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路上小心些,早去早回。”
乔昀不敢再想下去,若是南沚找到了自己的家人,日后这院子里就只剩下他自己,他该怎么办。
“你快去洗漱,我先去盛饭。”
热乎乎的粥还飘着肉香味儿,乔昀却没什么胃口,只一勺一勺地舀着,就是不往嘴里送。
“怎么不吃啊?可是不合胃口?”
南沚捧着碗喝了一大口,见乔昀还在发呆,不由出声询问。
乔昀一个晃神,忙摇了摇头,然后用小木勺盛了一勺粥送进嘴里,入口的香味儿一直蔓延到胃里,暖和极了!
“你……怎么会打猎?又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沉默了许久,乔昀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即便是南沚大病一场,性子变了些,可这些技能她又是何时学会的呢?
他们自幼一起长大,南沚自是骗不了乔昀的。
“打猎这种事情不是要靠天分的吗?至于做饭……我并不会,但尝尝见你熬粥,耳濡目染,我也就试着做了做,不想味道还不错。”
南沚丝毫不见慌乱,反倒耐心解释道。
她总不能对他说,自己是个老妖怪,已经活了几百年了吧!
乔昀垂着眸子想了想,不知是不是信了南沚的话,总之没有再开口询问。
吃了粥,乔昀抱着碗筷去洗,南沚便坐在院子里劈柴,初升的太阳散发着暖人的光晕,照在人身上也热乎乎的。
锅里还剩了些粥,另一个锅里正小火炖着鸡汤,肉鲜味儿已经顺着锅沿跑了出来,惹得人忍不住咽下口水。
乔昀偷偷瞧了一眼那个正在认真劈柴的少女,阳光落在她的脸上,沁出一层细细的薄汗,本就俊美的容颜这样瞧着更让人挪不开眼。
猛得回过头来,乔昀暗骂自己不应该,不断地告诉自己,她是他的妹妹,他不该这样盯着她瞧。
南沚将劈好的木柴整整齐齐地码在灶房的一角,这样乔昀用起来也能顺手些。
拍了拍衣袖上的土,南沚脸上挂着笑。
“日后这砍柴挑水的活儿都由我来做,你是男子,只需在家里缝缝补补就好。等会儿我去镇子上,中午定是赶不回来用午饭了,锅里还有些粥,那个锅里炖了汤,你记得多吃些。”
乔昀这几年过得不易,家里的重活累活全是他在做,如今南沚来了,只盼着他能轻松些。
“嗯,日后你若是打算去镇子上,记得提前与我说,我好给你做些饼带上。今儿是来不及了,这两个窝头我给你包上,你若饿了可定要记得垫一垫肚子。”
南沚的话让乔昀心里发暖,这些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听见她说这些关心自己的话。
“好。”
南沚淡笑着点了点头,看着乔昀用一块干净的帕子将两个金黄的窝头包起来,她才笑着接过。
“我闻着我的被褥有些味道了,正好今日日头好,你今儿便给我拆洗拆洗吧!”
临走前,南沚特意嘱咐了乔昀给她拆洗被褥。
其实,哪里是被褥有味儿了,只是南沚怕乔昀又去做哪些粗活,特意给他寻个由头让他在炕上多坐一会儿罢了。
乔昀心下奇怪,她的被褥他前几天才换过,怎么就有味儿了呢?
只是南沚特意嘱咐了,乔昀也只好应下。
“哦,还有,那只羊就留在家里吧!你若是想吃肉,咱们便请村里的长辈们过来帮忙杀了,若是不想吃,咱们就先养着吧!”
南沚徒步去镇子上,也不知要走多久,牵着羊实在是不便。
这农村里谁家若是杀猪宰羊的话,长辈们都会来帮忙,届时只要准备一桌杀猪菜供她们吃饱就行,说不定那羊肉还能卖出去一些,换几个铜板呢!
“我不吃肉,还是先养着吧!”
乔昀连忙开口,村长家里养了一头牛两只羊,他可羡慕了,如今南沚牵回一只羊来,他怎么舍得杀了吃肉呢?
“好,你喜欢养着咱们就养着。我走了,你将门锁好,洗洗涮涮就在院子里,等我回来再挑水。”
临走前,南沚又看了一眼自家的院门,这两日她得赶紧先将门换了才是。
乔昀捏着衣角看着南沚提着麻袋越走越远,他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
这还是南沚第一次独自去镇子上,也不知她识不识路,若是别人欺负她年幼可如何是好?
南沚还没走出乔家村呢,乔昀就已经担忧起来,生怕南沚会被人欺负了去。
现在正是农忙的季节,因为乔昀家地少,所以早早地收了粮便不用下地了,可旁人却没他们这么悠闲。
一路上并没有什么人,南沚的步子越走越快,本应走近两个时辰的路,她只走了半个时辰就到了朝露镇。
因为朝露镇靠近永安城,所以虽是个镇子,却也足以抵得上好些地区的县城。
镇子上的人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满街的叫卖声,热闹极了!
南沚提着麻袋直接去了镇子里最大的酒楼,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吃得起肉的都是有钱人,而这酒楼里进进出出的又有哪一个是穷人呢?
所以南沚知道这一袋子东西应该不会太便宜了去,她也根本就不愁自己这几只还活着的野鸡和兔子卖不出去。
一袭洗的发白的布衣与南沚通身的气质完全不相符,以至于南沚一路提着麻袋到了后厨,都没有人出声将她赶出去。
南沚很快找到掌勺的,在看见她袋子里的活物时,那掌勺的又唤来了掌柜的。
掌柜的许是经常遇见这样的事儿,也没与南沚废话,只瞧了瞧袋子里的东西便将银钱算给了她。
南沚一共送来了六只野鸡和五只兔子,野鸡按一只六十文钱,兔子按一只八十文钱,一共是得了七百六十文钱。
这些铜板在过去的几世南沚连瞧都不会瞧上一眼,可这一世的她竟觉得捧在手里沉甸甸的都是她与乔昀的未来。
出了酒楼,南沚先去了布庄,她倒是无所谓,可乔昀总得要做两件新衣裳才是。
尤其是里衣,他本就娇嫩,贴身的衣物总得做几件柔软的才是。
大佬穿书到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