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有关艳丽女子的画面渐渐消失。
李修年脸色苍白地坐在床上,后背已不自觉地冒出一层冷汗。
他终于发现了身体原主的死因,但这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惊喜,反而令他感到惊惧不已。
画面中的女子叫刘秀儿,父亲是县里颇有名望的豪绅,叫刘能,靠着玉石生意发家,在东临县首屈一指,连县长见了也要礼让三分。
一个是富家贵女,一个是寒门秀才,这是戏曲里最常见的才子佳人组合,两人走在一起李修年并不惊讶。
可问题就在于,自从李修年到刘秀儿那里喝过几次茶之后,他的身体便每况愈下,变得越来越糟糕。
这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在不寻常了……
李修年不禁联想起了聊斋世界里女鬼或妖狐引诱书生吸取阳气的故事,二者之间的相似度如此之高,让他感到不寒而栗。
虽然他很希望自己的想法是错的,但从两人交往的细节来看,李修年知道,这件事情绝不是郎才女貌、你侬我侬的爱情故事这么简单。
因为每次两人相会,刘秀儿基本不谈风花雪月,而是不厌其烦地和原主反复探讨着女娲造人的哲学,并且每次都搞得原主自愧不如,只能扶墙而出。
若说这是一个独守空房的老寡妇,李修年勉强还能信服,毕竟到了这样一个如狼似虎的年纪。
可刘秀儿不过刚至破瓜蒂熟之龄,又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渴求,更不用说她的技艺如此炉火纯青,连李修年这样阅片无数的老斯基见了都惊叹不已。
这可不是一个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而且还是在这样一个讲究男女大防的古代世界。
因此,李修年几乎连想都没想,脑海里便蹦出这样一个念头。
而也是这个念头的出现,使得他不自觉地把脚缩回被子里面……
这个世界可能有妖魔鬼怪。
听着好像很刺激。
出现在小说里容易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可小说毕竟是小说,主角随便怎么浪都不会死。
但这是现实世界啊!
没有作者爸爸在背后撑腰,搞不好可是会死人的!
不对……
他好像已经死过一次了。
要是让刘秀儿知道他还活着,并且还发现了她的秘密——
怕是没有扶墙而出那么简单了……
完了。
这可是要落地成盒的节奏啊!
李修年心头忽然一凉,用力裹紧了身上的被子。
但还是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还年轻。
他还不想死。
更为关键的是,小说都还没有写完……
他怎么能死!
李修年从未像今天这般惊慌失措,六神无主。
脑海里第一个闪过的念头就是赶紧跑路。
可他对这个陌生的世界一无所知,又能跑去哪里呢?
要不找一个香火鼎盛的寺庙待着?
既然是妖魔邪祟,想来应该不敢到那种阳气极盛的地方作乱。
但这样一来,他就得剃发为僧,不能再近女色……
呃……
女人什么的倒不是重点。
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李修年身上肩负着传宗接代的重担,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不能把祖传的手艺活儿给弄丢了。
寺庙看来是去不成了。
有点可惜……
不如去道观?
听说有一些派别的道士也能结婚生子。
而且还有道姑。
能够顺便解决婚姻大事,还能不受外界影响继续钻研小说……
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这里,李修年这才重新有了一点希望。
但很快,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在原主的记忆里,道士降妖除魔的事迹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人们平常所看到的道士,基本上都是一些招摇撞骗的混子,根本就没人见过真正的得道高人。
至少在东临县辖内没有。
世界那么大,他又该到哪里去找这样有实力的道统呢?
李修年越想越头大……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便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已经是正午时分。
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带来些许暖意。
李修年睡得有些迷糊,在床上呆呆坐了片刻方才猛然惊醒过来。
现在可不是睡懒觉的时候。
他必须得赶紧找到能够除妖御鬼的得道高人,要不然等刘秀儿找上门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李修年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所以,他并没有继续顾影自怜下去,而是急忙下床将衣服穿好,随后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出了门,李修年这才发现,原主一家住的竟然是一个两进的小四合院。
这要是放在现代,最起码也要一个亿啊!
可在这里,像这样的一套房子,只需要五十两便能买下一套全新的,折合成人名币也才三万五千多,连人家的一个零头都算不上。
果然,资本家都是吸血的鬼。
对于他这种扑街的咸鱼来说,也只有穿越到古代才能住上这样的好房子。
而类似的小四合院,在东临县里,不说每人一套,最起码一半以上的人都住得起。
现代人辛辛苦苦奋斗一生,结果竟然连一个普通的古人都比不上,想想也真是够讽刺的。
看着脚下宽敞的院子,李修年不禁有些感慨,虽说穿越这件事情让他感到很难受,但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至少在这里,房价和物价水平普遍不高,山好水好空气也好。
更为重要的是,勾栏听曲还是一个正常的娱乐活动。
李修年以前时常在古籍里看到,对于古代文人骚客的风采向往不已。
可惜,要是没有妖魔鬼怪就好了。
这样李修年还能实现多年未竟的心愿。
但现在,他可不敢到处乱跑,尤其是勾栏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李修年可不想喝着茶听着小曲,人突然就没了。
所以,道士还是要找的,至于勾栏,也是要去的。
这是他最后的倔强……
李修年苦笑着摇头,随后快步向院外走去。
但他才刚刚出门不久,便感觉后背被人轻轻拍了一下,紧跟着从身后传来一个有些陌生却又十分熟悉的声音:
“小年,你这火急火燎的是要去哪?”
闻声,李修年吓了一跳,回过头来才发现,拍他肩膀的人竟是原主的大哥、东临县衙的总捕头——李修平。
只见他身着皂服,腰配横刀,身材魁梧高大,自带一股正义凛然之气。
但就是这样一张不怒自威、寻常百姓多看一眼晚上都会害怕到做噩梦的冰山脸,此刻正笑容满面,目光温和地注视着自己。
或许是因为心虚的缘故,李修年被他看得胆战心惊,仿佛身上的所有秘密全都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一般。
“原来是大哥啊!”李修年笑容僵硬,强装镇定道:“我没去哪,就是看了一早上的书有点累,出门随便逛逛。”
“这个点出来,是不是约什么人吃饭了?”李修平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并且给了李修年一个我已经什么都知道了的眼神。
李修年被他这个诡异的笑容笑得心里直发毛,但又摸不清楚他那个眼神的意思,只好表现出一副原来你早就知道了的样子,讪讪笑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大哥,我确实约了朋友,午饭就不在家里吃了。”
“你看你,怎么还不好意思了,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大哥不会笑话你的。”
说着,李修平从钱袋子里掏出一把碎银,递给李修年,接着开口道:
“这一两银子你拿着,到云水斋给人家买些好一点的胭脂水粉,现在城里的夫人小姐都喜欢云水斋的东西,送这个准没错。”
“还有,买东西的时候可以顺便提提我的名字,免得掌柜的看你老实木讷,敲你一笔。”
“对了,吃完了饭可别急着回来读书,现在正是桃花开得最好的时节,可以带刘小姐到城外的桃花庵里逛一逛,然后再找个合适的机会,装作若无其事地吟诗一首,适当地展现一下你的才华。”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最爱吃这一套……”
……
李修平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十分冷酷,可话语间却全是对弟弟的关心和不放心,俨然一副老父亲的样子。
这让李修年心底有些歉疚。
虽说原主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但他毕竟占据了人家的身体,在某种程度上欺骗了李修平的感情。
尽管他也是被逼无奈,但这并不是他心安理得接受他人关怀的理由。
李修年从来都没有欠别人人情的习惯,所以他暗暗告诉自己,以后要是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一下李修平夫妇。
尽管人死不能复生,但他至少可以暂时将这个真相隐瞒起来,不让任何人伤心。
看着李修平渐渐远去的背影,李修年眼中的神色十分复杂。
听他刚刚说的话,应该是知道自己的弟弟和刘秀儿有所来往,但估计就算是打死他,他也不敢相信,他的弟弟在感情方面非但不愚钝,反而色胆包天,连未出阁的小姐都敢上,最后弹尽粮绝,落得这样一个惨死的下场……
也是个可怜的人呐!
李修年轻轻叹了口气,就要走开,但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前方的巷子口有一名五六岁大的女童在那里放声痛哭,可路过的大人们却一个个无动于衷,仿佛没有看到一般。
“果然,无论什么年代,路人还是路人!”
李修年微微摇头,随后走上前去,开口问道:“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哭啊,是不是和家长走丢了?”
闻言,女童骤然抬头,看着李修年,一脸惊喜道:“大哥哥,你看得见我?”
“当然看得见啊,我又不瞎……”李修年下意识地开口回答道。
但他“瞎”字刚刚说完,便看到一只癞皮狗从他身旁经过,像看白痴一样看了他一眼。
然后,摇着尾巴从女童的身体穿了过去……
李修年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
“咦,我是谁,我在哪,我刚刚做了什么?”
李修年突然目露茫然之色,说着转过身去,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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