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凡从李未晞家中离开后,没有回家,反倒去了公司旁边的图书馆,雨还没有停。所以,今天来图书馆的人不是很多,刚一入门,便觉得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他像是在捕捉猎物似的,一步一步地走进“书海”中。
片刻后,在一处停了脚步,嘴角勾起了浅浅微笑,伸手拿起额头上方书架上的一本书,《我在地府当阎王》。
随便择了一个地方坐了下去,心中似如热浪一般地汹涌沸腾,轻轻地翻开了那本书,书的扉页写道:“这一世换我来爱你,好吗?”
这本书其实是宋歌写的,她在十八岁那年出版了这本书,大家都以为她将来会成为一名作家。但,最后,她还是选择成为一名计算机工程师,现身在国外。
书刚发行的时候,沈清凡一口气买下了所有,后来被宋歌知道了,她把买书的钱打到了他的卡里,然后把着这些书,全部捐给了福利院。
从那以后,宋歌和他的关系就渐渐地疏远了,她也知道他喜欢她,但她对他除了朋友之情以外,再没有多余的感情。
看来,沈清凡的心里,还有她!
“你盯着我做什么?”李未晞感觉脸颊火热。
林昊笑了笑说道:“姐姐,还说对他没心思,你看给你急得。”
“我······我,我哪里有。你别胡说了,你要是再胡说,就给我离开。”
“好好,弟弟错了错了,还不行嘛。”林昊求饶道。
过了一会儿,林昊又接着说了一大堆儿,李未晞心里暗笑道:“这小子,比我还八卦!”
“哎呀,沈清凡追了她好几年,但人家愣是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后来她就出国了,和她的男朋友!”
林昊像是在看沈清凡笑话似的,后面“男朋友”那三个字说得很重。
“嗯?沈清凡不是在国外上学吗?怎么?”
“你知道还挺多的嘛,他是在国外上学,宋歌也在。毕业后来,宋歌就回国了,但待了几年又离开了。”
“哦哦。”
“我也是听我表姨说的,据说当时沈清凡为了宋歌还花了大价钱买了她出版的书呢。”
“什么书?”
“好像是叫《我在地府当阎王》吧!”
李未晞微微低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没想到堂堂计算机天才,清凡集团的总裁竟然还有这样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啊,可真是刻骨铭心的爱情。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隐隐作痛,而她也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林昊像只小野猫似的,往她的身上蹭了蹭,笑嘻嘻地说道:“姐姐,要不要和我试试啊。”
李未晞脑袋瞬间“嗡”得一声,盯着他说,“试什么?”
“谈恋爱啊!”
“嗬嗬!你觉得可能吗?你还是别想了,姐姐我可不喜欢弟弟。”
“不嘛,不嘛,姐姐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还是说姐姐心里另有其人?还是说姐姐喜欢像沈清凡那样的霸道总裁?”
“你怎么半句不离他啊?半句不离谈恋爱啊!我这么大岁数都不着急,你个小屁孩儿着什么急。”
李未晞咬着牙狠狠地弹了一下他的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