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的地方,就会有我的存在。对吗?修修!
洛斐亦就在这个城市,隐匿在一个幽静的地方。
知道洛斐亦是谁吗?
一个很大的坏蛋,世界闻名。
简而言之,是个军火商,还是个混黑的。
不过,据说活不长,已经蹦哒不了多长时间了。
但是,洛斐亦并不是个老头子,他是一个弱美男,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弱美男。
年纪轻轻,子承父业,又将自家的产业推向一个高峰。贩卖军火,倒卖石油,谋取暴利。
尽管在世界上他可以呼风唤雨,但是洛斐亦却是个十足的病秧子。
一个病秧子,却搞得世界离不开他,这需要怎样的能力!
……
就在小弗姑娘去过的那个陆离的深宅,就在她们遇到的那个宋老头,就在宋老头家的南边,就是那个“阴沉沉的小伙子”,就是洛斐亦。
早晨,阳光还没进入幽深的树林里,些许光亮照不亮幽深的房间。
昏昏暗暗,安安静静。
住在这么昏暗的地方,是隐士吗?
不是,是坏蛋。
洛斐亦起了床,昏暗的房间里也不开灯,指节分明的手扣好纽扣。穿着一身白的西装,带着金丝边的眼镜,是一种叫做斯文败类的生物。
出了门,见到了丝丝渗来的阳光。照亮了他昨晚夜里的黑暗。
昨天夜里,他梦见,他和修修在做一些亲密度极高的事。他还梦见,修修叫他“老公”。
不过,醒来之后,什么都没了。
今天,是他修养的最后一天!知道她的下落,对洛斐亦来说,轻而易举。
不过,他没去打扰他的修修。他来她的城市休养,来和她呼吸同一口空气。
洛斐亦是个仪式感很强的混蛋,昨天,是他和修修认识五周年的纪念日。
他特地调了红玫瑰来,铺满了小院,他开了红酒,他打理好自己,穿上白色的西装,他亲手做了饭。
不过,只是他一个人的活动罢了。
洛斐亦要走了,这里也并不安全。
他的身家性命,极其珍贵,要的人多得是。
他每个月都会消失几天,有人说,这个时候的他最为虚弱,这时是杀他的最好时机。
不过,他还是活到了现在。祸害遗千年!
洛斐亦是个厉害的混蛋,怎么会和弗修姱认识,并结下这么深的羁绊。
要从很多年前说起。
他和修修认识的时间,远要超过陆离和柚柚认识的时间。
很巧,他也和修修青梅竹马,只是修修不知道。
再后来,他就把她给绑架了,陪他睡觉。只是睡觉,他什么都不敢做。
他发现他错了,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日久生情。
他逼得越紧,她反抗得越厉害。
不过,还好,他是坏蛋洛斐亦,可以做任何的事。
包括砍了以后弗修姱的男朋友,包括以后再抢她一次。
他坏得很,反正她都知道了。
他坏的好,他可以每天和她一起睡觉,可以做饭给她吃,可以给她买漂亮的衣服。
但他,从不碰她。
只是,她以为,他要了她。
修修,洛斐亦怎么会伤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