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
城市喧嚣,车水马龙。
青石小巷里有一间酒吧,酒吧里环绕着动听的音乐,就像是从指间滑落的水滴。
“一杯12年的威士忌,谢谢。”
一个胡子拉碴的络腮胡男人坐在吧台前,语气慵懒,但声音低沉富有磁性,立刻吸引了吧台边其他女孩儿的注意。
但随后女孩们摇了摇头。
声音是很好听,可惜太邋遢了。
跟不修边幅的管道工似的。
没想到这样的人也会来酒吧。
“先生,您的酒。”
一杯12年的威士忌很快放在了男人面前。
男人品了一口酒。
出乎预料的,他品酒的姿势很优雅,像极了贵族王子。
这倒是让女孩子们很惊讶,一个管道工模样的大叔,居然有这样的气质。
难不成是失魂落魄的总裁?
女孩对男子提起了一些兴趣。
男子在放下酒杯之后缓缓闭上了眼,聆听着耳畔传来的优美歌声。
“老板,这已经是十年前的老歌了吧,怎么还放着?”男子忽然说道,语气中夹杂着一丝慵懒。
老板讶异,可还不等他回答,旁边的几个妹子坐不住了。
“大叔,我看你气质还不错,但你问的问题真是一点水准都没有。林云哥哥的音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经典。”
“就是就是!大叔,你要是不懂音乐就别乱说。小心被林云哥哥的粉丝给堵了。”
“音乐还分年份吗?经典就是经典,林云哥哥虽然隐退十年,但他的音乐依旧没人能超越!”
几个妹子气的双手掐腰,气愤道。
“先生,请注意你的措辞。或许您对林云老师的音乐有不一样的评价。”
“但在你发表评论前应该明白,您所看不起的,是一个时代人的青春。”
“这杯酒算我请您的,喝完就请离开吧。”
老板伸手指向门口的方向,语气并不温柔。
男人看了眼12年的威士忌,又看了眼妹子们和老板,抿了一口威士忌,拖着疲惫的背影离开了。
……
七月份的魔都,即便是傍晚六点也依旧闷热的慌。
胡子拉碴的男子站在门口,深邃如浩瀚星空般的眼神里透着着一股子冷漠。
他就是林云!
刚刚众人口中巨星林云!
今天是他三十岁生日。
三十年前,他带着平行宇宙里蓝星的记忆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二十岁那年,记忆完全融合,那是一段带有前世所有娱乐信息的记忆。
身处燕京电影学院的他,绽放出了耀眼的光芒。
一部《琅琊》,一首《海阔天空》让他一跃成为了娱乐圈里最优秀的后起之秀。
随后,他更是发布一部部优质影片,一张张动听专辑,他的名气如同坐了火箭一样飞速增长。
短短一年时间,他就从默默无名的大学生,成了所有人眼中最耀眼的巨星。
影帝,天王,顶流等称号接踵而来。
同校的学长学姐学弟学妹们,全都笼罩在他的光环下。
杨蜜、刘施施、吴晶、胡戈、唐烟……
现在当红爆火的诸多巨星,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
可惜,当初的有多辉煌,现在的他就有多后悔。
十年前的他不仅事业风生水起,就连爱情也十分美满。
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王毓凝是他心尖上最爱的人。
从小培养的爱早已让他们离不开彼此,在刚上大学的时候,两人就已经私定终身。
在外人眼里,林云是爱情事业双丰收的人生赢家。
连林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被幸福包围的林云没有意识到,幸福在一点一点远离他。
王毓凝二十岁生日宴会他因片约没有出席。
双方父母见面那天,他因片约没有到场。
王毓凝发烧39度,为了不耽误他的片约,自己一个人扛了过去。
校园交际舞会、闺蜜外出野餐、七夕节、情人节、跨年夜……
林云都没有到场!
他太忙了。
可,
陪伴才是最长情的浪漫。
那一天,王毓凝委婉向他表示,能不能多挤一点时间陪陪她。
林云说:“等我忙完这段时间,就好好陪你。”
王毓凝沉默了。
林云二十一岁生日那天,
王毓凝穿上了洁白的婚纱站在两人相约的地点,想给他一个惊喜,并且向他求婚。
但那天公司给他临时安排了一场十万人的演唱会,于是林云失约了。
失约五个小时,王毓凝一直满怀期待地等待着。
等到林云结束演唱会想起这件事赶到相约地点时,王毓凝不见了,只留下一身婚纱,和那束鲜花。
从此,林云便和王毓凝一家人失去了联络。
那时林云才知道,
什么演唱会、什么天王、什么事业,都没有王毓凝一人重要!
他毅然决然退出娱乐圈,想换王毓凝回来。
“毓凝,十年了,你现在过的怎么样了?”
林云止不住地哽咽。
“如果那天我没有失约,你也不会……”
“即使是过去十年,我还是走不出来。”
“今天,是你离开的十周年。”
“我要为你献上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