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噗呲——
寒流已过,雪地结着一层薄薄的冰霜。
一脸踩下去,犹如灌水的雨靴,那股噗呲噗呲的感觉,让人停不下脚步。
季良紧了紧身上的鹿裘,眼神警惕的打量着四周。
没有发现危险!
他一手持刀,一手抓着一摞绳索,朝着昨晚的地方走去。
冰天雪地的,他陷入了食物危机。
当下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昨晚那只大猫了。
两公里的距离,花了半个小时。
一方面是谨防雪坑,另一方面则是他需要注意四周,免得出现什么凶猛的野兽,对他发动攻击。
大猫依旧静静躺在古树下。
虎死余威在!
光是看到那庞大的身躯,就让人从头凉到脚。
尽管已经身死,但依旧让季良下意识的握紧长刀。
实在是这股气息太恐怖渗人,无形的威势像是块重石压在他的心头,让他本能的屏住呼吸。
这头雄虎的样子和东北大猫模样差不多,只不过个头足足大了好几圈,光是趴在地上就有季良腰部高。
而他也知道这头大猫是怎么死的。
淡黄色的毛发沾满厚厚的血痂,混杂着冰霜,凝固在一起,目之所及,布满一道道大大小小的爪痕、咬痕。
季良转了一圈,最后看向大猫的左侧腹部,那里有五道狰狞恐怖的伤痕,从脊椎骨一路延伸到腹部,皮肉翻滚,骨断筋折,露出大片鲜红的内脏。
这是?!
季良量了量大猫的爪子,比比划划,倒吸一口凉气。
“附近还有一头大猫!!!”
两虎相争,必有一死!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这种级别的大猫,他根本就滑不动。
而且从这只雄虎身上的伤势可以看出,它经历了一场极为惨烈的搏杀。
有两种不同的生物在攻击它,那种生物数量极多,但个头要小一些。
季良脸色很不好看,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先不管那么多了,把这头大猫分割,分批次带回去!
身为一名屠夫,他对于动物的结构还算熟悉,虽然是不同的物种,但大致上都有点类似。
挑断筋膜,顺着软骨关节切割。
不得不说,这只大猫的防御力实在强悍,季良顺着伤口,连割带锯了半个小时,才勉强将一条后腿卸了下来。
将这条重达两百多斤的后腿搬上车,他将手里的粗绳往身套几圈,开始一步一步的往回拉。
这是他用圆木制作的简易滑板车,在雪地行走省时省力许多。
但依旧如二哈在雪地里拉着一架雪橇,上面坐着一位三百斤的胖子。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在来来回回的七次后,终于将这头大猫拉回客栈。
季良站在客栈大厅,脸上乐开了花。
这头将近两千斤的大猫,足够他吃好久了,省着点吃,甚至能够吃到这个寒冬结束。
毕竟冬天的肉又不会坏,天气暖和了他还可以做成熏肉。
今晚吃点啥呢?
要不把黑大帅和潇洒哥煲了?
他目光落在那两颗砂锅大小的蛋蛋,眼中闪烁一抹思索。
算了,万一原地爆炸,那就惨了。
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将这一团团碎肉搬进一个空房间。
再将那一小块熏鹿肉吃完。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季良手掌刚搭上朱红色的大门,忽然神色一动,看向昨晚来时的方向。
一阵阵欢快激昂的乐声,从黑暗中传来。
唢呐声?!
百般乐器,唢呐为王!
不是升天,就是拜堂!
他快速将半扇大门关闭,而后留着一小半的门缝,静静地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乐声由远及近,还夹杂着敲锣打鼓。
两颗红艳艳的灯笼,从斜坡下探出,在黑夜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随后。
一顶大红轿子出现在黑暗中。
由四个壮汉抬着,身旁还跟随着十多个穿着喜服的人,有男有女,或是提着灯笼,或是敲锣打鼓,又或是吹着唢呐。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是结婚队伍?!
季良不由得握紧手中的长刀。
红色的轿子崭新鲜艳,华贵的锦帘上印着一个个金色的图案,模样有点像是符号,裸露在外的木材在红灯笼下金光闪闪,像是涂抹着一层金灿灿的油漆。
让季良想起寺院大雄宝殿上,长年受到香火熏陶的佛像。
华贵、精美、肃穆、威严——
这一小会的时间,这婚礼队伍已经到了客栈正门口,并没有停留的趋势,反而一路向着岔路口而去。
季良暗松了一口气,凝目望去。
木窗垂落着一层薄薄的红纱,清晰的看到里面端坐着一道人影。
凤冠霞帔,一身精致大红袍,双手下垂叠在腿上,头上同样盖着一层薄薄的红纱盖头。
似乎是感受到他的眼神,轿中人影轻轻一撇,亮起一双如水的眸子,视线瞬间与他在虚空中交汇在一起。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这只结亲队伍就这么停了下来。
连敲锣打鼓和唢呐声都微弱了下来,十多号人都直勾勾的望着他。
空气一时间陷入胶着状态。
被这么多人看着,而且还有这么多大汉,让季良浑身不自在,他紧绷着一张脸,张了张嘴,却半晌说不出话来。
最后只能闷哼一句:
“她的膀胱她的膀胱……”
略微走调的歌声,又引起了结亲队伍新的变化。
一个红衣小厮打扮的年轻人,从队伍脱离出来,脚步轻快的走到客栈门口。
“这位公子面生的很,应该是刚来此地吧?”红衣小厮拱了拱手,一脸客气。
“嗯,没错,我是原先客栈掌柜的远方亲戚,特意过来接收家族财产的。”
季良也学着拱了下手,脸上挤出一抹微笑。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方如此客气,他也不好板着一张脸。
“这样啊。”
红衣小厮笑着点头,手里稍稍摸索,从袖口掏出一个红色荷包,递了过来:“相逢即是缘,这是我家小姐送给掌柜的礼物,一份小小的心意,分享这喜庆的日子。”
“这……”
季良愣在原地。
他还以为别人要过来打他呢,都准备抽刀砍人了,没想到这是来送红包的,这让他有点措手不及。
季良没有伸手接这个秀气的红包。
鬼知道里面了什么东西,万一是迷药春药之类的,他很可能晚节不保。
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犹豫,红衣小厮再次笑道:“掌柜莫要拒绝,既然您接手了这家客栈,那么日后我们还会有交集,这次就当交个朋友。”
“日后还会有交集,你们住在这附近?”季良诧异的开口。
“没错,十里之外有一庄子,名叫卫家庄,我们便住在那里。”红衣小厮点头回应。
“卫家庄……”季良指了指红轿子,一脸的不言而喻:“那你们怎么?”
这乌漆嘛黑的,抬着一顶红轿子到处窜,简直能吓死个人。
也就他胆大,勉强能够接受。
“这……”红衣小厮扭头望了一下红轿子。
季良顺着他的目光,只看到轿中的人影轻轻点头。
红衣小厮这才继续开口:“我们小姐本来要远嫁百里之外的,但因为新郎突发疾病去世,亲都还没结呢,现在又迎回来了。”
“新娘子白天出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回来的话,必须晚上走,这是我们这片地域的习俗。”
“这习俗真是诡异!”季良心头念叨。
新郎死了,难道不应该守寡等扒灰吗?!
怎么就抬回来了,而且还是个值得喜庆的日子?
看来这两方人,明显存在着什么龌蹉。
季良也懒得去思考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想了想,还是伸手接过这个秀气的荷包。
本着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随意的说了一句:“天黑雪滑的,你们要不要休息一番,明日再走?”
“这……”红衣小厮愣了愣,扭头转身。
在季良惊愕的目光中。
静坐在红轿子中的人影,轻轻颔首。
“那就麻烦掌柜招待一下了。”红衣小厮再次拱了拱手。
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