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重逾百斤的枷锁轰然坠地,在静谧的大牢中爆发出一声巨响,不少囚犯从睡梦中惊醒过来,茫然地睁开双眼。
在靠近角落的一间牢房中,枷锁散落在地,素来凶神恶煞的两名狱卒,正带着近乎谄媚的神色,侍奉在一名昏迷不醒的灰衣青年身边,小心翼翼地为他整理衣衫,清洗脸上的污泥和血迹。
众人睡意尽消,眼底陡然迸射出浓烈的嫉妒之色,面目逐渐扭曲,牙根涌出酸水,更有甚者瘫坐在地抱头痛哭。
时值暮夏,将至入秋。
在大牢之中,不乏有被判处秋后斩首的囚犯,虽看似必死无疑,却也不是没有生机可觅。
陵安城的官府腐败已久,多年来只要囚犯的亲友能够交纳一定的钱财,便可让他免于一死,若是钱财够多,甚至可以赦免罪行直接释放。
但一条人命的价格何等昂贵,寻常人家即便倾家荡产也无济于事,更何况被判以斩首之人,大多早已举世无亲,身陷囹圄之后,唯有洗颈就戮。
那名灰衣青年就是其中之一。
他名为沈厌礼,年方十七,乃是陵安城附近狼首寨中的一名山贼,阴差阳错之下被活捉入狱,判以秋后问斩,因知县大人对山贼恨之入骨,还特意吩咐了狱卒,每隔三五日就给他好好活动活动筋骨。
所谓兔死狐悲,不少人也曾为他担心,却没料到今日在他身上竟会出现如此大的转机。
“当啷!”
一名狱卒猛地拔出刀来,目光冷冷扫过众人:“哪个还敢再吵?老子剁了你的舌头!”大牢中登时针落可闻。
随着这一声厉喝,沈厌礼缓缓睁眼,双眸暗沉无光。
他看似昏迷不醒,事实上却是由于昨夜刚刚遭受酷刑,故而神志恍惚,眼皮沉重,浑身亦是动弹不得,直到身上的枷锁被除去时,脑海中才逐渐恢复清明,勉力许久后,得以在此时睁眼。
在他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居然已被搀扶着站起身来,并且换上了一袭崭新的灰衣,眉上眼角还残存着未干的水迹。
沈厌礼吸吸鼻子,嗅到一股奇异的味道,却是两名狱卒为了让他的脸色显得不是那么苍白,在他脸颊上抹了一点胭脂。
入狱以来对他无数次喝骂毒打的两名狱卒,此刻毕恭毕敬地分立左右,见他醒来,立即摆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一齐拱手道贺:“小兄弟,恭喜你可以离开了!以往我二人也是听差办事,若有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离开?”
沈厌礼愣了片刻后捕捉到这个字眼,下意识重复一声,耳朵动了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官匪之间势同水火,他作为狼首寨的山贼之一,此番被活捉入狱,陵安城县衙必将用他的头颅来耀武扬威,震慑群贼,怎么可能会无缘无故将他赦免?
莫不是在做梦?
可当沈厌礼尝试着活动筋骨,顿时痛得龇牙咧嘴,浑身阵阵痉挛,几乎要瘫倒在地。
狱卒知道他心中疑惑,开口解释道:“小兄弟不必诧异,是有一位姑娘斥重金救了你的性命。”
“一位姑娘……”
沈厌礼脸上有惊无喜,惊愕之色反而更重。
他从记事起就在狼首寨中生活,即便偶尔下山也从未结识过陌生的女子,现在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位姑娘来救他?这怎么可能?
但狱卒也没必要扯谎来哄骗他。
沈厌礼惊疑不定,心神激荡,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那救命恩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兄弟,那位姑娘就在县衙大堂等候,请随我们来吧。”
两名狱卒也不多耽搁,移步向外走去,却都暗暗翻了翻白眼,寻常人得知自己获救,哪个不是欣喜若狂,这小子一惊一乍的,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沈厌礼点了点头,却没走两步就险些栽倒,重伤之躯实在是难以支撑。
两名狱卒见状又折返回来一左一右搀扶着他,尽心尽力,不辞辛劳,只因那位姑娘偷偷塞给他们一人一个大金元宝。
沈厌礼身不由己地前进着,囚犯们复杂的目光在他身上交织,多少有些妒意,他的心脏忽然剧烈跳动起来,几乎要破膛而出,梦幻般的死里逃生重获自由,令他久久不能置信。
“小兄弟,求你救救我!我愿一辈子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一个蜷缩在角落中的消瘦男子,在沈厌礼经过他的牢房时,突然暴跳起来从牢门中探出手,死死抓住沈厌礼的衣袂,声若鸟之将死时的悲鸣。
沈厌礼愕然转首,看到了一张布满凄然与绝望的面庞,黯然的眼中正跳动着一抹红光。
愕然转瞬即逝,沈厌礼面无表情:“我救不了你,松手吧。”
自认为平淡的话语,在消瘦男子听来却比凛冬的寒风还要冰冷。
莫说他本就无能为力,即便是有,又为何要救一个不相干的人,同情心对山贼来说只是累赘。
“听见没,松开!”
狱卒见那消瘦男子毫无反应,眉头大皱,抬脚狠狠地踹了过去,那手臂颤了颤,却执拗的不肯撒手。
“找死!”
狱卒勃然大怒,手起刀落,半截手臂便滚落在地,血如泉涌。
突如其来的断臂之痛,使得消瘦男子甚至没能惨叫一声,两眼一翻,直接疼得晕死过去,人事不省。
无人关心他的死活,狱卒骂骂咧咧地带着沈厌礼走出地牢,登上一辆早已备好的马车,前往陵安城的县衙。
因顾及到沈厌礼的伤势,马车走得不是很快,但还是偶尔有些颠簸。
清晨的曦光带着些许凉意,透过轿帘的间隙照射进来,沈厌礼微微抬眼,双目迎着那束光,心中涌起些许异样。
算算时日,他已经入狱三个多月了,在此期间也不知度过了多少个难眠之夜,每当午夜梦回,总是嗟叹不已,如今得以脱困而出,无论如何也要好生报答那位姑娘。
随着马车不断行进,外面的喧嚣声渐渐大了起来,临近县衙时耳畔已是沸反盈天。
沈厌礼犹豫了下,轻轻挑起轿帘一角,畏葸地打量着繁华的陵安城,入目所见,车水马龙,行人如织,令他恍如隔世。
“小兄弟,到了!”
一声高叫过后,马车平稳的停在衙门前。
经狱卒通传之后,三人跨过门槛,沿着青石大道来到县衙大堂门前,两座狴犴石像分立左右,显得威严气派。
在大堂外徘徊着的一名佐吏忙迎上前来:“这位就是沈公子?”得到狱卒的肯定后摆摆手道:“你们下去吧。”转由他来搀扶着沈厌礼。
大堂内,陵安城知县郑远山,于太师椅上正襟危坐,两手拢在袖中摩挲着一个玉匣子,笑得合不拢嘴。
刚来不久的县丞与主薄二人面面相觑,想破脑袋也不明白知县大人究竟是得了什么好处,竟会答应释放那个狼首寨的山贼。
要知道就在前不久,知县大人的女儿可就是被狼首寨的山贼掳了去,不知花费了多少钱财才换回人来,按理来说不论于公还是于私,知县大人都应该宰了那山贼才是。
事实上郑远山确实杀心已决,势必要为女儿出一口恶气,所以当堂下那位姑娘拿出千两白银时,他嗤之以鼻,厉声呵斥。
“放肆!你这小丫头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贿赂本官!依律当杖责一百!不过本官念你年幼无知,不予计较,你去吧!”
当面前是千两黄金时,他瞠目结舌,陷入迟疑。
“这……姑娘这是何必呢,那山贼贱命一条,何德何能值得姑娘豪掷千金相救……”
当一个玉匣子落入手中,里面静静躺着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时,郑远山哆嗦着下令放人,若非他手脚不利索,甚至都想亲自去大牢中接回那个山贼。
心花怒放的同时,又不禁疑窦丛生:这姑娘究竟是什么人?那山贼又是她什么人?
疑问虽有,但也只是埋藏在心,他活了大半辈子,深谙世故,明白有些事情还是不知为好,多嘴多舌乃取祸之道。
“大人,沈公子带到了。”
郑远山尚在走神时,佐吏已经带着沈厌礼走了进来,恭声说道。
沈厌礼偏了偏头,凝聚目力,总算见到了救命恩人的真容。
那是名与他年纪相仿的窈窕少女,一袭白衣纤尘不染,如云似雪,娇嫩的脸庞若粉雕玉琢,精致如画的眉目间尚有几分稚气未脱。
少女长身玉立,身姿翩若惊鸿,眸中隐含异彩,仙子般的人儿,任谁见了也要涌起惊艳之感,生出亲近之意,可沈厌礼与她目光交汇,却莫名的感到几分心悸,似有一只冰凉的手掌拂过他的身体,冷汗顷刻间浸湿了衣衫。
耳中响起一声长鸣,眼前逐渐变得模糊,沈厌礼不记得有人对他说了什么,也不记得是如何走出县衙的大门,恍恍惚惚间像是做了一场大梦,等到回过神时,已是置身于一辆华贵的马车当中。
那名少女就坐在他的身边,两手捧着脸颊,唇角噙着一抹慵懒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