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再入战场(1 / 1)月下半只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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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之后。

“兄弟,你看下,你买的东西数量对不对?”

几个身穿黄色背心的小哥擦了一把汗,询问方牧。

方牧看了看,而后笑着点了点头:“嗯,没错。多谢了。”

“小事儿,那我们走了。记得好评哟!”

几个小哥笑道,然后离开了。

方牧的屋子里现在多了一大堆东西……

都是他刚才在网上买的。

是的,一星战场当中,一样有外卖、快递。

虽然全民都进入了进化纪元,但战场毕竟是危险之地,不是所有人都敢于在这种危险的战场上生死搏杀的。

毕竟,这可不是游戏。一不小心,那是真的会死人的。而且进化者的死亡率,其实一直都居高不下。方牧这几个月,光是在这方圆几十公里之内,就见过不下十具尸体……

生死,在一星战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一星战场内的城市中,还是很安全的。大量进化者存在,战场生物,是不敢轻易往这边来的……就算是黄金阶生物也一样。

自然而然,也就催生了很多为进化者服务的普通人。

比如刚才那几个小哥。

他刚才在网上,买了一批物资。首先就是矿泉水、饮料之类的……他足足买了几十件。这些水,仅他一个人用的话,足够他用半年以上。

除了矿泉水、饮料之类的,还有食物。他刚才还点了整整一百份外卖。当然,不再是进化材质的……一天吃三个,也足够他用上一个多月……空间武装中,一切东西都保持凝滞状态,放再久,这些食物,也不会腐坏。

然后,就是弹药。

通用型12.5mm的标准狙击弹,一共一千发……

其实他有心想要换一把枪的。但可惜,买了烈火,又吃了一顿四千五的大餐,他钱已经不多了。

只能暂时先将就着用。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铁锹,一把工兵铲,一大块战术伪装布……等等零零碎碎的东西。

这些等到了战场上,都是用的上的东西。

然后只见他一个个摸过去,每触摸一样东西,那东西就消失不见。只是几分钟之后,这足足小半屋子的物资,都已经消失了。

全都被他装入空间武装中……

一时间,方牧心中涌现出一种奇怪的幸福感。

第一次使用空间武装,给他带来的成就感,让他如同已经拥有了整个世界……这是其他任何武装,都无法带给他的奇特感觉。

想一想,他一个人,就顶一支后勤保障队……

多带感啊?

可惜,钱不多了,要不然可以买更多物资……

砸吧了一下嘴,方牧深吸口气,一时间意气风发!

“走,上战场,杀怪物,赚钞票,升等级,买物资!……”

他大笑。

一番收拾之后,方牧推门而出,开始了他这三个月来,底气最足的一次战场之行……

……

……

三天后。

一星战场,虎啸峡谷,一个制高点上。

穿着自制土黄色吉利服的方牧正趴在这里。

他挖了一个小型战地工事,上面盖了一层土黄色的战术伪装布,配合上吉利服,就算走近也很难看到他的所在。

和落雁平原不同,哪里植被茂密,随便往哪里一趴,都很难发现他。可这虎啸峡谷,却是一座座土黄色的小山包,光秃秃,植被稀疏,那么这些伪装,就很有必要了。

毕竟,他是一名枪斗士,还是独行侠。

方牧现在所在的位置视野非常的不错,能够俯瞰大半个虎啸峡谷。

虎啸峡谷,顾名思义,这里会出没一种名为‘疾风虎’的战场生物。而这疾风虎……是青铜阶的。

疾风虎体长一般超过四米,四肢健壮,体魄惊人,不但力量强横,速度更是极快。其奔袭起来的速度,最高可达50米每秒,当真是快如疾风……即便是在青铜生物当中,也是极为不好招惹的存在。

但方牧,偏偏就选择了这疾风虎,作为他青铜阶的首杀目标。

原因有三。

首先,虎啸峡谷的地势,很适合枪斗士发挥。

周围制高点多,视野广,与目标距离远……简直是天然的狙杀战场地。

像其他一些青铜阶生物的生活区域就不同了。有些在平原区域,虽然地势够广,但没有制高点,地形太过单一,容易被战场生物发现和追杀;

要不然就是在参天树林中,地势够复杂了,但是遮挡物也多,不利于枪械发挥作用;

又要不然就是在天然洞穴之中,地势狭窄,地形复杂,那就更不用说了……那种地势,枪斗士一点发挥余地都没有。

仅此一点,虎啸峡谷,其实就已经算是方牧的不二选择。

第二个原因,则是疾风虎本身,就是绝佳的狙杀目标。

战场生物千奇百怪,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地下爬的……因有尽有。

而疾风虎速度虽然快,但那是在它发现猎物,或者厮杀的时候才会爆发。没有惊动它的时候,其实它就是个大号的靶子。

隔着几百米,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这,就保证了射击的命中概率。

枪斗术虽然很强,但不命中目标,那也没用……而并不是所有枪斗士,都拥有数百上千米外,击中篮球大小事物的能力的。

而且疾风虎是少有的独行生物。

很多战场生物都群居性的。比如那黑玉虫,就是一窝一窝的行动……打死一只,另外的也会寻找敌人。方牧上回那么轻易的猎杀三只,是因为他早早的占据了有利地形,黑玉虫被惊动也没有发现他。

但换成是青铜阶生物,那就不同了……那些生物感知非常敏锐,除非距离的足够远,隐藏的足够好。否则想要一枪一个的射杀……是很难的。

疾风虎的独行性,保证了方牧的容错率……即便一击没有杀死或击中,他也不用担心惊动了它的同伴,从而招致攻击。

至于第三个原因,则是因为……疾风虎的个头够大。

这里的个头大,不是因为方便命中。而是因为……他如今掌握的枪斗术,是‘烈火’。

‘烈火’可让子弹附着火焰原能,要是猎杀的生物个头小了,可能直接都被烧成灰烬了。

而疾风虎的大个头,保证了它即便被‘烈火’燃烧,也还能剩下大部分的尸体,如此才能保证方牧的收益……

基于以上三个原因,选择这虎啸峡谷的疾风虎作为目标,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了。

……

G-301静静躺在身前,方牧在这里已经隐藏了小半个小时,他呼吸很平静,依旧在等待。

狙击手就是这样……一击毙命、超远必杀,看上去酷炫十足。

但那不过是狙击手一枪之间的风采罢了。

而在这‘一枪’之前,更需要耐得住寂寞。

方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狙击手,这份寂寞对他而言,并不难挨。

虽然他心里其实颇有些期待……他有心将第一发烈火贡献给青铜阶生物,所以这三天来,他一直克制自己,没有使用过枪斗术。现在早就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好在,他没有等待的太久,一头疾风虎,就出现在了他的镜头之下。

他目光一凝,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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