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大眼瞪小眼,还是苏蝶衣有经验,知道摇起来是什么意思。
城主府里有个神奇的叫录音机的东西,里面能放出优美的歌声。
每次歌声一响,凌风就会拉着苏蝶衣一起摇啊摇。
她现在也算是摇啊摇的高手了,熟练地甩起头发,大家也跟着她一起摇啊摇,甩弄飞扬的发丝。
凌风唱了几遍,也有人学会了《两只蝴蝶》,跟着他的调子唱起来。
要不是怕收音机这种超前的新鲜事物,会吓死众人,凌风高低要放一首DJ。
弹好棉花,凌风又教导大家如何用绵纺机织布。
当一块丝滑、精美的棉布织出来,大家终于明白棉花是用来做什么的了。
“棉花是做衣服的原材料!”
“棉花织出来的衣服,是不是叫棉衣?”
凌风打个响指,赞扬道:“聪明,就叫棉衣。”
“棉衣的吸湿性很好,夏天穿在身,皮肤也不会感到粘稠,舒适性比起你们身的兽皮衣服要好太多。
保温性也不比兽皮衣服差多少,冬天穿一身不算很厚的棉衣,也能起到跟兽皮一样的保温功效。
厚一些的棉衣,冬天穿在身都会觉得闷热。”
众人打量自己身臃肿难看的兽皮衣服,再看看轻盈美观的棉布,一下子心中就有了权重。
更不必说棉布衣服的吸湿性和保湿性都要比兽皮衣服好,他们很期待棉衣穿在自己身会是什么样子。
凌风拿着一大片棉布,眼中为难,他只会织棉布,但不会把棉布做成衣服。
“蝶衣,你会做衣服不?”
女孩点点头,“老总,我会。”
凌风把棉布和针线交给苏蝶衣,看着针线在棉布飞梭,感叹做衣服这种针线活儿,还是女孩子更加得心应手。
很快一件精致的棉衣就做出来,苏蝶衣看向凌风,害羞道:“衣服是按照老总的身材做的,不过只是大体估测……”
剩下的话她不好意思说出口,她得认真过手,才能准确知晓凌风的身材比例。
凌风也不在意,接过她手里的衣服,穿在身,向众人展示道:“看,怎么样,是不是比你们的兽皮衣服,看去美观多了。”
“城主大人,我们也要穿棉布衣服!”众人眼中羡慕,应声道。
凌风规定道:“织棉布的机器就放在凿器阁,你们可以选择把棉花送到凿器阁,凿器阁收取你们的加工费,织出来的棉布,自己回家让老婆做。
或者去凿器阁缴纳学费,学习制造机器的课程,回家自己造机器,自己织布做衣。”
众人欢呼,抱起棉花就往凿器阁跑去,农作物放在这里又丢不了,他们都想赶快穿棉布衣服。
卢雨田见城民们都往凿器阁的方向走,身为阁长他得回去坐镇,跟凌风作揖禀报后,就急冲冲地赶回去。
“这些家伙,以往粮食可是城内最为重要的资源,现在不守着田里的粮食,竟然跑去做衣服。”
王志安嘴这么说,眼中却满是笑意。
有了凌风带来的一周成熟期的新品农作物,以后粮食在长安城不会再占据主导地位。
因为随着一周成熟期农作物的种植,长安城就再也不会缺粮食吃了。
凌风瞥一眼王志安,拍他肩膀,正色道:“老王果然有进步,本城主十分欣慰。”
“城主大人,这是属下应该有的觉悟。”王志安大喜,凌风能夸他一句,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无比荣幸的事情。
凌风眯眯眼,笑问:“既然如此,城民们都去做衣服了,田里没人丰收,你身为本城主的属下,接下来应该如何做呢?”
“额,属下带人丰收……”凌风这话已经问得很直白了,王志安刚刚喜悦的情绪,瞬间就跌落低谷。
凌风看着他的苦瓜脸,哈哈大笑,“老王啊,周干是变得越来越聪明,你怎么反倒变得越来越呆了,连我的玩笑话都听不出来。”
其实并非王志安的变得呆了,只是这个武将已经从心底里把凌风当成了司,是他的绝对领导者,所以哪怕凌风的命令再怎么荒谬,不合乎道理,他都会认真对待。
丰收的日子里,大家紧绷的心,难得有一天放松。
凌风招呼几个高层坐在一起,搬过来几个西瓜,一边吃西瓜,一边吹牛、聊天。
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百姓安居乐业,身为城主的他,也能融入这份平淡而又愉快的日常当中。
一名守城士兵飞奔过来,喘着粗气,有重要的事情要禀报。
“城主大人,城外聚集了5万黑风城的城民,他们说要来咱们长安城,帮城主大人种粮食。”
凌风听闻这个消息,抿嘴一笑,他早就料想到会有这么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