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故事,便要躺着说才好。沈长风一股脑往破床上躺下去,李有思羞涩地赶紧推着沈长风的腰部,支支吾吾道:“喂!你——还真的假正经,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你要是君子,就不能同塌而眠。”
“天色晚了,我也该休息了,明天还有大事要做,要不,你可以躺在地上,我不介意。”沈长风使劲往床边一挤,其实,要是能把李有思吓跑,如此更好,反正自己明天处理完恶蛟山之事,便要往南前往杭州。
从此不再遇到这位对自己‘一见钟情’的大小姐,感觉她很奇怪,该不会读最近流行的爱情诗歌,所以浮想联翩了吧。
其实,民国这个时候是新文化萌芽时期,要是再往后一百年,可什么都变了。
沈长风“哎呦”舒坦一声躺在了破床上,他也闻不惯大当家那留下的烟味,但身为半神的自己,对一切都已经看淡,所以不像李有思那么强烈。
李有思被沈长风逼到了破床内部,连鞋子都没脱掉,她坐着,然后瞅着怡然自得的沈长风,问:“你不是要讲故事嘛?”
“哦!是一个读书人和大小姐的故事。话说有一夜里,一位大小姐她经过了一个书生的家,这一夜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大小姐就敲门,喊:有人在家吗?”
李有思笑道:“又是读书人和大小姐的邂逅,这种事情说书的能说一百八十回。”
沈长风闭着眼睛,慢慢道:“这家门就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位儒雅书生,他见面前的大小姐很漂亮,就说:姑娘,要不进来等雨停了再走吧!”
“老套。”
“姑娘答应了,然后还跟他睡在了一张床上。”
“不知廉耻。”
“这一夜,姑娘说:你要是对我不规矩,你就是禽兽。书生回答:姑娘放心,我呢,绝不会动姑娘一根手指头。”
“那这个书生还挺好的。”
“是啊!睡梦中,那位姑娘突然睁眼,看着书生气道:还真是书呆子,我可是狐狸精,今晚还想让你乐呵乐呵呢!”
“啊?原来那大小姐是狐狸精啊?难怪半夜到人家书生借宿。然后呢?”
“然后书生突然也睁眼,冲姑娘笑了笑:姑娘!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看我大威天龙!”沈长风讲完闭上了眼睛,不再继续说说话。
似乎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他的身上一般。
李有思迷迷糊糊,见沈长风已经睡着,便推动了下他的身体,疑惑:“喂!你刚才说的是什么啊?什么大威天龙?我只听柳老夫子说过世尊地藏,般若诸佛。喂,你醒醒啊!”
但沈长风已经进入了梦乡,此乃神魂咒诀,图的是个清净。
李有思晃了半天沈长风的身体,见其似乎无意对自己不轨,暗叹:你还真是禽兽不如。
李有思一股脑脱掉鞋子,然后侧着身体看着沈长风,也不知何时能够睡着。
不过月光照耀下沈长风的脸庞倒让她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会不会在哪里见过这个美好的男子?
神魂咒诀之中。
大唐初年。
长安南城。
一间茶楼的雅阁的推拉门被慢慢推开,只看得身穿石榴裙的少女脱掉鞋子,气喘吁吁踩着榻榻米地往里面跑进去,而后喊道:“公主,公主,看到那位奇怪公子啦,他也来参加赋秋大赛,估摸着是进京考进士的。”
李永华放下茶杯,抬头道:“进士?什么是进士?”
宫女跪坐在李永华跟前,低头回答:“公主,您怎么从山谷回来,整个人都变得好像失忆一般,要不要找御医看看呢?”
“放肆!本公主岂容你随便揣测,只不过,伤了下脑袋,很多事确实不记得了。你慢慢告诉我就好了。那个家伙,他还能吟诗作赋?看他头发短短,然后衣服奇怪,他写的什么?”
“奴婢记不住,不过好像一首短赋,很像公主喜欢的曹子建的铜雀台赋那般,外面围了好多读书人都在品评呢。”
“是嘛?那我出去看看,那些人不知道我是公主吧?”李永华询问一句。
“不知道,只说是富家小姐想求一篇写秋的文章罢了,再加上一百金作为酬谢,只要是读书人,哪有不愿意来一显身手的?”宫女笑着回答。
李永华起身,一副大唐女子打扮,白皙到如同瓷器的皮肤,画着淡淡艳妆,诗经中的《硕人》便形容她这般的美貌,再加上高贵的气质,让她站在哪里都能成为绝对焦点。
茶楼外。
所有人看着面前奇怪打扮的年轻人,但看他写的也算不错,皆纷纷拱手询问。
“兄台,为何如此打扮?”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为何头发这么短?”
沈长风只得尴尬回答:“是我的错,以后必定改正,头发留长,衣服更换。”
“哼!山野村夫,也敢来本小姐这儿舞文弄墨,我来看看,你这个不着调的——野男人,能写出什么狗屁文章?”李永华拿着团扇,非常高冷走出来,随口谴责一句。
她的眼眸刹那闪烁一抹亮光。
忽然,她指着面前三个读书人气道:“你们三个,跟我滚蛋!从哪里抄来的诗赋,也敢到这里冒充真才学?”
三人立刻尴尬,见面前小姐如此嚣张跋扈,但她说的却是正确的,自己确实偷偷抄了其他读书人的诗作,不过想得到一百金而已。
三人顿时纷纷跑走。
“嫣儿,那位野男人的大作呢?”
“小姐,在这。”嫣儿拿着纸张轻声回答。
“给我读读,哼!从他的眼神我可以看出,他倒不像是会抄别人作品的人,但恐怕才思一般。”李永华嘴角一笑,似乎能够读懂所有人的心思。
沈长风模仿古人,斯文拱手:“这位大小姐,我没想到是您,但听得此地有作诗赋、得百金的好事,便想试一试。不瞒您,在下实在饥饿难忍,又无片瓦可以遮身。既然小姐不喜欢在下,我看就不要读了,在下告辞。”
沈长风转身躬身行礼,颇为礼貌,而后转身要离开。李永华气道:“站住!你当本小姐是什么人?我说过的话,就不会因人而异。只要你写的我喜欢,我给你一千金都可以。嫣儿,还不读读,让我听听,这位野男人心中的秋是什么样的?等半年后,我再看看是不是如他所写?”
嫣儿笑道:“是,小姐。”
所有读书人立刻看起了热闹,看来这位富家小姐是铁了心要折腾这个怪小子啦。长安城好久没发生这么热闹的事情,前几年发生的泾河龙王事件之后,长安的妖魔鬼怪似乎都在消失,大唐正走向安定富强。
“秋赋,沈长风。”
“余独爱秋之碧水起微澜,翩翩之悄然。余独爱秋之凉风带阵寒,落落之幽怨。余爱之,秋日未来之寂寞,更爱之,我心之虔虔。
?枯木老调兮休重谈,雁归不见兮空梦远。
今比去兮以何年。
?余望之,山木凋兮风卷,红尽沧桑兮天之蓝。余望之,野草漫兮霜寒,黄极哀容兮川之帘。余望之,望而不见之忧欢。余望之,思而不得之缱绻。
?且须唱曲兮秋风含,白衣风华兮传百年。
士当无双兮今与前。”
嫣儿用清亮的女子声音吟诵着,而李永华如沐春风般拿着团扇听的入神,仿佛其他人写的秋都不像这位公子带给她的感觉,她也似乎不知道秋天什么样?只能在脑海里不停幻想。
“好——何人所作?好一句‘士当无双兮今与前’,何人有这种气魄?”忽然,在读书人群之后有一威严男子道一句,他旁边的络腮胡子大汉笑道:“长孙老兄,我怎么觉得前面那个家伙像前些日子我手痒装山贼吓唬的那个野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