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平菇(1 / 1)狂言无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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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着霰弹枪,迈着现代化,标准的战术步伐,抵进死虎身旁。踹了两脚,确定老虎彻底OVER。这专业的操作,看得大虎子还有那少女都是不明觉厉,果然是会装牛批啊!

李蘅确定,老虎身亡,第一步先B气满满的咔咔咔,给霰弹枪再填装满霰弹!才一伸手,将少女拉起来!

“姑娘,没事了,起来吧!老虎已经死了!”

“谢谢公子救命之恩!”

“不必客气!”李蘅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眼前的少女。哦!还是个大美女呢!虽然由于逃命,衣服多处破损,有些狼狈。但是也掩饰不住女孩的美色,最主要的女孩的气质也不同一般。不似一般古代女子的柔弱胆怯,反而有一种大方洒脱,有点类似现在女军人的感觉!

值得注意的是,女孩身穿的是锦缎的衣服,看来是个富贵人家出来的。

李蘅就奇怪了,这样一个富家千金,怎么会出现在这荒山野岭之中?

“敢问姑娘芳名?”

“公子!小女子杨兮若,感谢公子救命之恩!”女孩福身行礼

李蘅回礼问道:“姑娘为何出现在这荒山之中?”

“回公子,我是被坏人抓到山中的!”

李蘅道:“哦,坏人呢?”

女孩道:“被老虎咬死了,尸首在前面不远!”

李蘅又问:“姑娘是哪里人士?为何被抓!家里还有什么人,我好送姑娘回家!”

听到这个问题,女孩突然一愣,呆了半响,然后抱着头呜呜的哭起来:“公子,我想不起来了。呜呜,我到底是谁?我想回家!”

李蘅也是一愣,果然情节无处不在啊,捡个姑娘,不是媳妇,就是失散多年的的亲人,要不就是失忆失踪人口,还真让自己碰了。

李蘅摸摸姑娘脑袋,果然脑后有被击打过的痕迹,可能是脑震荡,造成的部分记忆丧失。不过,李蘅看女孩受伤的位置不严重,而且只是丢失部分记忆。这种情况,估计只是暂时性的失忆,以后应该有很大机会,能恢复,安慰道:“想不来没关系,以后慢慢想!”

被摸头杀的女孩,脸红起来,点点头。

按照正常套路,遇到一个失忆且无家可归的女孩,男主应该收留女孩。李蘅想了想,好吧!咱们按套路出牌吧:“姑娘,你看你现在也想不起家在何处,一时也没有去处。放你一个女孩在这荒山之中,也让人不放心。姑娘,不介意的话,就先随我回家,暂且住在我家中。以后姑娘想起家在何处,或者亲人来寻,再回家如何?”

“嗯!谢谢公子!”女孩点点头:“感谢公子收留,兮若叨扰了!”

“没关系!相遇是缘!”

在兮若的带领下,李蘅找到了两具坏人的尸首,被老虎咬断脖子死的。想了想,李蘅让大虎子挖了两个坑,把人埋了。不准备报官。报官搞不好还会惹麻烦,毕竟是两条人命。到时候就是个麻烦事,而且这里离太子参的产地太近,到时候带着官府来现场勘查,万一有人发现了那一大片太子参,就是无端的麻烦。

而且,即便人是被老虎咬死的。到时候,老虎就是凶手,搞不好老虎的尸首会被没收。毕竟古代虎皮虎骨什么的都很值钱,万一官府小吏起了心思也是麻烦事。何况这还是只罕见的白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都是坏人。荒山野岭一埋,省时又省心!

埋了人,李蘅和大虎子砍了一根木棍,用树藤把老虎绑在面,两人抬着出山。今天,老虎算是意外收获。可惜第二个目标没完成,只能等以后有机会再来了。

李蘅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头老虎干死了,大虎子对他那是崇拜的不得了,对他的吩咐是麻溜的执行。

一只老虎四百多公斤,两人抬着也费不少力,一路走走停停,比来时慢了不少!

“慢着!”李蘅喊道

突然的喊声让大虎子和杨兮若一阵紧张,毕竟刚打死一只老虎。

李蘅放下担子,快速的向路边移动,扒开草丛,看到一抹灰白色,心中大喜。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日的第二个目标无意间找到了。

平菇,又名侧耳菇,蚝菇,黑牡丹菇。是担子菌门下伞菌目侧耳科这一种类的食用菌。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灰色食用菇。古代平菇称为天花,别误会,不是天花病的天花。因平菇张来形似几分牡丹,所以大约取名天花,是天地所开的“花”的意思。

李蘅发现的就是平菇中的凤尾菇。平菇是李蘅此行的两大目的之一。种植水稻,要差不多要四个月的时间,即使是使用超级营养液,也需要近三个月才能成熟。这么长时间,忍受贫穷,可不是一个开挂的穿越者干的事。

所以他需要一种快速致富的手段。种蘑菇就是他想到的手段,蘑菇的种植期非常短暂。尤其是现在最常见的平菇,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只需要10-15天就可以收获一茬!而如果使用超级营养液,则可以把这个时间缩短至7-10天。

另外,选择平菇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它珍贵,不便宜。

平菇很贵?开玩笑的吧!

一点不开玩笑哦!平菇的大面积人工种植,是在20世纪初,才技术成熟的!在这之前,平菇的获得基本是从野外自然。所以产量少,难获得,自然价格就贵,也显得珍贵。

古时候,蘑菇是山珍海味中山珍的一种。而平菇被誉为九夏珍之一,就是九种夏季的珍贵山珍之一,可见它的珍贵。

南宋文学家朱弁出使金国,被扣16年时写诗《谢崔致君饷天花》中写道:“三年北馔饱膻荤,佳蔬颇忆南洲味,地菜方为九夏珍,天花忽从五台玉。”大意是:在北方常只能吃道羊肉荤腥。这个叫崔致君的人,给了朱弁天花(也就平菇)吃!让他品尝到家乡的味道,想起了南洲,也就是怀念家乡了。地菜(平菇),是家乡九夏珍之一,珍贵堪比五台山的玉石。在北方吃到实属不易,所以作者特意写诗感谢这个崔致君,记录此事。

从诗中不难看出,平菇的珍贵,以至于一个文学家在北方吃到之后,还特意写诗感谢一番。另外蘑菇在古代是荤菜,这也是作者吃北方肉食,联想怀念平菇的原因。

所以古代食用菇,平菇,香菇什么的都是很珍贵的。很多食用菇,古代是不能种植的,到了近现代才实现规模种植。

而李蘅却掌握着各种这个历史平行世界没有的种植技术,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的立足根本之一。

平菇种植期短,成本投入低,在古代却很珍贵,价格颇高,正是他首选的致富手段之一。

小心的将这些平菇采集,只要是要小心,获得它们的孢子。李蘅小心的装进准备好的布袋,满意的道:“走!”

今日一行可谓大圆满,两大目的:太子参,平菇都已找到。还额外捕获白虎一只,应该能买个大价钱。此外还外带收获美貌少女一个,以后可以做丫鬟,做...

哈哈,心情真好,李蘅忍不住一路的哼歌:“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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