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你多带些调料,少带些干粮,到时候让你见识见识我守猎的本事。”
耿壮见孟三衣衫华贵,一看就是个富家公子,哪里会相信他的话。
不过看在银子的份上,他并没有顶撞,而是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继续做着自己的准备工作。
孟三知他不信,就自己花了些银子,在营地里买了许多调料。
天刚开始黑,耿壮便带着两人出发,走进了迷雾之林。
他手中拿着的是一个特制的火把,火焰带着绿色,看着不怎么亮,但是在林中的迷雾里,却能照得比普通火把要远一些。
“少爷,姑娘,如果遇到危险我们走散了,你们千万不要在林中乱跑。”耿壮一边走,一边跟两人讲着入林的注意示项,“如果走散了,就近找一颗大树,用剑挖一个深槽,就藏在树里。
然后把这个点燃,过一会我就会找到你们的。千万不要乱跑,如果偏离了主路,那我也找不到你们了。”
说完他还递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黑色的圆管,并教他们如何使用。
迷雾之林里的大树特别多,用剑在大树上挖一个能躲进自己身体的深槽,对孟三与将离来说都是很简单的事情。
天越来越黑了,三人所有的光源都只是耿壮手的那个火把。
林子里很安静,除了三人的脚步声和偶尔从远处传来一两声异兽的嚎叫声,就再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耿壮的话也越来越少了,看得出来,他十分警惕。
孟三看见前方树枝上趴着一只肥硕的树蛙,它皮肤的颜色与树皮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它刚才稍微动了一下,连孟三都很难发现它。
“橘缎蛙!大壮,慢点走!”孟三从纳戒中取出弹弓鸣绝,装上铁子,也没见他瞄准,啪地一下,便射了出去。
耿壮才不信他,橘缎蛙这么容易发现,还能卖到五百两银子一只?
只是没过一会,看将离跑去捡来一只人头大小的橘缎蛙后,他的嘴巴就合不上了。
他在这迷雾林边上生活了十几年,就从来没见过门中的兄弟打到过这么大的橘缎蛙。
这么大的一只,比他上次看到卖了五百两银子的那只,最少要大上一倍有余。
他心里开始盘算,这只橘缎蛙可以卖多少两银子了。
“大壮……大壮!”
“嗯?”
“发什么愣?来看看这玩意要怎么处理?你来弄一下。”将离没好气地把这只橘缎蛙丢给他。
大壮手忙脚乱地接住,然后问道:“少爷,这只橘缎蛙我们自己吃?”
“废话!”
“少爷,这只可值好多银子,自己吃太……”
孟三直接打断他的话,说道:“我们先尝尝味道,如果不好吃,下只就留着卖钱。”
耿壮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手脚麻利地把橘缎蛙的皮给扒了,内脏全部弄干净。
他处理的时候,一股浓郁的橘香就散发出来了,非常好闻,连将离都忍不住走近了两步。
“少爷,晚上我们要赶路,早上浓雾出来,我们再停下来烧吧?”
“行!”
又走了没多远,孟三突然又开口道:“大壮,头上背上有红毛的羊,它的肉好吃吗?”
耿壮手中的火把,只能让他看清周围五丈左右的地方,他左右仔细看看,再顺着孟三的视线看去,什么都看不到。
“少爷,你说的那叫红箩羊,这种羊的羊肝与羊肚也是美味异常,只是……”
他还在滔滔不绝的时候,孟三又掏出弹弓,啪地一下。
将离御剑,顺着他铁子的方向追去,很快就提了一只三尺来高的小羊过来,羊的头部被铁子打出了一个洞,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将离把羊丢在耿壮的面前。
耿壮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直接拔出小刀,开始处理起羊肉来。
他把最好吃的部分,全部放在一个纳戒里,剩下的羊肉放在另外一个纳戒中。
这迷雾之林是他们接引派最重要财源,他们也是最熟悉这林中异兽的人,平日里他们也经常到林中狩猎。
可是就算门中那些上三境的长老,也不可能像这位少爷这样,轻易地就得到猎物。
这迷雾之林里的异兽强大是一个方面,另外就是特别难被发现。
这才只是开始罢了。
每走一小段路,孟三总能发现一些异兽,他都是先询问耿壮好不好吃。
如果耿壮说味道一般,他就懒得动手。
就这样,耿壮一个晚上大半时间都在处理猎物,他随身带着的两个纳戒,有一个都快装满了。
到后来,孟三再打到异兽,耿壮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只恨自己没有孟三的那个本事,哪怕只有他三分的本事也好呀,从此吃香的喝辣的,都不是问题了。
三人整整走了一晚,也没走出多远。
到了清晨,耿壮找了一处有水源的地方,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在火堆周围洒了一圈蛇药。
“少爷,浓雾马上要下来了,我们就在这里休息吧。
放心吧,浓雾起的时候,异兽们通常也不会移动,所以这里很安全的。”
孟三自然没有意见,他的心此时也全在昨猎来的那些美食上面。
耿壮这一手厨艺还真没得说,而且他对食材非常了解,什么东西烤着好吃,什么东西做汤好吃,什么东西生吃好吃,他都整得明明白白的。
这些美食都是孟三与将离从来没有尝过的,两人吃得连舌头都差点吞下去了。
那橘缎蛙特别合将离的口味,难得撒娇的她,竟然会为了一点吃食,逼着孟三答应,一定要再弄来几只。
孟三也吃得非常满意,这迷雾之林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取之不尽的宝库。
耿壮越吃越觉得心疼,就这一餐,最少吃掉了五千两银子,他感觉像割了自己的肉一样!
三人吃完之后,便开始休息起来了。
白天的迷雾之林并不好走,迷雾要到下午才会慢慢开始变淡。
就这样,他们白天休息晚上赶路,一连走了七天。
耿壮已经反复提醒了几次了,可是他忍不住又讲了一遍:“少爷,今天这段路,你可千万别打猎,今日我们要过的是冰阳兔的领地。”
我是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