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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假点击、假收视、假票房、假百度指数、假微博转赞评

再加上假脸、假身高,观众被各路不知怎么就宣布“我红了!”的“假明星”包围,上去就甩你一脸几亿人都爱我的数据。与其信娱乐圈的各种数据,还真不如信身边即世界。

前几天艾漫数据公布一组明星水军榜,从水军占比、“最敬业水军”、单个水军“注水量”揭示当今网络红人、微博鲜肉的真实热度。曝光假人气,揭露假明星,并由此引起路人热议和粉丝撕逼。

艾漫数据定义的水军,是24小时之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明星相关信息超过20次的用户。数据显示某些明星的水军数已经超过总量的110。

不过不能认定这些水军都是拿钱做事的职业发帖者,其中应该也有为爱豆拼数据的粉丝自来水。不过不管哪一种,显然这些明星数据都已经被污染,无法反映艺人的真实人气。

占比不足5的用户,贡献95的社交平台声量?

某小鲜肉单天只用不到400多个可疑,就刷出了超过17万讨论量?

部分单个用户的消息量远超过正常的人类用户,平均单个用户半个月的明星信息可达约2千条,等于一天就要发134条明星信息?

恐怖如斯!

宁远经常看到闻所未闻的明星微博转评赞惊人、百度指数逆天。每当这种时候,硬糖君就会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我已经老了吗?

这么火的明星都不认识,我已经变成只认识蔡国庆的我妈?

万能的淘宝将数据造假变得成本低廉、操作简单,只要在家与客服交流几句,定好数据和价钱,还可以帮你试刷个几万数据,验验效果,满意您再来。

除了比较草台的淘宝交易,专门的水军公司做事则更为专业。曾向孤芳不自赏微博讨薪的水军公司通明传媒,号称养近5000真人水军,覆盖微博、微信、豆瓣、知乎等全网资源,服务众多电影、电视剧和当红艺人。

原本给别人打工干营销的通明创始人徐位东,因为业务需要组建300人的水军团队,后来发现外部需求也很旺盛,于是创业成立正式的水军公司。

不过虽然水军市场繁荣发展,明星们也因此人气爆棚,但个体水军月收入却徘徊在一千元左右,还得熬夜工作、经常被封号,刷上的评论还没截图给领导检查就被删了,遇上无良老板把群一解散就跑等等,也是心累。

难怪遇到不结账的甲方,水军们如此群情激愤。在孤芳水军事件中,通明老板徐位东就在朋友圈中晒出孤芳不自赏水军不付钱官博已经变成大型讨债现场的微博截图,并配文说:水军也是有尊严的!

同样兴于互联网,粉丝经济天然和数据紧密相连。不仅制作方、商家要基于大数据做出决策,粉丝们也早已从善如流,不遗余力的为自家爱豆制造数据存在感。

为什么数据变得如此重要?

这样的比喻或许不算恰当,当你要在许魏洲、黄景瑜、冯建宇、徐海乔等新晋鲜肉中作出选择,是不是比选择黄晓明、陈坤还是邓超困难得多?

分众文化时代,一方面越来越少有全民明星另一方面粉丝人气型偶像转化为大众卖点的速度又在不断加快。精准的目标用户、粉丝效应显得尤为重要,而这都依赖对各路数据的分析。

但如果单论互联网上的数据人气,我们又会发现这世界如此颠覆。你甚至想不起最有网络热度的明星的脸长什么样?

随着今年几部主打大小鲜肉的影视作品折戟,再次引发业界思考,到底什么才能代表真实人气”?

哪个才是顶级小鲜肉和流量小花?

还记得15年前后是水军业务最旺、最赚钱的时候。回想当年的网络生态,隔三差五就冒出奇葩网红和网络段子水军充斥之下,常有霸屏爆吧这样豪气冲天的话语出现。

各种兼职水军动不动就自立门户,别说明星,不少普通网民也花钱给自己买粉丝,给公众号刷点击量。

联网需要他们,其中的逻辑,一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海量信息中如何宣传好自己,要靠他们。

二是他们制造了绝大多数的内容,尤其在娱乐圈和段子界,有人干脆说没有水军的互联网会淡得象白开水。

大数据时代人气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可以具化为微博的转赞评、百度的搜索指数、各大视频网站的作品点击量。不论是商家还是片方,都越来越看重这些数据的价值。

但这些数据硬指标都难免受到官方水军、数据污染、鸡血粉丝等的影响。网络上的数据水花,又有多少能转换成实际的经济效益,也令人心存疑惑。

而影视行业的生态就这样被污染,优秀的作品不一定点击强劲,演技好的艺人不一定有傲人数据,观众有限的注意力都被水军吸走了。

有时找到颜值演技都符合的演员,但拿给平台看,人家嫌弃演员的人气数据不好,要求换流量明星。而为了支付流量明星的片酬,经常要提高一倍费用。

为了确保完全,制作方、购剧平台、广告主以人气明星为第一考量倒也无可厚非。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沉迷数据是否也反映出从业者对艺术的不自信,对质量的不负责?

娱乐圈的大数据迷恋,是从互联网挺进娱乐圈发端。互联网公司作为影视新兵,想用自己熟悉的方法解决不熟悉的领域,是很自然的应激反应。

但整个娱乐圈都跟进,更多是一种投机取巧,并一定程度造成数据迷恋下的质量倒退,烂片横行。

也有些业内公司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不是真人气无所谓,只要能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就行,数据就是最好的诱饵。

另外有的资方则既不在意观众,也不在意广告商。通过数据造假打造成功作品后,一鼓作气进行包装,开个发布会放几张高大上的,亮一下不明觉厉的产业战略,把饼画大,不愁没人来吃。

对于收视、点击和票房造假,不少业内寄望于立法规范,新的电影法也确实开始做出尝试。

但立法能改变数据造假的现状吗?现阶段,“假数据”就是市场的真需求。只有等制作方、播出平台、广告主们被“人气明星”的真实效果反复打脸,或许才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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