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砀山迤逦百里,松柏郁郁苍苍,其中还有不少堆阜丘陵,乃是汉时诸侯王陵,其中最著名的是梁孝王墓。
而在远离陵区的地方,董宪与樊崇的会面正在进行。对于绿林更始皇帝的招降令,说什么可以让他做侯,董宪是嗤之以鼻的。
起兵是我更早,成名也是我更早,我麾下号称十万,也不逊色于你,为何偏要向绿林低头?
所以他便萌生了自立一帝的想法,那些聪明的读书士人不是天天说“人心思汉”么,好,连汉帝人选,董宪都已经替赤眉找好了。
“这芒砀有一个大墓,是梁孝王之墓,斩山作廓,穿石为藏,蔚为壮观。”
说到墓,樊崇眼睛猛地一亮了,只是没做声,且听董宪继续说下去。
“梁孝王的后代在梁地颇有威望,深得百姓拥戴,只是被王莽所废,世系断绝。”
董宪道:“睢阳刘永,是梁孝王八世孙,如今招纳诸郡豪杰,坐拥精锐甲兵数万。若能再得到赤眉数十万人支持,吾等立梁王为帝,而你我,皆可为贵人!”
“就像陈胜吴国那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樊三老,你意下如何?”
与刘永联手,是董宪认为赤眉现在最好的一条路,以赤眉的实力,加刘永的血脉头衔,豪强们就愿意合作。足以控制兖州、青州、徐州,与绿汉平分关东,争夺天下!
但面对诱惑,樊崇却没有立刻回应,只是饮着杯盏里的酒,半响才感慨道:“这酒真好喝,是那位梁王刘永的酒吧?”
“正是梁王窖藏所出。”
董宪以为樊崇贪杯:“只要三老愿意与梁合流,这样的好酒,天天喝得!”
董宪深有体会,直到与梁王联手后,才知道自己过去三十多年的日子,全活到狗身了!刘永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了董宪,过去只是一介渔父的董宪抱得娇滴滴的刘姓“翁主”,高兴得找不着北,而在梁宫里的美食嘉柔,也叫他颇为满足,甚至开始学着欣赏钟鸣雅乐,同时倾心为刘永谋划。
可董宪没意识到,樊崇与自己,是截然不同的人。
樊崇抬起眼睛:“那我麾下的二三十万兄弟姊妹,也喝得么?”
“这……”董宪一时间没搞懂樊崇的意思,这怎么可能呢?能跻身层的,不过是寥寥数人而已,就比如他手下的“梁山赤眉”,半年功夫,渠帅们摇身一变成了县宰、豪贵,而数量多达十万的普通赤眉,则是供其驭使的仆从,跟过去相比,不过是换了个主人干活罢了。
樊崇慢慢说道:“你是知道的,我出身低微,不知书数,从年轻时起就作为佃农,给人种地,后来受不了苛政徭役,就造了反,跟随我的人也越来越多,求的是什么?不过是少点苛税徭役,日子能让人活下去。”
“去年大败新军,打出了威风,我觉得没人能刁难吾等了,就让众人各自归乡散去。”
“可许多人回了乡里,发现一切如故。”
“好田还是豪强占着,你放下了兵刃,彼辈就想让你拿起农具继续卖命。”
“分散回乡的人,要么被豪强所杀,要么杀了豪强,自己做了豪强,更多人又回到东泰山投我,说不跟着赤眉,他们活不下去。”
“我能怎么办?只能再度抹了眉毛,带着众人求活。”
樊崇也试图回故乡莒县,可故乡却视赤眉为贼寇,拒不接纳,他才明白,从撂了农具杀官造反起,他们就没有故土了。
底下的人饥肠辘辘,只能往有粮的地方游动,于是就在樊崇带领下,一口气打穿了三个州几个郡,赤眉里的人开始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事生产,四处杀官吏宰豪强,劫富济贫。
作为他们的首领,樊崇只有一个简单的愿望。
“我不想做什么王侯将相。”
“我只是想让底下人,都吃饱饭。”
当然,仅限于加入赤眉的人,不包括那些被他们流窜祸害的百姓,樊崇还没那么博爱。
这就是困扰樊崇最大的问题了,他知道过去的日子不好,他带着众人斗争,杀死那些深恶痛绝的官吏豪右,可他却不知道该如何让他们过好日子!
樊崇没文化,也信不过士人,更仇视大姓豪强,只能跟着本能盲动。
他只知道,要不想一拍两散,继续任人宰割,赤眉必须继续走下去,也许下一个地点,就能找到自己孜孜以求的答案呢?
但梁王和董宪给出的答案,不是樊崇喜欢的。
“赤眉的吃食,是靠自己手里的刀兵挣来的,而不是靠梁王或哪位王施舍。”
“要拥立皇帝,你自己立去。”
樊崇看着已经彻底沦为“王侯将相”一员,满足以锦衣玉食,忘了为何而造反的董宪,将酒水倒干。
“赤眉不打赤眉,这梁地,我不过了!”
……
睢阳(商丘)距离芒砀山并不远,不过两日,刘永就等到了董宪的归来,立刻匆匆迎了去。
“董将军,与樊崇的会面如何?”
对称帝这件事,刘永是认真的,虽然更始愿意封他做“梁王”,但与董宪联手后,刘永野心不止于此。
他的祖先梁孝王刘武,是汉景帝的亲弟弟,七国之乱前,汉景帝曾经把梁王之手说:“我千秋万岁之后,传位于梁王你。”
结果就骗得梁王在睢阳力战吴楚叛军,为周亚夫平乱赢得了时间,事后腹黑的汉景帝却翻脸无情,让梁孝王好不恼怒,虽然也曾建天子旗鼓,努力策划此事,甚至派人刺杀反对他即位的大臣,最终却被汉景狠狠敲打,抑郁而终。
梁国被一分为五,势力大不如前,再也没有过非分之想,但刘永却觉得,自己又能想一想了。
只需要得到赤眉加入,他的兵力人众,甚至是能控制的地方,就能超过更始,届时还不能分个高下?
然而董宪却阴沉着脸禀报,说会晤不顺,他根本就搞不懂樊崇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樊崇此人,胸无大志,也难成大事。”董宪如此断言,哪有起兵好几年了,还想与底下人打成一片,既无旗帜也无官职的?在他看来,樊崇麾下能如此团结,一路来没有各自溃散都是个奇迹。
刘永却还想争取争取,美食嘉柔和王侯之位没用,那就换种法子,以美色诱之,他的妹妹,可不止一个:“既如此,樊崇何去何从?”
董宪没好气地说道:“他不入梁地,沛郡也吃光了,只能往南去了淮北吾符郡就食,秋收前多半都会待在那了。”
然而次日芒砀山那边有人来禀报的事,却让刘永立刻暴跳如雷,打消了继续招揽樊崇的打算。
“樊崇南下前,派人找到了梁孝王墓,率麾下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
“什么!”
听说祖宗坟冢被挖,刘永差点气得吐血,这樊崇不合作就不合作,无冤无仇,挖他祖坟作甚?
守墓的官吏来哭诉道:“原本孝王之墓坟陵尊显,松柏桑梓,犹宜恭肃,如今被赤眉所污,所过隳突,无骸不露啊!”
“死者身的金玉珠宝,用丝絮组带束,被刀刃切断带走。”
“随葬钟鼎、鼓、几筵、酒壶等物,也被挖了出来,用水冲洗,成了彼辈煮豆烹饭之器皿,甚至熔了做兵刃。”
“樊崇将陪葬的奴婢尸骸数百千,重新妥善掩埋,却将好好放在几层棺椁里的历代梁王、嫔妃、王子的骨头掘出,满山胡乱抛洒。”
“而其中有梁王妃子玉匣殓者,葬后百年亦然如生,故赤眉……赤眉贼人,竟当着其面,多行淫秽!”
骇人听闻,令人发指,刘永听得目瞪口呆,手已经气得发抖,董宪也愕然不已。
刘永强压着立刻挥兵与樊崇死战的怒意,朝董宪作揖:“梁地,依然是董王与梁王共治,你我亲如一家,不会因樊贼乱行而改变。”
梁王势力,因为这件莫名其妙的事,与赤眉已经是不死不休了,刘永已经想到了一个完美的法子。
“借剑杀人!”
“称帝之事,只能暂缓了,我得暂时接受更始的梁王封号。”
“然后在赤眉与更始之间离间。”
“以赤眉杀击绿林,再让绿林削弱赤眉!”
董宪也不再念共同举兵和成昌之战的袍泽情了,他现在是董王,不想再做回董巨人,董三老。
“我也耻于与赤眉同伍。”
他们的赤眉之号,确实让很多梁地豪强十分提防,底层和层路线,只能选一条。
往后赤眉可能就是敌人了,所以,他们得有新的标志,与之割裂。
“呸!”董宪往手里吐了口唾沫,将额的眉毛的红土抹去,又让人取来赭土,抓了一把抹在脖子!
往后,这便是他董王麾下标志。
“吾等便是赤脖军!”
……
同样是七月初,原本已经和马武、王常等人略取颍川全郡,就要作为前锋进攻洛阳的刘秀,却被更始皇帝一份调令,让他去昆阳城见驾。
而在南下的路,刘秀才愕然得知,因为西方“西汉”之立,刘玄暴怒之下,提前了对关中的攻略,并让他的兄长刘伯升带着扩充后的六部兵马近三万人,去了武关,欲光复长安,西击陇右,如今已经出发。
这和刘秀的计划不太一样,叫刘秀深深颦眉,虽然入关是兄长一直以来的梦想,但又何尝不是更始故意为之,想要他与“西汉”相互损耗呢?
少顷后,刘秀却又笑了起来。
“第五伦在关中,与我有故,如今他已击走王莽。让出常安,说明并无窃居帝都之心,若能由我修书一封,让第五伦协助兄长,何愁陇右不破?”
刘秀此时尚不知第五伦已称王之事,心中仍不忘拉第五伦入伙,共同襄助兄长,若伯升能与第五伦合流于关中,得到其辅佐,重复高皇帝之路,不在话下……
等刘秀抵达已经被搬空的昆阳城外时,一封来自关中,不知已经辗转过多少势力,偷渡了无数关隘的书信表明,他与第五伦简直是想到一块去了。
刘秀想要第五伦,第五伦也想要他!
对阴丽华被第五伦“保护”,刘秀是颇为欣喜的,也不疑有他,倒是第五伦提出让刘秀去关中“团聚”,让刘秀颇为迟疑。
更始虽然被陇右西汉气到,却绝不可能答应,让他兄弟二人一同入关,这不,才派人欲打发他去梁地,这次回来昆阳,就是要面圣受命的。是接受任命去福祸未知的梁地,还是入关中投奔兄长,为他拉拢第五伦,真让人为难啊,自己的抗命离去,必然会导致更始与刘伯升决裂。而在颍川收拢的豪杰们,他们肯一起远遁么。
还有,第五伦在书信中透露的招揽之意,也让刘秀惊觉,或许自己小看了第五伦的野心……
但很快刘秀就顾不担忧此事了,因为他发现,这信在自己看之前,已是被人拆过,封泥都掉了!
刘秀顿时大为警觉,看向因为昆阳之战,受了重伤留守于此的傅俊:“在我之前,何人动过这信!?”
傅俊道:“因为战乱动荡,第五伦派来的人不知将军何在,只打听到昆阳,于是辛苦找来了,还被当做细作抓住。幸亏当日是李轶将军巡营,他看了信后哈哈大笑,少顷后便让人送了过来,吾等妥善封存,未敢观看。”
“李轶?”这是当初跟着刘秀出昆阳去搬救兵的十三骑将之一,虽然在刘秀主导下,他家的小妹嫁给了李通,故而在刘秀亲信眼里,宛城李氏,都是自己人。
然而刘秀很清楚,李轶不同!此人一直和绿林渠帅走得很近,并时常谄媚于更始,即便打完昆阳依然如此。
刘秀立刻去到李轶的军帐:“李轶将军如今何在?我有事要当面谢他。”
却被告知:“李将军昨日南下,去迎更始陛下尊驾了。”
刘秀顿时知道事情不妙,一时间冷汗直冒。
“糟了!”
……
PS:明天的在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