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九章 天下皆知(1 / 1)橘橙二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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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耿贰韬按按太阳穴,看这情况,他找媳妇得真真正正得提上日程了。

没看到他大哥三弟就因为有媳妇日子不知道过得多逍遥自在,上工规定好时间,每个月有银子领,家里媳妇还能暖炕头,更不要说还有个揣在肚里的娃。

再看看他和四弟不知道被压制成什么样,工资虽然高了那么一点点,可一个人都差不多干三个人的活了!

他想着要不是小弟太小,恐怕耿宁都会使劲使唤他,还好小弟聪明,知道吴太傅太忙教导不了他便换着法折腾,就是想去军营!

不过他想耿鑫了,若是他在,他也能使唤使唤啊!

“行了,你先忙,我不打扰你了,路加油修,过段时间就得修作坊了,首先得是砖瓦厂,我这几天去代州一趟,你看着点。”

耿宁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独留下一地残疾和一双幽怨眼睛。

耿贰韬叹口气,若是他能狠下心不干也是好的,可偏偏,他最向往的便是能靠着自己学识为百姓做些什么,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如今他跨过科举直接上任,心里虚归虚,可既然是梦想,那就努力去追吧,希望能在他活着的日子里,将天下皆知最贫苦的函夏变成独领风骚之地!

——————

在琼州一个普通山村里,李大丫兴奋的把她赚取的四百文钱给家里人看。

耿宁刚开始本打算只招男人上工一个月六百文,可她突然想起了两句话。

女人能顶半边天!

经济能力决定家庭地位!

在这时代女子上工本是不被常人认可的,不少人拒绝,更有人反抗,说耿宁是妖女。

可耿宁是谁,眼睛最容不得沙子,反抗是吧,那么多她也懒得去杀,自己给我滚!

在将上万人赶出函夏后,函夏百姓算是明白了,这位领主根本不能以常理渡之。

其实这个条例是很多人阻止的,包括耿宁都不知道对不对,毕竟离开的很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可顾及到未来发展,耿宁毅然决然的去做了。

不为什么,单纯的,她当政,在她所管辖地区,她不希望还有很多人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以及女子单单只是生孩子的工具!

再者,失去了一万多,她换来的数以百万女性!

函夏目前登记人数为三百二十万人,其中女子占噢足足两百万之多!!!

当然,这和男子很多征兵一去不复返有很大关系,而目前当工的女子也仅仅三十八万人而已。

在耿宁的暴政下,每家每户必须要有女子出工,不然罚款!

大多函夏子民哪有钱罚款,于是大家捏着鼻子认了!

每家每户都安排女人上工,年龄在十三岁到三十五岁之间,若有人自愿也可报名。

而李大丫便是家中推出去上工的人,毕竟大家还是认为女子抛头露面不太好,哪怕大齐很开放,也只限于开店铺,而不是和一群大老爷们一块干活。

一开始李大丫也是不愿意的,毕竟她十四岁了,该说亲事,她现在要是抛头露面没有人要可怎么办。

但家中姐姐已经定亲,对方特地来了一趟说要是她敢去上工就退婚,妹妹还小,母亲又已经过了年龄,没办法她认了。

好在她家不像其他家一样把丫头片子当下人似的,她爹娘说了,只要给了四百文,就一百文归她!

今日,便是发工钱之日,她没想到她也能赚四百文钱,虽然累是累了点,但跟农活比也相差不到哪去!

最重要的是,去上工每天中午都能吃到肉!!!

而且每一次都只能在上工的地方吃完,不准带回家,发现一次扣五十文钱。

于是她每天都能在上工的地方吃肉,回家借着干活的缘由每天吃两个鸡蛋补身子,这段时间别的不说伙食好了不少。

而且上工根本不像大家想象中又脏又累,她们女孩子干得活只是男孩子的三分之二,而且基本上稍微轻省点的活都是女孩子干。

当然,男的伙食会更好一些就是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每天上工还有妇女组织演讲,都是百里小姐和众位贵妇千金共同撰写的。

基本上讲的是女子该如何保护自己,爱护自己的身体,该怎么面对不公平待遇。

在此讲一下,耿宁自从当政第一天开始,第一条政令:反犯强奸罪者,皆以阉割处理,并且坐牢二十年。

若是幼童罪加一等,直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是耿宁小时候特别大的阴影。

因为在她小时候,她爸妈不在身边,大院里有个大姐姐对她特别好,去哪都带着她,可以说耿宁在十岁之前最粘着的人就是她!

可是自从有一天开始,别人都说那个女孩子不干净了,脏了,还说发疯了成了神经病。

她听一次跟别人吵一次,可人家看她一个小孩子,也不搭理她。

耿宁气得不行,去姐姐家找她,她也不肯开门,爷爷奶奶见此叹口气,告诉她,姐姐遇到了一些事情,需要自己好好待一阵子,叫她不要打扰她。

那时候耿宁有点似懂非懂,于是乖乖听话了,没想到过了没半个月,那个姐姐自杀!!!

最重要的是,两家离得近,耿宁亲眼看她从五楼跳下,头着地!

地面一片血泊,花季少女面目全非,周围嘈杂一片,耿宁呆呆站在那!

自从那时才知道真正的真相,原来姐姐被人强奸了!

而且报不了仇,还被人说三道四,忍受不住的她别无选择,只能以自尽的方式离开这世界!

姐姐父母哭得肝肠寸断,姐姐妈妈更是恨不得当场跟着去!

姐姐爸爸当场仿佛老了十岁,当晚年纪仅仅三十六岁的人长了满天白发!

他们想复仇,特别想,可那人位高权重,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人,小小的耿宁便发誓,总有一天,她要那人生不如死!

她做到了……

但一点意义都没有!

于是,在她真正要当政之时要立律法,耿宁第一条加上的便是这个,而且立誓,让天下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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