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莺莺,这是我的真名字,我是魔都人,穿越的时间是2015年。
你问我是干什么的呀,我是个模特,好吧,你是老大,你说我是高级鸡,我是高级鸡喽,反正给钱我什么都做,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穿越吧,挺让人匪夷所思的,我记得当时去车展赶场,主办方提供的衣服特清凉,要求还挺严。不让穿打底裤不说,还要我们剃毛,我们当时座的是大巴车,我拿着那种一次性刮胡刀在车剃。
你问有没有车帘呀,有啊,但是我没拉,拉车帘干什么,我自己的东西,想让别人看看还不行?
我记得停车等红灯的时候,在我们车旁边还停着一辆校车,拉的都是去旅游的学生。
当时我可兴奋了,故意把腿张开的
好吧,我说重点,反正是我剃毛,好多学生都在看。
有个老师还说我下流,可他看的眼睛都瞪出来了,我还不懂他的心思吗。
结果也不知道是谁,拿了个小珠子丢我,当时我没有关窗户,珠子一下飞进来了。
我弯下腰捡珠子的时候,红灯变绿灯了,大巴车正要过路口,一辆闯红灯的三轮车冲了过来,大巴车一避翻了车,再醒来我到了这里,变成了一个十岁,刚被卖到青楼的小丫头。
后面有意思了,我是谁呀,咱是21世纪的精英,还能玩不过一群土著呀。
刚开始,我还有点害怕,后来安心了。
都说青楼是魔窟,其实也是那么回事,只要你会装,听话,又有个好模样,走到哪里能没有家呀。
在老娘的绕指柔下,很快让我打开了局面,连当时的妈妈都说,我天生是吃这碗饭的材料。
是,我是不该骄傲,可是我能怎么办,当时我才十岁呀,举目无亲的,难道我还能跑掉?
跟我一起被卖的还有几个小姑娘,其一个尝试过逃跑,结果第二天被抓了回来,当着我们的面,六七个男人将她轮了大米,最后是大出血死的,好惨的!
我不想死啊,既然生活无法反抗,除了顺从还能怎么样,谁让咱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呢。
看到逃跑的下场,剩下的人老实了,一个个跟着妈妈学本事,没事的时候再给姐姐们打打下手。
头几年,我们还小,妈妈不让我们接客,只是吹拉弹唱,在楼里当清倌。
第一个转变是在十三岁那年,我们一起进来的小姐妹,有被人相开了脸的。
怕我倒是不怕,咱怕啥,男女之间不是那么回事么。
只是我不甘心啊,咱一个穿越女,那可是小说主角才有的待遇,要是穿越到古代,只当个以笑取取人的风尘女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服,再怎么说,咱也得跟小凤仙,李诗诗,陈圆圆这些前辈肩吧。
什么,赎身走人,换个行当?
不换,这里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赚钱又轻松,女人哪有不被男人压的,来了这吧,我跟回家一样,赶我都不走。
我没疯,人生不是这样起起落落么,我只是不甘心当小角色,我要成名,我要跟李诗诗,陈圆圆一样,成为倾国倾城的名角。
所以,十三岁那年,我做了个决定,以诗词扬名。
诗词不能乱抄,乱抄会被当成妖怪的,一开始,我只写些明清诗人的诗句,又挑那些看着可以,又不是太惊艳的写。
写来写去,只用了半年我成才女了,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连妈妈也要给我几分面子。
之后,我开始为名声大噪造势,为此,我特意勾搭了一个有才华,没钱没权,又三心二意的秀才。
我先是假装跟他谈情说爱,然后又不给他占便宜,这么吊着他。
秀才才是有的,可是他没权没钱,根本过不了妈妈那一关,更没有能量来强迫我。
只用了三个月,秀才耐不住寂寞,跟别的女人好了。
我让人将这事宣扬的沸沸扬扬,然后在大家众志成城声讨秀才的时候,寄出了大杀器,纳兰性德的相思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嘻嘻,真是好诗,而且应景,不枉我苦辛营造这种局面。
可想而知,这首诗一出,一时间洛阳纸贵,我的诗名,才名,立刻疯传大江南北。
你问那个秀才啊,这秀才傻,还以为我是真爱她,结果我的诗写出来没几天,他羞愧的投湖自尽了,你说傻不傻。
而且秀才的死,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他死了,不但没有损害我的名声,反而更刺激了话题性,大大提升了这首诗的魅力。
当我艳名传遍大江南北,一时间风头无二时,我的金手指觉醒了。
对,是这颗珠子,它是跟我穿越过来的,我醒来的时候它在我嘴里。
这颗珠子可不简单,它叫天运珠,能收取与赋予别人气运,现在我也没有搞懂它都有什么功能。
在我手吧,我发现它能吸气运,然后给我许愿的能力,跟小说的主角一样。
那些主角,都是想什么来什么,如说缺钱了,肯定很快有赚钱的机会。
而我,只要付出气运,然后向天运珠许愿,很快能将愿望实现。
当时,有个豪门之家的大少爷,想让我给他当小妾。
我能看一个纨绔少爷吗,当然看不了,配我的最低也得是个王爷,而且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呀。
可是不管是我,还是青楼的妈妈,都没有抗衡他的实力,眼看着我要大祸临头了。
然后,我用自己的气运许愿,让这个纨绔少爷不得好死。
嘻嘻,第二天,外面传来了消息,纨绔少爷进山打猎,遇到了藏在山里的通缉犯。
惨啊,真惨,那个通缉犯最好男风,纨绔少爷被人抬出来的时候,听说后面都让人给玩烂了。
从那以后,我利用抄诗来聚拢名气,然后与那些有大气运动人交往,让天运珠吸取他们的气运。
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花船,成了江南花魁大赛的冠军,当了天下第一名妓,连当时的皇子,也以看到我的舞姿为荣。
可惜好景不长,在我许下愿望,要跟当时的六皇子在一起时,迎来了气运反噬。
六皇子的气运太庞大了,根本不是我之前接触到的人能的,而且他有气运金龙护身,我连吸收他的气运都不行。
遭遇反噬之后,我自身的气运大降,喝凉水都塞牙。
一个不巧,有人打翻了蜡烛,结果荣华富贵成了过眼云烟,我这么死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成了红船的一缕孤魂,只有一块木板当做寄身之所,终日只能待在冰冷的海水下。
那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十年,我才从游魂变成了猛鬼,有了聚拢红船,出现在人间的力量。
每隔十年,我能出现在人间三天,这三天是我寻找猎物的时候。
因为六皇子的事,我知道身份高的人,虽然有大气运,可是也有更凶猛的反噬。
所以,我寻找那些小门小户,有气运,气运却不会太高的人下手,吸干他们的阳气,然后让天运珠吞噬他们的气运,辅助我修炼用。
什么,史太公,我不认识史太公啊?
哦,你是说从我船逃走的那个傻小子,哼,那是三十年前的事,那天,我遇到了一个喜欢管闲事的臭道士。
那个臭道士还真有两把刷子,我与他一番恶斗才刺瞎了他的两只眼睛,可惜他精通五行遁术,最终我还是没能将他留下来。
你说的那个傻小子,是那天逃走的,他还从我这因祸得福,得了不少气运回去。我猜测,有了那些气运之后,姓史的傻小子该飞黄腾达了吧?”
把玩着手的天运珠,王旭听林莺莺讲述了她的过往。
这是一个有金手指,却没有主角命的穿越者,到死也没有飞黄腾达。
“我的故事说完了,天运珠也给你了,看在咱们是老乡的份,你绕我一命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
林莺莺一脸讨好的看着王旭,王旭并不是个言而无信的人,开口道:“你”
“哈哈哈,妖孽,我找你了三十年,你终于被我找到了,我能报瞎眼之仇了!”
王旭还没等开口说话,伴随着一阵大笑声,一个手拿着算命幡的瞎眼子踏水而来。
看到这个瞎眼道士,王旭楞了一下,乐了:“嘿,瞎子,我们又见面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