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26、土豆条款的下文(1 / 1)桥上风景独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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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微整个人失魂落魄的走了,夏景行比较善解人意,同意给他一周的考虑时间。

目送王微离开后,一直在一旁观察的张勇彻底服了。

夏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凡事讲究以德服人。

说真话就是,先摆出残酷的事实击破王微的心理防线,打完再赏颗甜枣,画张大饼,加上亚洲首富的光环加成,王微会怎么选?其实不难猜测。

“夏总,杨蕾那边?”

张勇看向夏景行,提示还埋有后手。

夏景行摆手,“杨蕾先不要动,看王微怎么选择吧。”

夏景行叹了口气目光幽幽的看向对面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

杨蕾是东方卫视的十大美女主持人,也是王微的前妻。

在一次聚会上,创业有成的才子,遇到了集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的佳人,两人干柴烈火,激情四射,一见钟情。

在前年两人去藏省旅游的路上,王微用一元纸币折成戒指向杨蕾求了婚,文艺他妈给文艺开门,文艺到家了。

两人的婚礼也是在2007年举办的,还特意挑选在了七夕节。

因为婚礼现场远在巴厘岛,夏景行没去亲自道贺,但是送了两人各一部复兴1手机,以及一辆特斯拉sr作为两人的新婚礼物。

但好景不长,结婚仅十个月后在此之前已经结过一次婚的王微展示出了渣男本色移情别恋了“华人芭蕾舞之光”谭元元于是单方面向杨蕾提出了离婚。

事情到这里也就算了,更绝的是王微只愿意分杨蕾10万元人民币作为离婚财产,土豆网的股份一点也不愿意分割。

两人居住的房子十几万元装修款还是杨蕾一个人出的,王微此举有些薄情寡义了。

目前两人的离婚官司还没正式结束,因为法院遵循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予支持的惯例判决不准离婚。

在两人正式结婚前,远景资本要求王微和杨蕾共同签署了“土豆条款”。

在土豆条款中规定,创始人与配偶离婚,需要向董事会通报。

原本这一条是需要董事会批准,但国内的民法典不支持,婚姻权利是自由的,外人不能干预,于是稍微改良了一下,变成了通报董事会。

与此同时,替远景资本担任土豆网董事的饶磊还充当了一回婚姻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两人不要离婚,特别是劝王微,但根本不起作用,王微执意要离婚。

土豆条款中还有几个不同解决方案供创始人和配偶共同选择。

第一个方案是配偶声明,创始人配偶签协议放弃对公司股份的全部主张一旦离婚便会被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個方案是,分割创始人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分红权、增值权,配偶放弃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和增值权。

也就是说,一旦离婚,配偶可以分到公司的股份,但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冲击,继而影响到公司的上市、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

具体的做法就是像打造员工持股平台一样,给夫妻俩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配偶当,创始人当。

第三个方案是,要求夫妻俩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解决掉离婚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一切隐患。

这三种方案,把创始人未婚、已婚的状态全部都考虑进去了,同时也给了创始人多样化的选择。

目前远景资本、手机产业基金、复兴工业产业基金投资的数百家企业,其创始人全部签署了土豆条款。

但在涉及财产的三大解决方案中,中国和美国创始人的选择有非常大的差异。

美国未婚创始人,基本选择第三种方案,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美国已婚创始人,因为很多都签署有婚前财产协议,轮不到远景资本替他们操心,有自己的私人律师。

中国的未婚创始人,大多数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如王微就选择了把自己的股份分一半给杨蕾,只要全部的表决权。

不过这也不意味着杨蕾能拿到王微持有的27股权的一半。

王微2005年创办的土豆网,结婚是2007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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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股权增值,这一部分是需要对半分的。

夏景行估摸着,王微结婚前的土豆网股权资产大概在9000万美元,结婚后的土豆网股权资产大概在135亿美元,这是按照去年的土豆网估值计算的,如今海内控股并购可能还不止这个价。

即便这样,杨蕾也能分到夫妻共同财产4500万美元的一半。

王微这次肯定是要大出血了,10万块钱可离不了婚。

前世两人离婚在资本圈引起了惊涛骇浪,继而催生出了土豆条款。

杨蕾在土豆网递交上市招股书的第二天,发起了致命一击,不服从一审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发起上诉。

这直接导致土豆网股权被冻结了大半年,落后优酷网上市,上市后又赶上了欧债危机和中概股信任危机,一上市就破发,最终被曾经远落后于它的优酷吞并。

这起赔了夫人离婚又折兵给了杨蕾700万美元和解的案例,让资本圈意识到了创始人婚姻的重要性,开始关注创始人的配偶。

远景资本投资的另外一家公司赶集网,创始人之一的杨浩然杨浩勇哥哥前两年婚内出轨了,最近正在和妻子在加州、京城、邺城老家多地打官司。

但问题不算麻烦,不会影响赶集网的上市。

因为夫妻俩也签署了土豆条款,杨浩然妻子放弃了对赶集网股权的全部主张。

这件事对于那位素未谋面的女士来说,多多少少有些不公平。

但远景资本是把夫妻俩约在一起见了一面的,并且是在律师的见证下,详细解读了三种不同的方案。

杨浩然妻子跟着他来到美国,一直在家相夫教子,把丈夫当成了自己的天。

听完协议解读,二话不说,选择了第一个方案,放弃一家刚成立公司的股权。

如果是面对一家准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或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因为这一条在远景资本的实践工作中也得到了验证。

国外都还好,婚前财产协议签署的明明白白,国内的话有些不讲究这个。

在远景资本突然扔出这样一份协议时,还有些不高兴和不适应。

但不爽也没办法,不签署协议,就不投资。

大多数创始人也还比较讲良心,都是选择的第二种方案,把公司股权算作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

也有小部分人,因为公司规模比较小,因为想证明情比金坚,选择了第一方案。

夏景行也不想搞这些麻烦的协议,但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需要预防于未然。

没有土豆条款,也会有友宝、昆仑万维等条款冒出来。

投资是一件理性的工作,感性的一面只能留到生活中了。

在前两天来到魔都以后,夏景行派刘小朵去接触了一下杨蕾。

她倒是很愿意卖掉土豆网,但她没有表决权。

按照夏景行的安排,杨蕾可以暂时不起诉分割财产,先拿着王微的十万块钱,麻痹对方。

不过王微要是不愿意出售公司,坚持独立上市的话,等到几个月后法院允许离婚的时候,杨蕾还会像前世那样在土豆网上市前夕发起致命一击,要求分割股权。

一旦两人打起离婚财产官司,继而影响到公司上市,夏景行就会联络其他主要股东驱逐王微,完成对土豆网的收购。

这是做的第二手准备,有点腹黑,也是夏景行不愿意动用的一种方式。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方式,王微都肯定要吃官司的,而且百分之一百败诉。

土豆条款帮助了杨蕾,但却伤害了杨浩然的妻子。

站在创始人及其配偶的角度,很难说它好与坏,看个人选择。

即便有或者没有这个条款约束,该离婚的还是要离婚,该闹财产纠纷的还是会闹。

不过有这样一个类财产协议在,创始人及其配偶的纠纷会少一些,官司打起来也会快一点,这是对投资人的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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