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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弓弦拉动,信号箭一支接一支发射出去,在阴沉的天空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抛物线。愛去小說網 qu
行动开始了。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离虫球所在地相距数百米的另一片林中空地。
到达这里的人,很快认出先前标记好的一株松木。三两下爬上去,他来到一处枝桠上,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把先前准备好的铁锹。回到树下,用铁锹掀开树干周围的一大圈雪地,直到那个摆了一圈石头的地方映入他的眼帘。动手开挖,短短一两分钟,他已将里边的东西清理出来。
在他挖掘的浅洞里,有一个巨大的冰块静卧其中。它直径足足有四五米,薄薄的冰层下,是成堆成堆的碎肉、血块和内脏。
将它从土地翻出来,这个人又拿出揣在腰后的卷轴。
展开后,他立即念动咒语。伴随卷轴上亮起一个个血色符文,一股热浪朝他涌来,周围的空气同时扭曲变形。卷轴此刻如同一个火炉,释放出巨大的热量。将卷轴摆在冰块一旁,这个人转身就走。他知道,接下来这段时间,卷轴将持续发出高温,融合冰层,直到将里边的东西暴露在空气中。冰块里的碎肉、血块、内脏,对于地盔虫而言,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一旦嗅到所散发出的浓重血腥味,它们会迫不及待的赶来这里。
正如他所料,当冰块消融殆尽,里边的碎肉、血水接连解冻时。数百米开外,那个硕大的虫球忽然颤动起来。它舒展开身子,变为一条长达十六七米的长虫。
手持望远镜的李维,立刻发现了它的动静。
镜筒对准那边,李维静静欣赏它复苏的这一刻,有一种玩味的情绪袭上他的心头。
地盔虫的形象,非常接近他熟悉的西瓜虫。
就是那些在墙角、砖下或腐叶地上,经常可以发现的黑灰色虫子,它们的身体一节一节的,好像身披重甲。一受到惊吓,就会缩起身子,变为一个一动不动的圆球,属于鼠妇科。
只可惜,现在出现在他眼里的这一个,可不是那些呆呆萌萌的小虫子。
和主食腐叶的西瓜虫不一样,体型比它们大上无数倍的地盔虫,隶属于掠食者的行列。它们是杂食动物,虽然也食用各类植物的根茎叶,但对于血肉却有着病态的渴望。
像李维关注的这只雌性地盔虫,此刻突出的展现了它的本能。一嗅到血腥味,它立刻从沉睡中苏醒。而在一般时候,饱食后的它,起码还要再睡上许久。
和鲨鱼一样,血腥味对它们而言,无疑是一个超常刺激。以至于一旦接触,就会让它们陷入疯狂。
雌地盔虫舒展完身子,趴伏在地不动,只见它的头颅两边的小孔,伸出了一对羽毛状的触角。这对触角的尺寸非常大,长度能有三四米,像是两把长长的羽扇。李维透过望远镜,都能看清它的形状。上钩了,这家伙心里一喜。根据脑海里的知识,李维知道这种羽状的触角,是许多虫类生物的嗅觉器官,比如蛾类昆虫。
雌地盔虫的触角一伸展出来,立刻左右扫动。
短短五六秒后,它确定了方向,腹下的十数对尖利的长足有序移动起来,带动它硕大无比的身子朝着那个方向进发,一路雪尘纷飞,摧枯拉朽。
洁白的雪地,顿现一条刺目的疤痕。
李维面色一喜。
第一阶段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放下手里的望远镜,他俯视底下这一整片松林。现在他只有一个想法:祈求松林潜藏的雄性地盔虫能够多一点。这么大一片地方,怎么也得三四十只吧?钱,这可都是钱啊!
雌地盔虫到达开阔地后,扑向浅坑之前还犹豫了一会儿。透过红外视觉,它发现气味的来源地,有一个十分明亮的物体,这让它有些不安。但此刻的它,已被血腥味诱惑的几近发狂。只见它那极像蚂蚁的大颚,猛地张开,里边喷出了一道无数碎冰组成的射流。眨眼间,已将卷轴所在的那片地方冲击的七零八落。
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它身体依然在前进中,只是速度稍缓。
当卷轴被它破坏的那一刻,雌虫庞大的身子也来到浅坑一边,它迫不及待开始啃食那些堆积在一起碎肉、内脏。
“吧唧”,“吧唧”,短短一会儿,数百公斤的肉脏血块已被它吞食一空。连浅坑底部周围,那些沾了血的积雪和泥土,都被清理了一遍。
这里的饵料并没毒。
地盔虫对于各类毒素很敏感,这也是所有奥法兽最古怪的一个特性。在它们食物下毒,是不可能成功的事。因为它们在品尝第一口的时候,就能立刻发现猫腻。
李维在这里投饵,自然有其他的目的。
这是这段时间,针对地盔虫,他最重大的一个发现:雌性地盔虫在饱食后,会即刻进入发情阶段,如果身处在林地中,它们会释放信息素来吸引周边的雄虫。
想通这一点,可是极不容易的一件事。
这起源于一个巧合。
起初,李维召集一群人,询问地盔虫的觅食行为时,刚好他前一个问题是关于它们的求偶。
于是,“饱食一顿后,它们才会开始交配”这个观点,才会被他发现。
李维在那一刻,立刻联想到大多数雌蚊也有类似的习性,即吸血之后才能产卵。在这里,很有可能情况是一样的。动物的血肉,对这些以素食为主的虫子有同样的作用,比如刺激排卵,提供制作卵子的蛋白质。总之,这一行为绝对是地盔虫繁衍的关键。
通过连续十数组的对照实验,并解剖了多个地盔虫后,这一点已经确凿无误。
实验中,李维还发现了更多的细节。
比如地盔虫雌虫有存藏血肉的习惯,它们体内有一个类似胃的囊状器官,可以存储吞噬的血肉,直到它的量达到一定标准。
雄虫在雌虫吸引过来后,也会进行一定的捕食行为,它们会用这种方法来延长雌虫的发情期。
还有,当雌虫一次吞食了足够多的血肉后,会立刻进入发情阶段。如果周围环境允许,它们能立刻释放出信息素。
这些看似极端,并古怪之极的行为生理,结合它们的生存环境,并不难理解。
地盔虫生存繁衍的地方,不是气候严酷的冰川极地,就是地势高耸的雪山冻原。在这些白色荒原里,绿色的植物都十分稀罕,更别提温血的动物。如果血肉真在它们繁衍中,具备那么巨大的作用,那么以此衍生的一连串极端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对任何动物而言,生存和繁衍才是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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