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四年前的故人(1 / 1)146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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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是在晚上,现在中午不到,顾枫也不用急着回市区。不出意外的话今晚是不会回来了,所以顾枫还得提前把弗安德那个坑货的伙食安排好。

像什么“少女的鲜血”是不可能的,顾枫没那个能力,也没那个胆子,他能做到的,只有去往镇上唯一的菜市场,买了两只鸡、两只鸭、外加两只大鹅。

照弗安德的说法,人血是最高级的,不仅美味,还能让吸血鬼的各方面能力得到缓步的增强;其次是兽血,越珍惜的野兽味道越好;像鸡鸭鹅和猪牛羊这样的家禽家畜鲜血算是档次最low的,味道差不说,除了补充能量毫无作用,就相当于人类光吃大米饭的感觉,一个下饭菜都没有,充其量就是不让自己饿死罢了。

但话说回来,以顾枫目前的能力,他也只能替弗安德找到大米饭了,或许以后能想到办法为弗安德改善改善伙食,但绝不是现在,他目前能给出的态度就是,你爱吃不吃。

真是够麻烦的,屁用没有不说,饮食习惯还挺能折腾人。顾枫越想越觉得自己贱,无数初级任务放在那儿,他偏偏选择了这么一个连凑人数都算不上的麻烦精···

在弗安德欲哭无泪的眼神中,顾枫再一次离开了第八号游轮,准备去乘车赶往市区,不过这一次他带上了放在甲板上的平板,在下定决心进行下一个任务之前,他打算抓紧时间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游戏的细节问题。

锁上别墅大门,顾枫赶往了镇上唯一的公共汽车站。

不过他刚走下小山丘踏上街道,不远处的一个拐角驶出的一辆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辆银白色的敞篷宝马Z4,还是崭新的。这种车在跑车一族中算是比较常见了,不过出现在这个经济条件算不上太高的小镇上还是有些扎眼,一路驶过,路边的行人无不会羡慕地扭头多看两眼。

夏雨涵的坐骑比这辆Z4更好,见得多了,顾枫也就没有其他人那么大惊小怪的,引起他注意的不是Z4本身,而是正在驾驶这辆车的那个人。

那人明显也发现了站在路边的顾枫,转向灯打开后,缓缓停在了顾枫身边。

······

“这么巧,你也回来了?”陈月取下墨镜,笑着和顾枫打了个招呼。

“是啊,挺巧的。”顾枫没想到在这时候遇见了她,捏着平板电脑的手指微微紧了紧,笑容有些复杂。

比起当年,陈月看上去变化了不少,可爱的短发变成了披肩的长发,古灵精怪的小妖精变成了成熟的都市丽人,眼神中也多了很多顾枫没有见过的东西。

她还是那么漂亮,就像那时候一样,漂亮得就算扎进了人堆也能成为最显然的存在,但却又明显已经不是顾枫印象中的那个她了···

“准备去哪儿?”

两人打了个招呼后气氛就尴尬了下来,顾枫脑子突然短路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维持话题,倒是陈月先开口了。

“回市区,正打算去车站的。”顾枫接过话头道。

“那正好。”陈月微微一笑:“我也正要回市区,我送你吧。”

说着,陈月已经拿开了放在副驾驶的那只新款LV包包。

“那···谢谢了。”顾枫想了想,最后还是打开车门坐了上去。车站的班车半小时才有一趟,人多而且混乱,候车厅连座位都没有几个,现在陈月主动提出来了,顾枫也不是个矫情怪。

很快,宝马Z4驶出了小镇,上了高速。

“混得不错啊,这车没八十万下不来吧。”顾枫不断地在想办法找话题,只要没人说话,气氛就能尴尬得让他用脚指头抠出三室一厅。

闻言后,陈月苦笑了一声:“我也是今年刚毕业,哪有什么钱啊,这车是一朋友借我的。”

顾枫看了看被放在一边的那只LV,下意识道:“男朋友?”

陈月没有否认,点了点头:“算是吧。”

这三个字钻进了顾枫耳中,立马就像是有个小人拿着小木锤在他心脏上轻轻敲了一下,不是很疼,但触感明显。

她点头的时候一点异样的情绪都看不到。

四年的时间,原来改变的不止是她的发型···

······

陈月和顾枫的目的地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在进入市区后,顾枫就下了车。而在陈月挥手离开的时候,顾枫突然有一种加上她联系方式的冲动,但看陈月走得干脆的样子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也只好打消了念头。

也是,就搭了个顺风车而已,没必要想太多,相隔四年后再见,不一定是缘分的必然,很大的可能只是因为三星镇太小···

一点左右,顾枫搭乘地铁回到了家。

这里所谓的“家”,其实是夏雨涵租住的一栋小别墅,毕业后顾枫美其名曰夏大美女一个人住总共六个房间的别墅太孤单了,自告奋勇搬进来陪她,其实就是厚颜无耻地想省下一笔房租费。

夏雨涵昨天被顾枫气得回了自己家,今天又早早地过来了,顾枫进屋的时候,她正在把点好的外卖往桌上摆。

而正在和他一起忙活的,还有一个挺高大帅气的男生。

“枫哥?”男生看见顾枫后,双眼顿时亮了不少:“你可算回来了,你再不回来我都快饿死了。”

顾枫随手放下平板,指着桌上的饭菜奇怪道:“不是点了这么多吃的吗,饿了你就先吃啊。”

夏雨舟哭丧着脸:“别说吃了,你不回来我连看一眼都不行。”

“就你话多?”而夏雨舟刚一说完,后脑勺立马挨了一巴掌,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顾枫也知道夏雨涵的意思,但也没有多说什么,他也很饿了,换上拖鞋就招呼二人上了桌。

“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一边吃着,顾枫一边和夏雨舟扯起了闲话。

“毕业了,不走了。”夏雨舟真是饿了,狼吞虎咽含糊不清地道:“过几天我就去家里的公司入职。”

“对了,我听你姐说你不是带了女朋友来吗,怎么没见到人啊?”顾枫问道。

夏雨舟回道:“她回老家取东西去了,晚上才会到。”

顾枫一愣:“华夏人?”

“对啊。”夏雨舟点头。

“我去,我还以为你带了个洋妞回来。”顾枫失笑道:“跟你一样也是留学生?”

夏雨舟:“不是,她在国内读的大学,之前我回来那次偶然在街上认识的,在网上追了大半年,这次回来她终于松口了。”

“松口?也就是说还没有拿下?”

“是这样的没错,不过八九不离十了,我正准备借着今晚表白,不出意外一定能成功。”

顾枫笑了笑:“那祝你好运。”

这时候夏雨舟突然脸色一转,看了看好像对这件事并不感兴趣只顾吃饭的夏雨涵,然后回过头来坏坏地笑道:“我听说枫哥和我姐还没成,要不借着今晚一起把事情办了得了,好事成双嘛。”

“赶紧吃你的饭吧。”顾枫哭笑不得···

与夏雨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小子就表示了他对顾枫的崇拜。倒不是说顾枫的人格魅力吸引了他,而是因为这么多年以来,顾枫是唯一一个能把夏雨涵拿捏住的男人。

多少又帅又多金的公子哥来献殷勤都无一例外地被夏雨涵的冷眼和彪悍的性格怼了回去,夏雨舟甚至觉得他这个老姐估计是心理有问题以致于对男人不感兴趣。

而这个时候顾枫出现了,此人穷得兜比脸还干净,但却不仅能够轻易调动夏雨涵的情绪,还能让夏雨涵厚着脸皮疯狂倒追,甚至还多次拒绝了夏雨涵的表白,这是何等存在?

正因为此,夏雨舟便认为顾枫一定有某种常人没有的特殊本事,或者说,顾枫天生就是夏雨涵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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