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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天微亮。
一缕晨光照破雨雾,铺洒到了茅草屋内。
一张简陋的竹床,东方不败率先醒来,她刚睁开眼,便发现自己趴在李逍遥身,双脚跨过李逍遥的腰,侧脸贴在李逍遥的胸口。
这一幕,瞬间让东方不败吓了一跳,原本还有些酒意的她,此刻瞬间清醒。
她小心翼翼的推开李逍遥的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发现并没有什么变化,看了看自己的身子,也没有被侵犯的痕迹。
东方不败这才松了口气。
“该死的,昨晚我到底喝了多少?”
“前辈.....该不会是趁人之危,故意灌醉我的吧?”
东方不败咬了咬牙,脸色微红,深深的看了一眼李逍遥,这才转身,悄然无息的离开茅草屋。
“没想到,我堂堂日月神教教主,竟有一天也会跟一个男子同床共枕?”
走出茅草屋,东方不败如梦初醒,从来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疯狂的一面。
“不管那么多了,趁前辈还没醒,先回去了。”
东方不败深吸了口气,身影一晃,施展鬼魅轻功,从山巅飞下,消失在了茫茫云雾中。
“就这样走了?”
见到东方不败离去后,李逍遥这才睁开眼。
其实,李逍遥并没有醉,在东方不败醒来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
只是,他不想让东方不败尴尬而已。
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茅草屋内只有一张床,东方不败昨晚又喝醉了,自己总不能让东方不败躺地吧?
“不管了。”
“这小丫头应该不会在意的,我又没对她动手动脚。”
李逍遥苦笑道,这才伸了个懒腰,从床走下来。
简单的洗簌后,李逍遥一如既往的练字。
这几乎是他每天的晨练。
别人晨练,一般都是练武,但李逍遥的晨练则是练字。
对李逍遥来说,字,代表了人的品格;一个人能写出怎样的字,就是怎样的性格。
而且,练字,也是一种修心。
李逍遥的字,金钩铁划,骨气洞达,遒劲有力,每一笔都矫若游龙,翩若惊鸿,如同手执神笔,挥洒间竟有道的韵味。
的确!
李逍遥早就得到系统奖励的称号,堪称书圣,他的书法,天下无双,同样达到了返璞归真,近乎于道。
就在这时,一道身穿青衫的身影走向茅草屋,她蛾眉敛黛,嫩脸匀红,口角间浅笑盈盈,丽容无俦,又带着三分天真烂漫,更增娇媚,只见日光淡淡的射在她脸颊之,真是艳如春花,丽若朝霞,娇美中略带腼腆,更增风致。
此人,正是黄蓉,桃花岛主黄药师的女儿。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女,黄蓉喜欢云游四海,无拘无束,身更是沾染了女侠的气质。
一年前,她云游到此山,同样结识了李逍遥。
黄蓉喜欢李逍遥的琴音,喜欢李逍遥的书法,在李逍遥的书法中,她看到了一个浩瀚的剑海世界,每一笔,都仿佛一道剑芒,霸气侧漏。
“前辈!”
黄蓉笑盈盈的朝着李逍遥走去。
“黄丫头,是你呀。”
这时,李逍遥挥下了最后一笔,抬头看向黄蓉。
这一年来,不少人与他结识于山中,但唯独黄蓉的性子,很符合李逍遥的口味。
大大咧咧,古灵精怪,心思敏捷,机智无双,堪称江湖中最聪明的女人了。
而且,她身,还有一股侠肝义胆之风,有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
“前辈,我又来听你弹琴,观摩你练字了。”
黄蓉眨了眨眼,径直走到李逍遥身前,目光落到了李逍遥的这幅字画,美眸不禁一亮。
“好画!”
“好诗!”
“更是好字!!”
黄蓉咂了咂嘴,念道:“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前辈,此诗当真是古往今来第一风采啊!”
黄蓉甚是喜欢。
“黄丫头,喜欢吗?”
李逍遥问道。
“喜欢!”
“前辈的诗,前辈的字,前辈的画,足够我浸淫数年了。”
黄蓉点了点头。
“黄丫头,我们有三个月每见了吧?”
“这三个月来,你都哪去了?”
李逍遥放下笔,满脸微笑的看向黄蓉。
“前辈想我了?”
黄蓉打趣道,古灵精怪的样子着实可爱。
“正所谓知音难寻!”
“你不在的这三个月里,我可无聊了。”
李逍遥点了点头。
“是嘛?”
“前辈,围在你身边的美女可不少吧?”
“别忘了,你是隐世高人,不少江湖美女都喜欢围着你修身养性。”
黄蓉眨了眨眼。
“哈哈哈!”
“黄丫头,这都被你知道了。”
李逍遥讪笑道。
“前辈,三个月前,我带走你一副字画,足足浸淫了三个月,如今的剑法精进了不少。”
“而且,这三个月,我也游历了不少地方,江湖纷乱,就连桃花岛也逃不出江湖的恩恩怨怨,唯独前辈这里,安静祥和,远离江湖,堪称世外桃源。”
黄蓉叹道。
“黄丫头,若喜欢,可以在这里一直陪着我。”
李逍遥笑了笑,转身朝茅草屋走进去。
一会儿,他端着一口紫黑色长琴,满脸微笑的走了出来。
“倒是前辈知我。”
黄蓉眼睛一亮。
“你哪次来,不得听我抚一曲?”
李逍遥点了点头。
“有劳前辈了。”
黄蓉深吸了口气。
“举手之劳!”
李逍遥走到石凳,坐了下来,紫黑色长琴放在石桌,双手轻轻搭在琴弦。
噔~~~
瞬间,一曲《笑傲江湖》的琴音缓缓响彻整个山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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