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猫一直被困在书包里,憋屈得很,不满的用爪子直挠。
迟穗把化妆品盖上,打开链扣,肥猫瞬间跳出来,幽怨的看着把它忘记了的迟穗。
其实,迟穗压根没忘,只是故意的想给它添堵,让它不爽。
在包里的隔层拿出一包鱼干,抽出一条给它:“别烦我,我要挣钱。”
再多不满的情绪在正事任务面前,都不值一提。
肥猫叼着鱼干,缩回书包旁边。
迟穗给水芙蓉抛出橄榄枝,道:“每天去七点到这里摆摊,你喜欢的话,可以破例给你开个VIP,充值500,打九折。”
这里是2014年,微信支付刚开通不久,很少有人使用,这时候,大部分的人群网友还是习惯用qq。
更多人的支付方式还是现金。
她在开摊前,特意去银行换了五百块的零钱。
她现在要多收点钱,把自身的外貌形象给提上去。
迟穗的底子很不错的,只是她不太懂怎么装扮,也没有金钱让她打扮。
每天都是穿着松垮的校服,到小店七块钱把头发剪短,穿着软底的布鞋。
身上所有的优点都被平庸的气息给埋没了。
水芙蓉犹豫的看着她,不信占据更多,毕竟她只是摆摊的,没有店,到时候拿着自己的钱跑了,自己都不知道去哪儿找回来。
可她看着镜中的又媚又艳的自己,也在犹豫。
沉吟了好一会儿,迟疑道:“你这没店没保障的,揣着我的钱走了,我上哪儿找你?”
迟穗这才意识到这个,是自己忙晕了,还以为自己是开了工作室的老板,谈吐气息跟说话思维习惯还保留着,一时间竟忘记了,自己现在只是摆摊的三无证件的走鬼而已。
抬手覆上额头,一时间为落到此时现状的自己哑然失笑。
水芙蓉看着她悄然弯睫的眉眼,黑如玛瑙的双眼似乎在笑,似无奈,又似只单单觉得好笑。
不禁感叹好漂亮的一双眼睛。
水芙蓉照着镜子摆弄头发循循善诱的笑道:“姐姐,这样吧,我冲五十,给我打九折,我介绍人源给你,介绍越多,你看着能不能再优惠点。”
迟穗失笑的摇头拒绝了她的条件,含笑道:“算了,我每天都会到这里出摊,你是我第一个顾客,也不用你充钱了,就打九八折吧,不能再少了,我也是靠这个生活的。”
这时候,周边的店铺都已经开了,人流越来越多,在这个城市,这个区域就是不夜城,男人放纵,女人狂欢寻乐的娱乐场地。
水芙蓉的同事经过,看到水芙蓉今晚的妆容,一时间竟有几分认不出来。
要不是她身上的穿着与长久浸泡男人堆散发出来的风尘气息,她还真不太确定这就是水芙蓉。
本身水芙蓉还想讨价还价的为自己索取多一点优惠的,但被人给打断了。
迟穗没有特意去听她们绵里带针的谈话,拿了个小桶,到隔壁的奶茶店门口打了水,给了店主五毛钱。
店主不收,她还硬塞,最后直接把钱扔桌上拎着水桶走。
今晚的收获还算不错,十一点半收摊,利润两百左右。
为了方便,她又买了包烟,在里面塞十块钱到管事的大爷麻将馆里,淡声道:“大叔,一点小心意,这两天放点东西在你这里,可以吗?”
她看着不算乖巧,大叔年过六十,曾经是管辖整条街的大佬,虽说几年前已经退位了,但接手的是他的儿子,他依旧是老子。
大风大浪都见过,迟穗虽没有露脸,但大爷那双眼睛多精明,一眼就看出她年纪不大,就算化了浓妆,沉稳大气,还是掩盖不住她身上几分稚气。
叼着烟眯眼,盯着她看了半分钟,板着脸语气不善道:“放里面角落,丢了不负责。”
迟穗并没有被他身上凶悍的气息给镇住,烟放在桌上,把车推到里面。
出来的时候鞠了躬,真诚的说了声“谢谢”后,才离开。
大爷看着挺直腰板,背影纤瘦的孩子,低声啐了一口:“臭丫头,年纪轻轻一副老成模样。”
现在时间不早了,迟穗为了能早点回宿舍,她特意绕了小路。
肥猫睡着了又被她给晃醒了,语气埋怨得很:“跟你,吃不好,睡不好,还要奔波,我可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分配到你这个主人。”
迟穗也困,也饿,脸色很不好,又听到抱怨,情绪一上来,直接把书包脱下来往地上一扔:“一天到晚瞎几把抱怨,老娘一天下来,只吃了两个包子一份混沌,饿的腿脚发软还没说一句,就你一天到晚哔哔哔哔的,不爽是吧,滚,自食其力,任务下来了,通告一声,反正留你在我身边,一点用都没有。”
肥猫嘶吼一声,气的爪子不停的挠,把书包都给挠烂了跳出来,但它出来了,周边乌漆嘛黑的,哪儿还有迟穗的人影。
这时候,它才开始有些害怕。
迟穗是真的脾气上来了,就是一个火炮,把肥猫扔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她照着手机电筒,穿过一条又一条巷子,附近都是起房子的水泥房,空气湿冷,又是大晚上的,冷的她手脚都失去了知觉。
静寂的夜里,所有的动静都会被放大。
隐隐的,迟穗感觉到附近的气氛不对劲,越往前走,那股诡异的气氛愈重。
前面传来嘈杂凌乱的脚步,并且还是很多人在追跑。
她心里的警铃一响,转身拔腿就跑。
直到听不到那些动静了,她才停下来,弓着腰双手抵住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气平复呼吸。
本以为已经安全了,但渐渐的,发现自己脚下是一潭猩红的血。
吓得心跳都漏了一拍,慢慢的抬起双眼,看到垒高的水泥后面,露出了一双腿。
她紧张的脸色发白,屏住呼吸,慢慢的靠近。
她也说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直接转身就走,多管闲事向来不是自己的风格,但她这次破天荒的做了。
走进,是一个人。
受了很重的伤,身上的那件白色体恤都被血给染红了。
脸也被血给染的看不清五官。
俯身,蹲下伸手探到他鼻腔,还有微弱的气息。
绯红的唇紧抿着,在想着要不要帮他或者离开时,身体给出了答案。
已经伸手吃力的抬起男人的手,咬紧后牙槽要把他给抬起来。
这男人伤成这样,还保留着一分清醒。
薄唇呢喃出几个字,声音嘶哑的几乎听不出,但迟穗听清了第一个字跟第三个字——十宝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