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花一朵,藏在石缝中
每到午夜冷幽幽,寒风与血夜
我虔诚地祈祷,舒米切尔斯卡鲁
——摘自禁忌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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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莱特十号街的时代广场上。
黑色风衣男子卢克松扔掉香烟,开始对眼前这些渣渣们训话。
“好了,谁愿意去当敢死队的,请主动站出来。”
傻子才会主动站出来,所有人都站在原地不动。
“没人吗?难道我们伟大的巴莱特十号街第二自由王国没有勇士了。”卢克松皱着眉头问道。
只有不到三十个人勉强站出来,其他人应该是承认自己不是勇士了。
卢克松提议道:“那只好抽签好了,谁借我副扑克牌,谢谢。”
接过扑克牌后。
他取出扑克牌,数好,分成两叠。
“得到奇数牌的就是勇士。”他说道。
大家都过来抓牌。
卢克松尽量让自己显得平易近人人畜无害的样子,所以他特意微笑道:“先别急着翻开看,谢谢。”
等所有人都拿到牌,回到队列后。
他笑道:“好了,大家翻开手中的扑克牌,奇数的请把手举起来,把扑克牌都面朝我。对,就是这样,好极了。虽然有几个白痴手里的牌是偶数,但我还是原谅他。”
看着这么多勇士,卢克松假装很高兴的样子。
“恭喜你们,伟大的勇士们,你们很荣幸成为我们的英雄,人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会缅怀你们。”
他说完,随手甩出剩下的扑克牌。
击杀了那些剩下的人。
大家再次受到惊吓!
卢克松又提议,“勇士们,开始第一个任务之前,请先帮我把这些尸体抬出去,它们躺在地上很影响队列,看上去让人不舒服,谢谢。”
看到大家都在忙活,已经升职为副总统的安迪斯凑近来小声问道:“我们准备进攻谁?”
“断魂街。”
“不。”安迪斯拼命摇头。
“怎么,你害怕?”
“不是害怕,我们这点人手根本不够。”
卢克松再次提醒他,“你先帮我管好那些小妞就行,这里交给我。”
“那好吧。”
安迪斯自觉没趣,慢慢走到一边去。
卢克松看着现在稍微整齐一点的队列,满意道:“勇士们,先说一下,不是让你们现在就去打仗,只是让你们去完成第一个任务,找一副棺材。你们得动动脑子,想想办法,看怎么乔装打扮先混入断魂街,先调查一样东西,不是去打砸,明白吗?”
大家仍是很晕,可能没遇到过这种事。
因为跟着安迪斯混的时候不需要排什么队列,只要他大手随便一挥,大家一窝哄上就行。当然,那样容易发生踩踏现象,踩伤自己人。
卢克松接着道:“你们设法去找一口棺材,一口特殊的棺材。记住,它可能是一口被漆成金色的黄金棺材,谁能找到的话我给他100万金里拉,找到线索回来告诉我的话,给他50万金里拉。”
金里拉可比金镑抢手多了。
金镑是大音帝国的钞票,金里拉是金子。400金里拉其实是一枚金币,重量大约7.3克,按购买力计算,一枚金币相当于2000元人民币。100万金里拉相当于500万人民币,这是一笔巨款。
这些渣渣们听到金里拉,眼睛都亮了起来。
它们脑子不够用,只想到这么多金里拉花起来实在太爽了,都不去想卢克松是否真能兑现。
边上的安迪斯有些担心卢克松作为外来生物消息不灵通,所以他补充道:“许三赌的棺材铺里所有的棺材都是金闪闪的。”
卢克松笑,“灵狱并不怎么需要棺材铺,魔灵和丧尸本来就是死人,可能整个灵狱地下城就他一家棺材铺。你们设法找找看,看棺材铺以外别的地方还有没有别的棺材,哪怕看上去像棺材板的东西也行。”
安迪斯又转头去跟他们喊话,“都记住了吧,除了棺材铺以外的地方也找找看,看有没有金色的棺材。”
卢克松否定道:“错了。”
安迪斯不解,“怎么错了?”
“只要是棺材,都有可能是我们要找的那口棺材。”
安迪斯强调,“不是必须是金色的棺材么?”
卢克松很不爽,大声说他,“许三赌把所有棺材都刷成黄金的颜色,他难道就不会把金色的棺材刷成别的颜色?你是不是白痴电影看太多了,所以也变成白痴了?”
安迪斯立刻转身对他们恶狠狠道:“只要是一块烂木头,都给我找出来,因为它很可能就是那副棺材的一部分。”
卢克松夸奖他,“这才对,你一下子就变聪明,祝贺你,副总统阁下,你学得很快。”
安迪斯现在非常讨厌他。
卢克松大声宣布,“出发吧,勇士们,愿真神保佑你们活着回来。记住,多动动脑子,不是让你们去打架,是去找东西,要像泡妞那样有点耐心,不能蛮干。”
勇士们解散队列,开始三三两两结伴而去,有人驾驶着摩托车,有人开着小汽车,开始风驰电擎出发。
安迪斯暗自吐槽,你这样说话,没人会替你卖命。
卢克松瞄了他一眼,猜到他在差评自己。
……我当然知道这些人不会替我卖命,我本来就不指望他们能弄出什么动静。况且,这帮只会看白痴电影、喝白痴酒精、抽白痴香烟的家伙,怎么可能明白我最真实的意图?对了,连你也是白痴。
卢克松径自往外走。
“你现在去哪?”安迪斯在身后问他。
“去野地里随便逛逛,好久没来灵狱了,我得出去透透气。”
安迪斯差点一口痰吐到地上,知道卢克松是在嫌弃这条街空气太臭,顺便嫌弃自己。
望着已经远去的卢克松的背影。
安迪斯暗自恶狠狠道:“哼,走着瞧!真以为我是白痴和弱鸡?”
……
卢克松走了十多公里,来到野地里。
所谓的野地,就是越过石柱脱离了阿卡姆小镇的区域范围。
这里游荡着许多的魔傀邪兽,阿卡姆小镇居民称呼这些怪物为野狗。
卢克松身上带着那块界石,界石把他的气息伪装成魔灵,那些魔傀邪兽闻到是魔灵的气息,不是外来生物,而且实力很强,所以都躲得远远的。
当然,前提是卢克松别没事找事故意去激怒它们,愤怒发狂后的它们仍是会前仆后继不把你撕成碎片誓不罢休。
很快,有五个人影向他慢慢走来。
他们中有个巨人,体型超过三米。
卢克松凭着记忆,确认他就是资料里写的“午夜花暴力团”的“铁石”——邦迪,他是个战力堪比新生尸魔的丧尸。
值得一说的是,灵狱地下城有数不清的暴力团,他们基本上都由魔灵、丧尸、骷髅、半丧尸半骷髅组成,当然也会有改装人和缝尸者。而且这些暴力团都有自己的崇拜对象,通常是某个不可名状的魔神。
暴力团的人数永远不会超过十三个,超过十三个就会倒霉,会莫名其妙噩运缠身,过不了多久就被人团灭。
所以暴力团在挑选伙伴时非常谨慎,一旦确认接受某人成为新成员后,就不能把他随意开除,否则仍是会集体走噩运。
暴力团有点像《海贼王》里的海贼团,但他们最大的区别是暴力团必须共同信奉某个具体的魔神,以此得到魔神的力量和庇佑。
不信奉魔神的都不是暴力团。
这一点很重要,团成员里,谁若是三心二意,朝三慕四,吃里扒外,阴奉阳违,他自己很快就会走霉运,会死得很惨,大家都认为这是魔神的惩罚。
因为暴力团信奉仍活着的魔神,所以他们不属于具体某个阿卡姆小镇。
他们也没法这样做,这样做的代价就是自我毁灭。阿卡姆小镇的创造者的残存意志会慢慢折磨并摧毁他们,所以他们最多只能待一段时间就必须离开。
卢克松很满意眼前这五个人,他们随便一个单独拧出来都比安迪斯那废物强。
“你们的任务就是去尽情地胡闹,找个大点的酒馆或旅馆住下,随便找几个小妞,尽情喝醉,把场子砸了,三天两头出来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