仆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但见仆役对自己爱答不理的,知道想要继续问下去,就要给对方点好处。
“这是老夫的一块玉佩,能换取黄金十斤,还请小哥告知老夫发生了何事。”
郭玉从未和一个仆役说过如此的话,面皮有些微微发红。
在洛阳,他乃是士族,何曾对一个下人如此说过话,只是如今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仆役也曾在太守府中当过差,一般的眼力还是有的,何况,古代的玉石又不像后世可以造假。
而且以郭玉的身份,也不需要蒙骗一个下人。
仆役双眼放光,接过玉佩,脸上立刻露出阿谀奉承之色。
管家说的果然没错,在这里打扫庭院真的有好处。
“大人既然想知道,小的就说了,以前咱们镇子经常被一个羌人部族骚扰,公子以前就想剿灭他们,可这个羌人部族有几万人,是个大部族,咱们冯家镇的实力又不够,只能忍着。
后来听说朝廷派了大军攻打咱们冯家镇,还没有到这里,在洛平府就被咱们打败了,听说朝廷大军物资很多,送了咱们很多武器,就是拿着这些武器,咱们镇子的将士才出征去攻打羌人部族。
这不,听说今天回来,刚才的欢呼声就是迎接将士们的,听着声音,应该是胜了。”
仆役仰着头,说的唾沫横飞,眼珠子乱转。
郭玉幸好站在了台阶上,位置比仆役高,才没有被唾沫喷的满头满脸。
“如此说来,冯家镇的将士们应该是和羌人大战了一场,有此一战,相信那个羌人部族短时间内是不会来骚扰你们了。”
郭玉放过奋勇将军,虽说不学无术,但一点军事常识还是知道的。
以冯家镇的武力,想要打一个几万人的羌人大族,先不说长途跋涉能否为军队供应粮草,就是保证粮道的安全都做不到。
因为冯家镇没有那么多军队可以调动。
单是这一条,就已经限制了冯家镇军队向外征战的手脚。
不仅后世打仗打的是钱,古代同样如此。
为何秦朝能统一天下,就因为秦国富有,可以给出征的将士足够的钱财,让他们出征时不用担心父母妻儿会饿肚子。
明朝为何会灭亡,崇祯自己都没钱,更不用说给前线的将士发工资了。
没吃没喝,手中还没有武器,用什么来打仗?
这就是为什么李庭岳下定决心要发展商业的原因。
只有有了钱粮,才能谈发现。
郭玉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是因为他出身士族,从没有为钱粮发过愁,而且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懂经济学,也没有人重视经济学。
“如此说来,老夫去外面看看如何?”
郭玉神色和蔼可亲,目光不经意间扫了一眼仆役手里的玉佩。
意思不言而喻。
仆役看了看玉佩,又瞅瞅郭玉,咬牙道:“那大人再稍等片刻,等小人打听一下,再告诉大人能不能出去。”
郭玉含笑点头。
仆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扔下扫箸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